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人抵押貸款是違法行為嗎
法律分析:私人抵押貸款的行為如果未經過相關機構批準的,屬於違法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Ⅱ 抵押貸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民間抵押借款是合法的。民間抵押貸款,抵押物是不動產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抵押物是動產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Ⅲ 民間抵押物品小額度貸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民間抵押物品小額度貸款,只要是合法借貸,不存在欺詐、隱瞞真相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行為,就不涉嫌違法。如果存在欺詐行為,那麼則涉嫌詐騙,可能被判刑、坐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Ⅳ 民間抵押房產借貸合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民間房屋抵押貸款是合法的,但是必須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法律是不會保護該抵押行為的。抵押行為只是債務實現的其中一種手段,民間借貸合法並不意味著抵押權就一定會生效。當事人要進行抵押登記才能生效。辦完抵押登記後才能享有抵押權,不用辦抵押登記的,要簽訂抵押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條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確定時的動產優先受償。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Ⅳ 抵押貸款是否構成高利轉貸罪
抵押貸款不屬於信用貸款,通過抵押貸款從銀行獲得銀行貸款後用於民間借貸,不構成高利轉貸。也不構成高利轉貸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Ⅵ 民間借貸抵押物該如何判
結合實際情況可能為如下幾種情況:1、首先要看民間借貸中抵押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抵押權不成立,則會駁回關於抵押的訴訟請求。如果抵押權成立,則判抵押權人優先受償。2,民間借貸案件中,貸款人是提供借款的人,是抵押權人,其對抵押物只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不享有處分權,不能處分抵押物。3、民間借貸案件中貸款人擅自將抵押物賣掉的,屬於無權處分行為,為普通的民事糾紛,該抵押物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貸款人返還原物,停止侵害,賠償損失。4、如果貸款人在賣掉抵押物時,未告知買受人該抵押物歸屬的,涉嫌詐騙買受人,可構成詐騙罪。若構成詐騙罪的,將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5、依法起訴後也可以依據法院判決書進行拍賣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