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戶口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一定期限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企業和個人按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提取公積金只對公積金貸款買房有影響,商業貸款、全款買房不受影響。雖然不影響貸款,但可能會影響貸款額度。提取公積金只對公積金貸款買房有影響,商業貸款、全款買房不受影響。雖然不影響貸款,但可能會影響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各地政策不一,基本上是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標准、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② 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與戶口無關。與繳納沒有繳納公積金有關.城市戶口人員,如果沒有繳納公積金,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繳納了公積金,可以貸款.農村戶口如果繳納了公積金,可以申請貸款,如果沒有繳納,不可以貸款.現在有些公務員,有些教師是農村戶口,他們按月繳納了公積金,是可以貸款的,有些農民工也按月繳納了公積金,可以申請貸款。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一定期限均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③ 農村戶口不能交公積金嗎
農村戶口能交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不區分農業戶口還是城鎮戶口的,其繳存對象的要求是國有企業、國家機關、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依法為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農業戶口是可以上公積金的。因為公積金是不區分戶籍辦理的,但是公積金只能在城鎮有單位的地方辦理,在農村是不能辦理公積金的。只要勞動者在上班就與上班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那麼上班的公司就有義務繳納社保和公積金,跟戶口性質無關。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