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簽一個協議,這個協議能起到法律效力嗎
協議無效。
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債務,在被擔保人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是擔保人的法定義務,你們無法約定擔保人的法定義務。
相信你的還款能力自然就會為你擔保,有能力就證明給人看。
沒能力說再多也是假的。
② 借款合同範本介紹
(一)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合同中國銀行發布。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幣別)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計收違約金;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和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3《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二)國家助學借款合同中國銀行發布。
借款人(以上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_,(大寫)_____萬_____仟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每學期、學年度發放貸款的利率,根據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檔次進行確定,按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或計息方法也做相應調整。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甲方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及生活費用。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戶,並留有足夠的余額,授權乙方於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該賬戶中扣收應償還債務。
第七條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學雜費部分由乙方按學年度分次劃入甲方就讀學校所指定的賬戶(或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甲方借款的生活費用部分由乙方按學期分次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年月日發放貸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發放貸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發放貸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發放貸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發放貸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第八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法/月均還款法/遞增還款法)歸還。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由財政貼息50%,其餘50%由甲方按__________償還。
第九條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____償還貸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貸款寬限期,利息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____償還,貸款本金自寬限期滿的次月開始償還。)還本付息日為當月的20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每學年度確定一次,每學年度內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十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_____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
(二)由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
(三)由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提前還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條甲方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准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1.住所發生變化;2.個人財產狀況發生惡化;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遲於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第十三條扣劃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乙方從甲方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在公開報刊及有關媒體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日;(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元人民幣;(三)甲方在第十二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四)借款人在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六)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七)甲方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八)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九)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以至影響債務清償的。
第十五條費用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償付。
第十六條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如下第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及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准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授權簽字人:(簽字)_____介紹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項目借款合同貸款方: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_________萬元,其他_________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_________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_台(套)__________萬元;土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萬元;其他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__萬元。
第五條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______(公章)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_______萬元,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_______萬元,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_萬元,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_萬元,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__萬元。
6.其他資金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
第七條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四)民間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於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附:借據今借到__________(姓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歸還,月息按__________計算。
借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五)私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貨 款銀 行: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坐落於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_路(村)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_%)。在借
③ 自然人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
自然人擔保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自然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伯的一種擔保
擔保人資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④ 擔保人與貸款人協議書
