❶ 如果父母負責還貸,大學生子女是戶主,怎麼能讓銀行同意貸款
父母的名字改成兒子的名字的話,等於是交易了,現在房產證是處於什麼階段,例如辦理中還是房子沒有交房,所以還沒有辦理呢?
如果要改的話,銀行方面的貸款肯定也是要做變更的,變更成兒子的名字,現在上海這里已經基本上沒有轉按揭這個項目了,我不知道你是在哪裡;就上海的操作方式就是等於二手房買賣一樣的形式做變更,很麻煩的!建議是否可以就加個名字上去!
❷ 父母買房,可以用子女名義貸款嗎
商業貸款是可以的,但是可辦理的銀行有限。具體要求要詳詢相關銀行。目前父母買房是不可以用子女的的名義進行公積金貸款!
❸ 父母可以幫子女貸款
父母是可以幫子女進行貸款的,但是這樣的話,債務是在父母身上。
❹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❺ 父母可以查詢子女銀行貸款嗎
如果是招行貸款,原則上是僅限本人查詢的。
❻ 現在父母可以給子女還房貸么
國內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本來青年18以後有完全的行事責任,再國外,很多情況是成年以後自己負責生活脫離家庭,中國情況不同,很多家長在培養孩子這方面表現出溺愛,很多事都會為孩子首先做好,甚至孩子成年以後的吃穿住行,其實這對孩子的培養是不利的,對於它個人的獨立和進步是不利的!大人為孩子房貸,可以是可以,但是個人覺得,如果可以,盡量不要大人房貸。
❼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❽ 子女買房,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嗎
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
根據最新公積金使用規定,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
(8)父母可以幫子女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額度要符合四個「不高於」: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至於最高貸款額度,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參與貸款的,繳納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100萬元;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20萬元,總計為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