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產證想加兒子的名字,但是貸款沒還清
房產變更且貸款中的適合以下情況
借款主體變更業務,主要適用於借款人因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而導致的借款主體變更。
1、因借款人離異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民事調解書、裁判文書;
(3)《借款合同》;
(4)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尚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辦理房產證相關材料);
(5)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2、因借款人死亡發生借款主體變更辦理要件:
(1)抵押物承受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借款人死亡證明原件、復印件;
(3)財產繼承公證書原件、復印件;
(4)變更後借款人收入證明;
(5)《借款合同》;
(6)變更後借款人公積金聯名卡;
(7)市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取得抵押登記變更材料後,通知申請人辦理還款卡變更手續,列印未來還款明細,審核審批後,變更後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還款。
⑵ 父母按揭購買房產一處,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嗎
按揭沒還完的情況下,是不可以增減名字的。增減名字必須把剩餘的銀行貸款還上,才能去建委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⑶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面能不能加上兒子的名字
你好,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可以去當地房管局辦理手續。
⑷ 父母買房,想加兒子的名字在房產證上,今後對兒子有什麼利弊是加好還是不加好
一、父母買房,加兒子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兒子對該房產擁有了部分產權,但是以後兒子再購房的時候,就屬於個人二套房了,如果兒子以後選擇貸款買房的,首付款比例和銀行貸款利率要上浮的同時,契稅也要比首套房的高。
二、對兒子不利的弊端有以下方面:
1、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並可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台(2011年1月28日)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根據政策,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准,付七成。
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台(2011年1月28日)後、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擁有1套,則被限購;直至結婚方可購置一套新房;(具體也要根據配偶是否與父母是否有房核算是否被限購)
2、孩子婚後買家庭第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征房產稅。及至孩子婚後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面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徵收房產稅,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於愛心在房產證上添加孩子名字的結果。
3、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作為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已經痛徹肺腑,現在連自己的房子都住不安穩,晚年生活情何以堪?
4、萬一孩子遇到急事,按規定是不能辦理款的
新購房加孩子名字大多是為了避免遺產稅,但是其實真正到百年之後,房子已又舊又破了;上了孩子的名字,萬一孩子遇到急事,按規定是不能辦理款的,且很難借到短借,銀行均不接受老人、小孩在產證上辦理款
5、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
孩子過早有了房子,就會忘卻奮斗。有無孩子的名字對孩子的成長也會有些許的影響。
三、房產和法律支招:
一是可以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
二是直接到房產交易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少可變更為1%。
這樣,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⑸ 父母房產證加子女名字
這套新房如果加上你的名字,不算作你和你老公的婚後財產。假設你婚姻生變,你老公沒有權對這套房子進行分割,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出售也需要你一個人簽字即可。
⑹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是拿到了,沒還清房貸可以加兒子兒媳名字嗎
當然可以加,建議兒子兒媳最好別加名字,那麼快,等下父母要你們還房貸了,你們願意嗎,
⑺ 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還是不加好
很多父母為了今後不用再過戶繳稅,考慮將房產證寫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對於二手房購買者來說,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未必就是好的,也許會影響子女今後的購房。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房產證寫子女名字有哪些影響。
寫子女名未必好
目前國家的政策有限購,以後十幾二十年後,不知道會有什麼政策,稅收如何,因此房產證寫子女的名字可能會對子女今後生活或者是父母以後的保障有影響。
一 子女今後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子女沒有被父母寫上名字,子女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可以像正常購房者一樣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如果子女在限購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在我國,部分銀行對此是有規定的,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准,付七成,所以可能會給子女未來的生活造成壓力。
二 如若子女婚後買第2套房時可能要上交房產稅。舉例來說,子女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且面積均≤90㎡,若房產份額未約定,默認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子女名下已經有60㎡房產。成年後子女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征房產稅。及至子女婚後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則子女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的免稅面積,還有100㎡需要徵收房產稅,其中60㎡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於愛心在房產證上添加子女名字的結果。
三 若子女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產權繼承權利。我國法律有規定,如婚後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意味著,如果子女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子女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這對父母來說是不公平的。
解決方法
針對房產證姓名填寫的問題,解決方法還是有的:一是作公證,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二是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由於份額可低至1%,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計稅量就會有限制。
房產證可寫幾人名字
看過以上信息,購房者可能會有疑問,到底房產證上可以寫多少名字?在二手房購房合同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但如果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就有區別,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要求是誰貸款誰簽字,並且要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若使房產兩人共有,可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但如果您想兩個人共同用這個房產,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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