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錄音沒有親筆簽名合同做數嗎
錄音中擔保人有擔保意思表示,一般不能構成擔保。擔保需要有明確的擔保承諾才成立。
錄音方式還要考慮錄音證據的有效性。
但擔保不成立,如果該合法的錄音能證明擔保人的擔保表示對締約有影響,則可能從侵權角度主張權利,即締約過失責任。
⑵ 擔保人未簽字,銀行貸款合同有效嗎
關鍵要看銀行是否已經放款,如果放款的話就有效,沒放就暫時無效。銀行也有程序規定,擔保人不簽字的話是不會放款的。
⑶ 在電話里做別人貸款的擔保人,不簽書面,要負法律責任嗎
在電話里做別人貸款的擔保人,不簽書面,要負法律責任嗎?對方可以用錄音,作為證據的。
⑷ 借錢不還,無借條只有錄音能起訴嗎
1、這是還是不行的,還必須收集別的證據,對方的身份信息、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這樣勝訴的幾率才會大一些;
2、以後借錢需謹慎,如果再碰到借錢的話一點讓對方寫借條並附上身份信息,這樣以後便於去起訴或者找催收機構幫忙催收。
⑸ 僅憑錄音能否確定擔保關系
【法律分析】:錄音是不能確定擔保關系的,擔保人是有協議的。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⑹ 無借條借款,只有錄音為證.法律是否保護
合法取得的錄音才能成為證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復 》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號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證據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此復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故,未經對方同意的錄音不能成為證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6)貸款擔保無簽字只有錄音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規定,要使該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其一,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查明案件真實情況的;
其二,該錄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無疑點,有其他證據佐證。
⑺ 我是擔保人嗎未簽字,也沒按手印,未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只電話錄音,我有相關責任嗎
對方如果有電話錄音,那麼就看法院是否認可了~~如果沒有,您不用擔心,對方負有舉證責任,您不承認就行,但是您保證您弟弟妹妹不會作證嗎?
⑻ 書面上是第二還債人但本人未簽字有電話錄音算證據嗎
小額貸款第二還款人,沒簽字但是有錄音,可以作為證據,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則第二還款人需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錄音電子數據,合法的證據,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後,證據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⑼ 民間借貸糾紛 如果沒有紙質證明 只有電話錄音 可以立案嗎
你好,這個需要按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沒有紙質證明,但是有電話錄音,如果電話錄音內容能有效的證明對方向你有借款行為,達成借款合意。加上相匹配的轉賬信息和銀行流水證明。在滿足逾期為清償借款的情況,是可以立案的。詳細信息建議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