民間借款擔保合同【一】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於 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准,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 4 - 日
借款合同【二】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並由丙方進行保證擔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____ 個月,自乙方實際放款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不得用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用於任何國家法律、
法規、及國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項目或未經依法批準的項目。
第四條 利率與計結息
1、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為月利率百分之 ______(小寫:____ %);借款期限內合同利率不變。
2、利息計算
利息從甲方實際借款日起算,按實際借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
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個月30天,換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結息方式
□ 按借款月結息和付息,以實際放款日的對應日為結息日付息日,當月沒有對應日的,則當月最後一日為結息日付息日。
□
按自然月結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不在付息日,則該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為付息日,甲方應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4、罰息
(1)若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歸還借款罰息利率
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
(2)若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挪用借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3)對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
(4)對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罰息,以本條第3款約定的結息方式,按本款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5)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 (本金+應付未付利息) ×實際天數×日罰息利率。
第五條 借款條件
甲方向乙方請求本合同項下借款,須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資料,自然人個人借款提供 1—— 5、 13約定的資料;企業借款提供1、5 —13約定的資料:
1、向乙方提交個人/企業信用借款申請表;
2、甲方最新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和收入證明;
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個月來的信用卡賬單、還款記錄;
4、擬將借款轉入的甲方個人賬戶信息;
5、借款用途證明材料, 如購買商品的發票, 購銷合同、 協議或甲方保證並說明其合法用途的聲明等;
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並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預留與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借款人文件、單據、印鑒、人員名單、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9、於提款前【 】個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借款用途證明文件,辦理相關提款手續;
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11、借款人未違反本合同之約定;
12、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
13、借款人應當提供自己現有資產狀況證明,並有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簽字認可。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請後,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
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 ;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
由於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該借款,出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還款
借款到期後,甲方將本金利息劃入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借款以:
□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 _____
元_____ 角_____ 分,小寫:________________ 元。 □按每月償還利息,到期還本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歸還本金金額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按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和利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其中本金_____萬元,利息_____萬元。
2、按月償還借款的,甲方應自發放借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還款。
還款期共計 ______ 期,按月還款的,每月的 ______ 日為還款日。如借款日與還款日不對應,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甲方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償還,但應滿足以下條件:
1、提前還款金額應足額清償;
2、甲方提前 ____
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乙方確認。對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計息方法計收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除計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權按借款總額的3%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九條 保證
1、保證人聲明:保證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保證人有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准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保證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為主債務人提供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保證人丙方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沒有按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清償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乙方《催還到(逾)期借款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3、保證擔保的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間為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之日起兩年;若主債務為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
5、保證期間,丙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它足以影響保證能力的變故,丙方應提前
6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保證責任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丙方在30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6、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7、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丙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和其他費用,丙方均須承擔責任。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其處理
1、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方式支用借款資金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發生乙方認為可能影響甲方的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人,甲方拒絕;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布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對於尚未發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4)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業務;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出借人行使上述正當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概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公證
