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要求
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要求
除了具備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之外,如下三個條件是各家銀行都要求的,也是必備的條件:
一、徵信記錄良好。
貸款擔保人雖然不是借款人,但對於貸款的還款也承擔著責任,因此,也必須具有良好的徵信記錄。那些個人信用報告中有嚴重不良記錄的人,是做不了擔保人的。當然,如果個人信用報告當中,有一二次輕微的不良記錄,是不影響作為擔保人的。
二、有銀行認同的經濟能力。
銀行要求貸款增加擔保人,目的就是在借款人無法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能替借款人還款。因此,要求擔保人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這其中包括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和足夠的還款能力。
三、自身貸款或是擔保貸款不能過多。
銀行要求貸款擔保人具有足夠的替代借款人還款的能力,這就要求擔保人自身的貸款不能過多,已有的擔保貸款金額也不能過多。否則,擔保人自身貸款或是擔保貸款金額過多,就可能無法替代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所以,法律嚴格規定貸款擔保人要求嚴格一。方面是保證貸款擔保人有經濟能力提供保證,另一方面也是歸置貸款市場,防止濫用貸款擔保人。
⑵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所謂的貸款擔保人就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當借款人沒有足夠的能力按時歸還借款時,擔保人願意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借款人無法承擔的借款責任。
第一,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第二,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在貸款所在地有居住場所;第三,貸款擔保人應當擁有良好的徵信記錄;第四,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較強的還款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⑶ 作為貸款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需要滿足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百八十七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以上就是關於擔保人責任的相關知識了,如果還有什麼問題,請咨詢華律網律師。在此小編再一次告誡各位人士,切記不能隨意當擔保人。
⑷ 做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法律分析:具備以下條件的即可做貸款擔保人:有完全民事行為,年紀在18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或證件,在貸款申請的所在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的;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
⑸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1、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在貸款所在地有居住場所。
3、貸款擔保人應當擁有良好的徵信記錄。
4、貸款擔保人應當具有較強的還款能力。
拓展資料:
①貸款擔保人要對於自己的對外的擔保應當有著一定判斷,自己要有能力去判斷是否可以承擔擔保的責任,因此金融機構要求貸款擔保人是完全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同時貸款擔保人年齡要求在18周歲-65周歲之間的,如果擔保人年齡小於18周歲,那麼貸款擔保人還沒有到法定的就業年齡,沒有穩定的收入來佐證自己的擔保能力,如果擔保人年齡大於65周歲,那麼擔保人已經進入退休狀態,收入來源主要依靠退休金,有限的退休金是無法承擔擔保責任的,同時年齡變大,身體的不確定性也會影響擔保能力。
②、貸款擔保人必須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個人,也就要求這個人必須擁有合法的身份證明,萬一貸款出現逾期的時候金融機構可以找到這個人。為了保證擔保人的擔保意願,金融機構會要求擔保人在本地有居住場所,萬一貸款出現逾期,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居住場所找到擔保人,與擔保人來協商相應的擔保責任。
③、貸款擔保人與借款人其實是共同在承擔貸款的風險,金融機構在審核擔保人資質的時候對於徵信的要求與對借款人的徵信要求是一樣的。貸款擔保人的徵信情況必須是良好的,而且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如果貸款擔保人的徵信記錄較差,那麼就會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金融機構就不會認可擔保人的擔保資質。
④、貸款擔保人的收入在擔保審核中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借款人的貸款出現逾期,那麼金融機構就會要求貸款擔保人對借款人的逾期貸款進行兜底,如果貸款擔保人沒有較強的還款能力的話,那麼金融機構就不會認可擔保人有著一定的擔保能力。
⑹ 貸款保證人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保保人的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十八至六十五周歲之間;(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⑺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1、與本案無牽連;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⑻ 貸款擔保人具體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具體條件: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