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公積金貸款不需要擔保人,只要貸款人滿足當地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即可發起申請。不過因為各地區公積金貸款的政策不一樣,有些地方對於外來戶口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是需要擔保人的。關於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同的,具體的可以去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咨詢。
公積金貸款流程
1、提交資料
您需要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門申請公積金貸款,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貸款申請初審通過後,管理部將簽發《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並將所有個人貸款資料提交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審核擔保申請,若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擔保中心出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中介機構負責辦理擔保申請手續,收取擔保服務費。
4、繳費
借款人應按批準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支付擔保服務費。
5、遞送資料
經審核的個人貸款申請材料(包括蓋章的合同)由擔保中心移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受中介機構委託,中介機構負責上述信息的傳遞。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應督促和指導借款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❷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呢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❸ 住房公積金需要擔保人嗎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找人擔保,這是為了防範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公積金貸款期限比較長(最長9年),風險較大,貸款期間可能會出現各種變故,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後出現較大變故,導致其不能正常償還貸款,這樣會給資金回收帶來極大的風險,影響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轉。為了確保發放貸款的安全性,必須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如果為朋友當了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則自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貸款人將貸款還完了,自己才能貸款。並且一般情況下,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每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最多不能超過兩人(含兩人)的擔保人,如果自己還要再次成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的確找不到第二個擔保人,且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2萬元的情況下才可以。個人也可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在上一次公積金貸款償還完畢後,次月才可申請二次貸款。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貸款發放,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承諾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批手續,加上到銀行辦理抵押借款手續,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職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就隨著貸款的發放而自動凍結,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在貸款期間內都不能支取個人賬戶上的余額,只能在貸款期滿後有購、建、修房的方能支取公積金。
擔保人有何責任?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所以,對於金錢方面的擔保,是非常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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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不同形式的擔保人承擔不同的風險和責任。
1.一般擔保人:與房管公積金簽訂擔保合同時無連帶擔保責任的,為一般擔保。一旦貸款人違約,或無法償還欠款,甚至逃跑、失去聯系,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將要求擔保人協助聯系貸款人還款。它不會讓擔保人償還貸款人,但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
2.連帶責任擔保人:如果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同意承擔連帶責任,則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1) 貸款人逾期不還款的,擔保人應當按照連帶責任向貸款人還款。如果貸款人不幸去世,所有貸款將由擔保人承擔。如果無法償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 貸款人的負債也包括在擔保人的負債中,這將影響擔保人處理的銀行業務金額。
拓展資料:
一、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
事實上,保證人的條件與公積金申請人的條件基本相同:
1.擔保人年滿18歲,無精神疾病、殘疾等;
2.擔保人是貸款所在地的本地人或雇員,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
3.保證人應連續繳納公積金至少半年,累計繳納不少於1年;
4.擔保人未申請公積金貸款,無其他大額債務;
5.在申請人還清貸款前,擔保人不得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6.擔保期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減去擔保人的年齡。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行償還貸款,擔保人無需擔心,但借款人借款金額和月供款一般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
2.當擔保人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擔保的債務將被視為他自己的債務。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入債務,這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金額。
❺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當申請房屋貸款時,如借款人收入夠或信用紀錄良好,借貸一般都很容易獲得批准。但如果借款人收入不夠,或是信用紀錄不好,首付不多,貸款機構會要求借
款人找一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對負債作個人承擔。常見的是父母作子女的擔保人、配偶作擔保人、兄弟姊妹作擔保人,或找朋友作為擔保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擔保人的連帶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保證責任:。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2、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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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擔保人有哪些責任
公積金貸款究竟有沒有擔保人,其實,這需要貸款人自己的選擇。擔保人是有還款責任的,如果個人作為擔保人之後,就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除非被擔保人的貸款還清才可以。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的條件
1.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擁有穩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3.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並且賬戶內應該有繳存額。
4.沒有公積金貸款的不良債務。
5.借款人沒有全部還清貸款期間,公積金不得提取。
6.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年齡加上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公積金貸款的擔保人需要提供擔保人的身份證件、收入證明、戶口薄以及住房公積金的賬號,還需要與受委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如果您本人已經為別人當了擔保人,那麼您自己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貸款人將貸款還清,您自己才能貸款。
一般情況下,如果您自己繳納了住房公積金,那麼您只可以當一個人的擔保人,最多不超過兩個。
擔保人有哪些責任