本合同可辦理公證;本合同簽訂後 ____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和乙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等)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債權人因向借款人、保證人行使追索權而支出訴訟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整體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丙方對此表示認可,丙方在原保證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其保證責任,乙方按照本合同載明甲方的任一聯系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即可;
承接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第三方有權代替乙方行使 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就本合同項下糾紛以該第三方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三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三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並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送達方式:信函、快遞、報刊、媒體、電子郵件、傳真、電話、手機簡訊等方式。乙方將文書送達到甲方、丙方確認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6、本合同發生爭議由谷城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法人須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由乙方支付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丙方聲明:本合同內容經與本人協商並經乙方充分告知、說明,本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內容。
備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確定的書面文書送達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本人確定的書面文書送達地址:
⑤ 求借款擔保合同的範本,以及具體的注意事項。
你好 你好,你所提及的借款擔保合同是有相對固定的格式的,主要涉及你們達成借款擔保意向的共識,借款數額及擔保形式,還款期限等,你可以參考護航法律文書網的範本,也可以委託專業律師代寫。
擔保借款合同樣本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貸款____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⑥ 為借款人做擔保怎麼寫擔保書
擔保書
中華範文致分行:
根據你行與___(下稱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貸款。現我___(下稱擔保人)願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與你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願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為貸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金額即____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如你行允許借款人的貸款到期後展期,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貸款合同的金額,擔保人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擔保責任。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___帳戶中扣收,並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為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與其它公司合並,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並不解除擔保人在此信用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並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地址:
擔保人名稱:
開戶銀行證明
日期年月日
⑦ 公司與小貸公司之間的借貸,自然人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期限多長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1.民間借貸主體的適用范圍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之外的法人、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因借貸行為引發的糾紛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可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發放貸款並收取相應利息,其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行為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調整。
2.由第三方收支借貸款項的主體認定
在民間借貸中,根據借款人的指示,出借人將款項直接支付給第三方收款人的,借款人應作為被告。訴訟中,當事人對借款合同的主體無爭議的,實際收款人可以作為證人參加訴訟以便查明借款交付事實;借款人否認收到借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實際收款人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在民間借貸中,根據出借人指示,第三方將款項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出借人應作為原告。訴訟中,當事人對借款合同的主體無爭議的,實際付款人可作為證人參加訴訟以便查明借款交付事實;借款人否認收到借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實際付款人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3.關於借名借款的主體認定
出借人和名義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實際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名義借款人為借款合同的相對人,應由名義借款人承擔償還責任。
如果名義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實際使用人,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僅為借名義借款人的名義,名義借款人並不實際參與借款關系的履行活動,也不享受借款活動的利益的,應認定實際使用人為實際借款人,由實際使用人承擔償還責任。
4.借條所載出借人姓名與原告同音不同字,對原告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
自然人之間或自然人與企業、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行為,當事人書寫欠條時不規范,把名字寫為同音、近音字,或寫成俗稱等其他稱謂,或為逃避債務故意寫錯出借人名稱的,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並綜合其他證據進行判斷,在被告對債權人資格提出抗辯但無證據證明時,可以對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進行確定。
5.出借人或借款人為兩人以上,僅部分出借人起訴或僅起訴部分借款人的主體認定
債權憑證上出借人為兩人以上,在難以區分是共同之債、按份之債還是連帶之債的情況下,僅部分出借人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出借人為共同原告,但明確表示放棄向借款人主張權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已經明確表示放棄債權的其他出借人對借款人另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人民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
