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貸款擔保_網路
② 個人擔保貸款什麼意思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根據銀行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借款人可以依法採取保證、抵押和質押等方式來進行擔保。
【法律依據】
《中國工商銀行貸款擔保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公民向工商銀行申請的本外幣各類貸款。凡貸款應當辦理擔保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六條
工商銀行分支機構之間、分支機構與所屬公司之間不得相互提供擔保。
第七條
貸款擔保的方式為: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③ 什麼是創業擔保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是什麼?如何申請?所謂創業擔保貸款,是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困難,由政府出資設立創業貸款擔保基金,經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貸款,並享受國家貼息的一種政策性貸款。如何申請辦理創業擔保貸款貸款申請人向創業地擔保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並提交有關材料並對其進行徵信查詢。符合條件的,經現場審核合格後,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的對象個體創業者。是指持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就業或合夥經營的下列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釋解教人員、殘疾人、返鄉創業和就近就地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以下簡稱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符合貸款條件企業。是指安置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在職職工總數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用工備案的中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的額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其創業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吸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的期限創業擔保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享受財政全額貼息補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財政部門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補助。
④ 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⑤ 什麼是貸款擔保
法律分析:
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⑥ 貸款擔保是什麼
法律分析: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為條件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償還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擔保文件,當借款人不能履約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物的擔保,是以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作為擔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約,銀行可通過行使對該擔保物的權利來保證債權不受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⑦ 什麼是保證貸款,保證貸款責任承擔有哪些問題
什麼是保證貸款
在保證貸款中,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按規定承擔連帶責任。而貸款人在此條件下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類型。對於一般保證,若債務已屆清償期而債權人未向借款人追償,則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若債權人起訴保證人請求還款,法院應當在判決中說明應先執行債務人財產,即將先訴抗辯權轉化為先執行抗辯權;而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保證貸款的責任承擔
(一)保證人的責任
如果保證人在貸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向商業銀行提供了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但銀行放棄或者怠於行使追償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執行的,保證人可以請求法院在其提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另外如果貸款合同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發生變更,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但是擔保法解釋又規定如果該變動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作了變動,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間。
商業銀行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破產後,如果不及時申報債權並告知保證人,那麼保證人將在該債權破產程序中可能受償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銀行不能向保證人追償,只能自己承受不良債權。
(二)保證期間
貸款保證應當是有期限的,這個期限就是保證期間。在貸款擔保合同中,保證期間有如下特點:
1、保證期間是除斥期間。除斥期間是指法律預定的某種權利存續的期間,一旦期間屆滿,該權利消滅;除斥期間為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和延長。由於保證人實際上是為他人承擔責任,因此法律有必要設立不變期間加以限制,防止保證人無限期承擔保證責任。若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沒有及時行使權利,則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2、約定保證期間超過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目前法律並未限制保證期間的結束點,如果約定的保證期間長於訴訟時效期間,則會出現債務人已不必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顯然有違公平,法律上以約定不明處理,保證期間為貸款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3、約定保證期間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貸款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問題。這種約定雖然表意清楚,但由於沒有明確的保證期間,法律上認為無效,視為約定不明。
4、約定保證期間早於或等於貸款履行期間。對於這種情況,應當視為當事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法定期間(貸款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⑧ 擔保貸款中的保證 抵押 質押分別是什麼意思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⑨ 什麼是貸款擔保
貸款擔保公司,具體是做企業或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起中間擔保身份作用。擔保公司如果在某家銀行有授信額度,必須向該行所在地分行機構交納一定的保證金方有資格向客戶及銀行提供這種中間擔保服務。保證金一般由擔保公司機構的公司帳戶劃向銀行的固定的企業存款,以凍結的方式存在當地分行機構。一般為該擔保公司的股份里撥出一部分做為某個銀行的保證金,如擔保期間,發生客戶違約則由向其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公司先支付這部分罰金先扣繳給銀行。做的業務主要是,中小企業貸款,商業貸款,個人客戶,二手房貸款,抵押貸款,消費貸款,車貸和房貸,等一些法律允許范圍內的貸款中間擔保服務,現在大部分城市的二手房買賣貸款基本上是擔保公司參與下來完成的,他們主要提供的業務有,聯系貸款銀行,貸款客戶,評估公司,房屋經紀公司,賣房客戶,及貸款的中間流程,比如面簽客戶,收集買方賣方相關資料,匯成貸款手續向銀行送審報審,陪同銀行面簽客戶,聯系評估公司做評估,陪同客戶去房產交易中心過戶,和銀行人員及客戶領新房本及他項權利證等,直至兩年內的客戶完全能正常還款給銀行的手續完成之後,該筆擔保才算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