既然做了擔保人,就要履行一定的責任。如果借款人遲遲不還款,那麼,擔保人是需要還款的。所以,當您答應做別人的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這其中利害關系可想而知,當您簽字同意成為擔保人的時候,就是默認了承擔借款人不還款您替他還的責任。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關系有所變化,擔保書也不會受影響,比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如果兩個人最後離婚的話,擔保書也不會有什麼影響,他仍然是有效的。
❼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公積金貸款不需要擔保人,只要貸款人滿足當地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即可發起申請。不過因為各地區公積金貸款的政策不一樣,有些地方對於外來戶口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是需要擔保人的。關於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同的,具體的可以去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咨詢。
公積金貸款流程
1、提交資料
您需要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門申請公積金貸款,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存款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
貸款申請初審通過後,管理部將簽發《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並將所有個人貸款資料提交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審核擔保申請,若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擔保中心出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中介機構負責辦理擔保申請手續,收取擔保服務費。
4、繳費
借款人應按批準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支付擔保服務費。
5、遞送資料
經審核的個人貸款申請材料(包括蓋章的合同)由擔保中心移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受中介機構委託,中介機構負責上述信息的傳遞。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應督促和指導借款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❽ 福建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加快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效率,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發放給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費貸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具體實施方案。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公積金貸款的管理運作,委託管委會指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
第四條 管理中心應規范公積金貸款的委託授權管理,加強對所轄分支機構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日常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管理中心承擔。 第六條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以下簡稱「借款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的時限;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資金;
(五)本人及其配偶均無尚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規定提供擔保。 第八條 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借款申請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住房總價款、抵(質)押物價值等進行綜合測算確定,不得超過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和抵(質)押物價值的70%(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照新的政策執行)。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月應還款額與其本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項貸款月應還款額之和,占借款申請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在50%以內。
第九條 貸款期限可以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但最長不超過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第十條 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住房總價款時,借款申請人可向受託銀行申請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由受託銀行自行確定,貸款期限、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等均應與公積金貸款相一致。
第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公積金貸款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或受託銀行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二)管理中心對申報材料按規定進行審查,並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同時通知借款申請人;
(三)受託銀行和借款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對於需要由房地產開發單位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借款申請人應在簽約後將借款合同送房地產開發單位蓋章確認;
(四)受託銀行和借款申請人在簽約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辦理擔保手續。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房屋登記機構應在收件後10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採用質押和保證擔保方式的,受託銀行應在管理中心約定時間內辦妥擔保手續;
(五)辦妥擔保手續後,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應在規定時限內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第十三條 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戶籍證明以及婚姻狀況證明;
(二)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三)首期款支付憑證;
(四)收入證明;
(五)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
(六)管理中心規定的擔保材料;
(七)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等不同貸款用途分別提交管理中心規定的相應材料。 第十四條 各管理中心應當與受託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明確委託事項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各管理中心視申報備案樓盤的開發進度,適時受理開發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及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應建立公積金貸款面簽制度,借款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出具委託公證書。
第十七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公積金貸款審核審批管理,建立初審、審核、審批的三級貸款審批制度。通過審貸會方式進行審批要加快審批進度。
第十八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對借款合同的管理,規范借款合同主要條款,對借款合同填寫的准確性和完整性開展日常性審查。
第十九條 公積金貸款原則上應採用抵押擔保方式,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質押、保證等其他擔保方式。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除新購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外的抵押物均應進行評估。
第二十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並制定流動性風險應急預案。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使用率超過75%時,管理中心應適時啟動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管理中心負責貸後檢查、風險監測、貸款回收、擔保債權管理、借款合同變更、逾期貸款催收、不良貸款處置、貸款檔案管理等工作,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可選擇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還貸方式。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申請變更借款合同的,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經管理中心批准後依法簽訂變更協議。變更協議生效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還款期內,借款人可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四條 貸款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或受託銀行有權對借款人、擔保人採取一種或數種債權保護措施,借款人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採用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二)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或挪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在合同到期後未歸還貸款本息;