債權憑證上借款人為兩人以上,在難以區分是共同之債、按份之債還是連帶之債的情況下,出借人僅起訴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征詢出借人是否追加其他借款人為共同被告的意見。出借人堅持不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二、民間借貸合同履行地的確定6.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是指請求返還借款、給付利息的出借人所在地或請求履行出借義務的借款人所在地。當雙方當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項上產生爭議時,以借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當雙方當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歸還事項上產生爭議時,以出借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7.民間借貸合同未履行情況下管轄法院的認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因出借人未按約定提供借款,借款人以合同未生效為由,主張出借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應在被告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非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出借人未按約定提供借款時,借款人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8.借款人以非貨幣形式履行還款義務管轄法院的認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後,經出借人同意,以非貨幣財物清償借款及其利息時,雙方在該實物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轄;借款人替代原貨幣給付義務的履行物為不動產時,適用民間借貸的管轄原則。三、民間借貸案件中民刑交叉問題的處理9.民間借貸案件中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認定及處理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該行為與民間借貸有牽連,卻又不是同一事實的,對於民間借貸糾紛,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對於犯罪線索材料,人民法院應當移送給公安或檢察機關,或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或檢察機關控告或者報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一)借款人為籌集到借款而私刻某單位公章,並以私刻的公章在擔保人一欄中蓋章的;(二)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但民間借貸糾紛所涉借款不在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范圍內的;(三)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資等刑事犯罪,雖然非法集資金額包含民間借貸糾紛所涉借款,但出借人單獨起訴不涉嫌犯罪的擔保人的;(四)其他與民間借貸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情形。10.民間借貸民刑交叉案件的移送人民法院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應裁定駁回起訴,並將線索、材料移送給公安或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移送線索、材料時應注意:(一)應製作專門的《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函》,並附上民事案件起訴狀、案件線索涉及的相關材料;(二)應當製作移送回執,要求公安或檢察機關在接到移送材料後,在移送回執上簽字或蓋章;(三)《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函》中應載明建議公安或檢察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將是否立案的情況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四)公安或檢察機關審查後予以立案的,人民法院應將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移送公安或檢察機關,由公安或檢察機關變更查封、扣押、凍結手續。11.借款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生效判決認定有罪,民間借貸案件的處理借款人因借貸行為涉嫌犯罪,出借人單獨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出借人單獨起訴擔保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出借人同時起訴擔保人和借款人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出借人將借款人涉嫌犯罪的線索、材料移交給公安或者檢察機關。出借人堅持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後,應裁定駁回出借人對借款人的起訴,並將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檢察機關;人民法院應繼續審理出借人對擔保人的訴求。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如因借款人涉嫌犯罪導致民間借貸案件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或擔保人是否涉嫌犯罪需以借款人涉嫌犯罪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借款人因借貸行為被生效判決認定為有罪,出借人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起訴要求借款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在刑事判決未涉及追贓或者雖涉及追贓但出借人未獲全部退賠的情況下,對出借人起訴要求借款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四、民間借貸合同效力的認定12.自然人之間約定借款合同簽字或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的認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在出借人實際履行出借義務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關於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的約定,不能改變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如出借人未實際履行出借義務,借款合同應認定為未生效。13.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非金融機構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自有資金對外進行的偶發性和臨時性貸款,同時收取適當的資金佔用費,當事人主張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非金融機構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從事經常性放貸業務所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認定非金融機構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是否從事經常性放貸業務應結合企業的注冊資本、流動資金、借貸數額、一年內借貸次數、借貸利息的約定、借貸收益占企業收入的比例、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等因素綜合認定。14.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向職工集資的認定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集資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向其內部職工公開集資並按期還本付息的行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應認定為單位內部集資:(一)既向單位內部職工集資又向社會公眾集資的;(二)先將社會人員吸收為公司工作人員,然後向其吸收資金的;(三)非出於單位自用目的而向職工進行集資的;(四)單位主觀上明知「名義出資人」與「實際出資人」不相符,且「實際出資人」不是本單位職工的;(五)其他不應認定單位內部集資的行為。15.涉嫌犯罪的民間借貸合同效力的認定借貸雙方合謀以簽訂借款合同的形式實施犯罪行為的,應認定雙方當事人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無效;如實施犯罪行為僅是合同一方的目的而非雙方的共同目的,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合同相對方請求確認借款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6.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借貸合同的認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違反了社會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當事人因此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應認定為無效:(一)因非婚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等有損公序良俗行為所形成的債務;(二)因賭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為形成的債務;(三)因託人情、找關系等請托行為形成的債務;(四)具有撫養、贍養義務關系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之間發生的有違家庭倫理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所形成的債務;(五)其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債務。五、由其他基礎法律關系產生的民間借貸的處理17.名為民間借貸實為因其他法律關系產生債務的處理對名為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實為合夥、房屋買賣、投資理財、股權轉讓等法律關系,原告以民間借貸法律關系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原告釋明變更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釋明後,原告仍堅持其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進行釋明時應注意:(一)釋明應在雙方當事人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或者將對一方釋明的內容通知對方當事人;(二)釋明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所認定的法律關系的性質;(三)釋明應當以當事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為限,人民法院不應在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之外提示其變更、修正或補充訴訟請求;(四)人民法院應充分聽取當事人對法院釋明事項所發表的意見。