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抵押貸款法院還能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一條 依據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B. 房子二次抵押了被別人起訴了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房子存在二次抵押的情況被起訴後,如果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此種情況下,法院會強制執行。並按照抵押權的順位進行清償,抵押財產超過財產價款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法律分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因為債權債務糾紛,被起訴到法院,執行階段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即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先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未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因為房屋存在二次抵押的問題,那麼涉及到抵押權行使的順位問題。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抵押的,實現抵押權時必須確定各抵押權人的先後順序。一般規則如下:
1、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
2、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3、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得處分抵押財產,並就其價值優先受償。
抵押權實現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但不得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2、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超過財產價款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C. 抵押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嗎
抵押貸款的房子法院可以執行。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二條 第二條人民法院喚毀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游鏈雀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神早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D. 二次抵押的房子貸款利率是多少,法院能執行嗎
二次抵押的房子貸款利率通常在每年8%-9%之間,期限為1-3年,合並抵押率不超過六成。典當行的二次抵押貸款利率為每月1.5%-2.5%,管理費額外計算,期限為5天到6個月,貸款額度高達房屋剩餘價值的七成。貸款銀行的二次抵押貸款利率會受時間影響。法院對二次抵押的房子能執行,對於已設抵押的房屋,法院可以進行查封,並在抵押權人申請下,依法進行拍賣、變賣或抵債,但僅在被執行人唯一一套用於家庭居住的房屋情況下,執行機關一般不會進行拍賣、變賣。房子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前提條件為房子是現房且已完成房產抵押登記,產權人親自辦理,並確保房產已保險。二次抵押貸款利率較高,還款利息較多,金融機構對此要求嚴格,若還款延誤,銀行有權拍賣房產,因此需注意還款日期,避免逾期。二次抵押貸款額度較首次貸款低,對房產有特定要求,銀行接受有房產證的房產。二次抵押用於個人消費時,貸款期限不超過五年,用於經營則不超過三年,國家對二次抵押貸款有嚴格規定,需達到標准才可辦理。二次抵押貸款風險性高,辦理前需全面考慮。
E. 二抵的房子法院如何執行
二抵的房子法院的執行方式如下:
1、如果調解成功就按調解協議處理;
2、如果調解不成,法院就會下判決,如果支持原告,被抵押的房產就會被執行。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條件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使用同一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由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
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F. 法院拍賣房子有抵押有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1、結合拍賣手續、房屋手續、具體案情綜合考慮。如果是法院拍賣的買受人,可以憑藉手續等法院用拍賣收入先行解除抵押後辦理過戶手續。2、如果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應該先在拍賣或變現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剩下的款項才可以用來償還其它債權人的債權。成交後法院會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塗銷抵押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G.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抵押房屋可以被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如果抵押人無第二住所只能查封不能強制執行,但是現實中都會在抵押時提供第二住所證明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 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 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