(四)借款人捲入經濟訴訟糾紛案件中不能正常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五)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若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法定代理人,或其已繼承財產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法定代理監管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六)抵押人未經管理中心或受託銀行書面同意,將抵押物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將抵押物、質押物重復抵押、質押;
(七)借款人拒絕或阻撓管理中心、受託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保證能力、抵押物被徵收、損毀不能清償債權、質押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債權實現的情況下,未按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措施;
(九)違反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 債權保護措施包括:
(一)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二)中止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三)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四)按照合同約定提前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償貸款本息;
(五)按照合同約定提前追索保證人的連帶保證責任;
(六)依法追償貸款本息;
(七)追究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管理中心應建立公積金逾期貸款催收機制,明確催收工作責任,加強逾期貸款管理。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期應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形成逾期貸款的,應當依照借款合同約定進行處置,並在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和罰息;處置後形成貸款損失的,應當按照財政部《住房公積金貸款呆賬核銷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申報呆賬核銷。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結清公積金貸款後,管理中心或受託銀行應及時辦理貸款清戶和抵押(或質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二十八條 管理中心應按照《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做好公積金貸款檔案的歸檔、保管、利用、銷毀和移交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 管理中心應加強對受託銀行日常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管理和監督,按照《福建省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受託銀行年度考評試行辦法》開展受託銀行公積金貸款年度考評工作。 第三十條 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或相關機構利用虛假材料騙取公積金貸款的,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終止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回收全部貸款,並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騙貸的,管理中心應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職工所在單位、其主管部門或當地監察機關,同時5年內不受理其公積金貸款申請;
(二)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虛假證明造成騙貸的,管理中心應提請當地監察機關或其主管部門依法依紀追究所在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責任;
(三)有關單位或個人涉嫌偽造印章、證件、合同、發票等造成騙貸的,管理中心應提請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四)管理中心應對騙貸的借款人、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備案,並通過管理中心網站或當地媒體予以曝光。
第三十一條 凡繳交單位未辦理正常緩繳手續,借款人在貸款手續完成後即惡意停止繳交住房公積金連續12個月或累計15個月的,管理中心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余額。
第三十二條 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造成貸款風險或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受託銀行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或委託貸款協議約定的,管理中心可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要求限期整改,並可依據《福建省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受託銀行年度考評辦法》,採取下調委託業務手續費等處罰措施,直至撤銷其承辦資格。 第三十四條 個人商業性購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應參照《關於開展個人商業性購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閩建金管〔2011〕10號)和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的,相關當事人可依照借款合同約定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第三十六條 各設區市應根據本規定修訂本地區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並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❾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擔保人嗎流程是什麼謝謝
1、當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夠或者信用紀錄是良好的,那麼貸款一般都比較容易獲得審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夠的,或者是信用紀錄不好的,首付不足。
2、貸款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房屋的負債作個人承擔。常見的房貸擔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擔保人、配偶作為擔保人、兄弟姊妹作為擔保人,或者找朋友作為擔保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❿ 做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有什麼要求
您好,做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要求: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如果為朋友當了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則自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貸款人將貸款還完了,自己才能貸款。並且一般情況下,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每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最多不能超過兩人(含兩人)的擔保人,如果自己還要再次成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的確找不到第二個擔保人,且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2萬元的情況下才可以。個人也可以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在上一次公積金貸款償還完畢後,次月才可申請二次貸款。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貸款發放,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承諾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審批手續,加上到銀行辦理抵押借款手續,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職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就隨著貸款的發放而自動凍結,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在貸款期間內都不能支取個人賬戶上的余額,只能在貸款期滿後有購、建、修房的方能支取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