18.對「調解」、「和解」「清算」的理解及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調解」是指第三者(調解人)依據一定的社會規范(包括習慣、道德、法律規范等),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信息,促成糾紛主體之間互相妥協和諒解而達成解決糾紛合意的行為。「和解」是指糾紛當事人雙方以平等協商、相互妥協的方式和平解決糾紛,是糾紛主體自行解決糾紛的行為。「清算」是指當事人根據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為終結某種法律關系,而對業務、財產或者債權債務關系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原告依據當事人雙方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據債權債務協議確定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如被告認為債權債務協議訂立時存在重大誤解、顯示公平等情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請求變更或撤銷。六、民間借貸事實審查的問題19.大額現金交付的舉證責任分配及審查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訴訟,數額巨大且主張以現金形式交付,被告又否認借貸事實發生的,如果人民法院僅根據債權憑證及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不能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的,應告知原告就資金的來源、走向、付款憑據、支付細節等事項繼續舉證。經告知後,原告舉示的證據仍不能達到證明借貸事實發生存在高度蓋然性可能的,由其承擔不利後果。在原告盡到了其力所能及的舉證責任後,人民法院應考慮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交易習慣、債權憑證形成前後合理期間內財產變動情況等因素綜合判斷借貸事實是否發生。20.缺乏借貸合意證明的借貸事實認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應對當事人之間的借貸合意及出借款項的實際交付進行審查,原告僅能提供款項交付憑證,而被告提出雙方不存在借貸關系的抗辯,並且提供相應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款項往來系基於其他法律關系產生,人民法院應對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借貸合意進一步予以審查,並要求原告對支付相關款項的具體事由、前因後果及被告未出具借條的合理原因提供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21.民間借貸中「自認」行為的處理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借款的,如被告對原告主張的借款事實直接予以認可,人民法院仍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進行審查,在查明的事實與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和自認存在明顯矛盾時,人民法院不應對相應借貸事實予以確認。如雙方屬於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情況,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理。22.對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是指原告未按傳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庭審活動的行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正當理由:(一)無法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嚴重積雪等,且足以影響到當事人按時到庭的;(二)原告因死亡、喪失訴訟行為能力、重大疾病等生理變故而無法按時到庭的;(三)原告在出庭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並導致其無法按時到庭的;(四)原告受到司法機關或第三人拘禁,喪失人身自由的;(五)其他有證據證實足以影響原告無法按時到庭的。23.採用傳票傳喚方式通知原告到庭應注意的問題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實的原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傳喚原告到庭,實踐中應注意:(一)人民法院只有在審查本案的全部證據後,對借貸事實是否發生、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仍處於真偽不明狀況時,方可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原告到庭;(二)傳票上應註明法律依據和不到庭的法律後果,傳票應直接交給原告或其代理人,或郵寄給原告本人親自簽收。如按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提供的地址郵寄傳票後,原告未在指定的時間到庭,亦未向法庭說明理由的,視為拒絕出庭;(三)原告到庭後,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簽署保證書,保證書應當載明據實陳述,如有虛假陳述願意接受處罰等內容,原告應當在保證書上簽名或捺印。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雖然到庭,但拒絕接受詢問或拒絕簽署保證書的,應視為拒絕出庭。2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款項往來性質的認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借款,如能證明款項的用途是直接用於公司業務,且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當事人可主張按勞動爭議處理;如無證據證明款項用於公司業務,當事人主張法律關系為民間借貸的,人民法院應按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規定審理。七、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認定及處理25.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是指當事人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採取惡意串通、捏造事實、偽造變造證據、虛構法律關系等方式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意圖使人民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和執行,侵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人民法院一經查實為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無論當事人是否申請撤訴,均應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其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法予以制裁。當事人通過調解的方式取得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在再審中經審理查明民間借貸糾紛為虛假訴訟的,應當撤銷民事調解書,判決駁回原審原告的訴求,並對其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法予以制裁。對已經生效的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如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則第三人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規定提出救濟請求。八、保證責任條款是否成立的舉證責任分配26.第三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的,出借人在訴訟中應當提供與前述合同締約過程、交易習慣、履行過程相關的證據,用於證明行為人簽字蓋章具有提供保證責任的意思表示。如出借人不能證明第三人在債權憑據或借款合同中的簽字蓋章有承擔保證責任的意思表示,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出借人主張第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請求。九、互聯網借貸平台責任27.互聯網借貸平台僅負責提供交易平台和制定交易規則,通過一定的規則實現促進借貸雙方達成借款合同的目的,其與出借人和借款人形成的是居間合同關系,互聯網借貸平台應承擔居間人的合同義務,出借人或借款人主張互聯網借貸平台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互聯網借貸平台以自有資金為出借人提供保證擔保的,應根據其與出借人訂立的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互聯網借貸平台引入融資性擔保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對借款人提供擔保的,融資擔保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互聯網借貸平台提供的是信息中介服務,其根據與出借人、借款人訂立的居間合同,承擔居間人合同義務。
十、企業法定代表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的認定與處理
