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做擔保人,只要銀行調查當債務人無力還款後你有這個能力還上,那麼銀行就會同意你做擔保人。還有,如果不是非常必要,盡量別做擔保人,如果你要做,先明白擔保人的義務和責任。免得最後吃啞巴虧,更甚者鬧得如仇人一樣分外眼紅。
2. 朋友要貸款 想找我當擔保人,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對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他擔保,反之,就不能給他擔保。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2)別人貸款我怎麼做擔保人嗎擴展閱讀:
我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
此即惡意抵押行為,人民法院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撤銷。
3. 我有一個朋友向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幫還是不幫
替別人擔保貸款,但是借款人卻匆忙跑路,擔保人只能被動扛起背黑鍋,甚至會不幸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借款人一般選擇的擔保人都是親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錢之後按時還款,自然雙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現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蹤的情況,擔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親人之愛、朋友之交卻瞬間變成「相愛相殺」對簿公堂的戲碼。
中國人一直都是比較好面子的,而且絕大部分擔保人對於擔保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說他們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借款人不還款會產生什麼後果,礙於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會順水推舟給他人做了擔保。所以今天就給大家講解下,擔保人的職責和後果。
一、擔保責任分類
擔保人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擔保方式不同,承擔的責任不同。一般擔保: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二、擔保人可能遇到的風險
在未同意作擔保人前,我們需清楚可能發生的後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貸或借款人因逃避債務而提供假資料或無法聯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貸未還清時,銀行或金融公司可能會控告擔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產。如果債務超逾3萬元人民幣,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人共同進行擔保仍有風險。因為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需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應擔保人追債。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擔保。如果擔保方式屬於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如果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無需用於償債。
說了那麼多,那麼擔保人究竟能不能當呢?對此我的建議是:三思而後行,能不做就不做,千萬不要碰這趟渾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況,一定要先審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經濟能力,確定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減少做替罪羊的幾率;再明確擔保內容,比如借款的金額和用途以及擔保的方式和保證期限等問題;最後還需在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讓借款人提供反擔保證明。
最後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證、戶口本等重要證件,如果發生身份證丟失,及時進行補辦,在復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復印的用途。定期通過威信周全數據,來查看是否存在異常信息,發現問題後要及時向銀行機構投訴並反饋,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
4.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對於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的情形,在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其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債務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 別人用房產證作抵押貸款,讓我做擔保人,我應注意什麼
一是,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會被金融機構剔除,因此有可能影響自己 的貸款額。所以,如果自己還有貸款的打算,最好不要給別人提供擔保。
二是,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需要對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履行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別人的貸款還不了,需要替借款人償還的不僅是本金,還有利息罰息等等。建議在辦理擔保前與借款人說清楚,特別是在擔保合同中要把擔保的額度寫清楚,務必要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圍之內。
6.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7. 朋友想要貸款,想要我做擔保人,我都需要承擔什麼風險
在我們身邊有時候會遇到朋友借錢,幫對方做擔保的,有的人處於朋友情誼會同意去做擔保人,那麼大家知道做擔保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嗎?以及會有哪些風險?小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可以為您答疑解惑。
6、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擔保的債權債務發生轉移擔保人是否仍負有保證責任?
如果主債權發生轉移,擔保人原來的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擔保合同有約定那麼需要依照約定執行。 如果主債務發生轉移,由於擔保責任主要是基於一種信任關系,必須要經過擔保人的書面同意,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所擔保的債務轉移可能會對擔保人造成實際損失,這種情況下未經擔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7、什麼情況下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下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8. 當事人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當事人有貸款可以做擔保人,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能夠作為擔保人的,包括帶有清償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典法》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9.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是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10. 別人貸款要我作擔保人可以嗎(要用我的證件)
可以,不過擔保人要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而且沒有黑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