28.申請追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主體認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的,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企業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第三人,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情確定是否同意追加。依據出借人或企業的申請,人民法院追加了實際用款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後,並不當然免除企業的還款義務,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查明的事實及申請追加實際用款人的具體主張,確定企業與個人應承擔的還款責任。29.企業能否以其對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不符合企業章程規定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與善意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後,企業以其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任命不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為由,抗辯不應向善意第三人歸還借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十一、民間借貸與其他法律關系的界定30.名為委託理財實為借貸關系的處理雙方當事人在資產委託管理合同中約定或以事實行為表明「委託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的,應認定雙方成立借貸法律關系,人民法院應以借款合同糾紛確定案由。31.出借有價證券產生糾紛的認定當事人之間以借用承兌匯票、存單、債券、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的形式進行資金融通產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按照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32.借款合同與合作合同有關聯,當事人單獨請求歸還本息的認定當事人簽訂合作合同後,又簽訂借款合同作為合作合同履行內容的一部分,當事人將借款合同與合作合同分割,單獨請求歸還借款合同本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3.當事人就其法律關系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是民間借貸合同產生爭議的處理雙方當事人就其之間的法律關系為商品房買賣關系還是民間借貸關系產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查明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依照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及合同履行情況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作出判斷。當事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不是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權,而是為民間借貸合同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34.二審對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擔保的處理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的,如一審人民法院按照當事人起訴的買賣合同關系進行審理,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後,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件的基礎法律關系為民間借貸,則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向一審原告釋明變更訴訟請求。如一審原告同意變更訴訟請求,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則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裁定發回重審。如經二審人民法院釋明後,一審原告拒不變更訴訟請求,二審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判,駁回一審原告起訴。十二、民間借貸利息的認定35.民間借貸利息上限的認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36%之間的民間借貸利息,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該部分利息,借款人拒絕履行的,對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自願支付該部分利息,且出借人已受領,借款人再以不當得利為由主張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該部分利息的,或者要求將已支付的該部分利息沖抵尚未償還的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6.利息在本金中提前扣除的舉證責任分配及處理出借人基於民間借貸法律關系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本金數額歸還借款的,應舉證證明雙方當事人已達成借貸合意並已按照債權憑證載明數額實際交付。如果借款人抗辯主張利息已經提前扣除,且出借人未舉證證明其已按照債權憑證載明數額實際支付全部款項的,人民法院應要求出借人補強證據,如果出借人補強的證據仍不能排除利息在借款本金數額提前扣除的合理懷疑,人民法院對出借人的該部分訴訟請求不予支持。37.民間借貸復利的計算復利,是指在借貸關系中,出借人將借款人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利息計入本金再計算利息。即除最初的本金要計算利息外,在每一個計息期,上一個計息期的利息都將成為生息的本金,再計算利息。(一)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又連續多次重新出具債權憑證的情形下,本金和利息的認定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又連續多次重新出具債權憑證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分別認定各期本金,最終計算出最後一期的本息之和,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判斷最後一期的本息之和有無超過法定上限,即以最初的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和最初的本金之和,超過上限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二)借款人償還部分款項後,又重新出具債權憑證的情形下,本息和上限的認定借款人償還部分款項後,又重新出具債權憑證的情形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本息和上限的計算方式發生相應的變化,本息和上限的計算應當以本金數額減少後的實際數額為基數計算,而非以「最初借款本金」數額為基數。本金數額多次減少的,應分段予以計算。十三、逾期利息、違約金、其他費用並存的處理
38.關於其他費用的認定
出借人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服務費、咨詢費、中介費、管理費等其他費用的,出借人一並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時,總計不應超過年利率的24%,但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所必須的費用除外。
39.借貸雙方僅約定逾期利息或違約金一種情形下的認定借貸雙方只約定了逾期利息,未約定違約金,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逾期利息及違約金損失的,人民法院對違約金部分不予支持;借貸雙方只約定了違約金,未約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逾期利息及違約金損失的,在逾期利息及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年利率24%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十四、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40.借款人配偶在民間借貸案件中訴訟地位的認定在借款涉及認定是否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下,出借人申請追加借款人配偶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准許。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釋明,告知其可同時起訴其配偶,出借人堅持只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應依職權追加借款人配偶為共同被告。出借人與借款人均未明確表示放棄借款人配偶可能承擔的債務份額的,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可依職權追加借款人配偶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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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最高額借款合同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是指保證人與貸款、借款人協商,在最高貸款債權額度內,就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於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借款行為提供擔保而簽訂的書面協議。它是基於「最高額保證合同而達成的借款擔保合同,是最高額保證合同與最高額借款合同的統一體,它對於減少金融部門人、財資源的浪費,簡化借款手續,增加借款行為的透明度,維護借、貸、擔保三方的合法權益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