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抵押款屬於婚後財產嗎
現在的人們都講求結婚前要將自己的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做一個劃分。雖然新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就是自己的婚前財產,但是其他的存款或者不動產之類的,很多有錢人在結婚前甚至都會去做一個婚前財產公證。有很多人在結婚以後遇到需要用錢的地方,經常會拿房子做抵押,那麼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抵押款屬於婚後財產嗎?下面我們就來為大家詳細的科普一下這個問題。
一、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不管你是拿婚前房產還是婚後房產去銀行抵押貸款,都是需要配偶簽字的。有的人可能說自己的婚前房產和配偶沒有關系,房產證上也沒有配偶名字,抵押時為什麼還要配偶簽字。那是因為你抵押之後就有了債務,而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你的配偶作為債務承擔者之一必須要知悉你抵押貸款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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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婚前房產抵押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即使是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後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也必須到場簽字。
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房子是婚前財產,但是現在辦理抵押貸款是婚姻狀況是已婚,房產證是一方的名字,但是銀行是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一方為借款人,配偶為債務共同承擔人。
(2)房產抵押貸款婚前財產大曝光擴展閱讀:
貸款人要求:
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個人綜合消費貸款。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沒有違法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擔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4、開立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並且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C. 婚前買的房子抵押貸款了還屬於婚前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房子還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抵押不改變所有權。只要願意,外人的房產也可以幫你擔保抵押。但如果不能按時還貸,銀行處置抵押物,則是以個人房產為共同債務擔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D.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種情況法律上應該是不用的,因為房子是丈夫自己婚前財產,所以他去抵押貸款,但主要是看貸款的錢是否是他個人所得,或是你們兩人都有用到,如果你沒花到他貸款的錢,那你是不需要你去償還。
E. 丈夫要求用他自己名下的婚前財產房子作抵押貸款,需要我簽字。請問我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先要弄清楚讓你簽字的目的,如果是擔保人,你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他沒能力還了,你就得還。如果只是讓你幫助證明一下是他的婚前財產,則對你沒影響。當然如果他貸款是為了家庭的,簽字與否,你都要負責,不過你不簽字,他貸不了。
F.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些屬於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
夫妻一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應當屬於婚前個人債務,除非是因為結婚而負債,比如購買的房屋在婚後有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債務,不如因為賭博、吸毒而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贈與他人或為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而負的債;
4.夫妻一方因犯罪、違法所負的債務;
上述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不得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債務用於債務人夫妻雙方婚後生活。
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婚前債務仍然是個人債務,不得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處理,如果該債務確實用作夫妻共同生活,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該筆債務所購物品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債務人的配偶承擔的債務不得大於其接受的財產價值。
在結婚前進行借貸,並且提供了抵押擔保的,債務是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負責清償。如果借貸的款項用於婚後家庭生產的,屬於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G. 老公房子是婚前、婚後他用房子抵押貸款、債務放入我名下,房子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現在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啦!
如果約定貸款本息全部由你來還,貸款所佔房產份額就是你的份額;
如果雖然以你為主貸人,但貸款本息由你們共同還款,那麼你的份額就是貸款份額的一半!
H. 男子服刑期間,妻子拿婚前房產證做抵押貸款,這違法嗎
這是違法的,婚前財產是屬於男方自己的婚前財產,沒有經過商量,自己私自拿房產證,是違法的
I. 我的婚前房產在婚後抵押貸款,這房子算誰的
1、婚前房子A仍然是你婚前個人的房產,在產權歸屬不會產生爭議;
2、你使用房子A貸款用來購買房子B,房子B顯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子A的貸款是婚後用於夫妻共同購買房屋,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4、還貸部分,其實已經轉移到房子B,這仍然是你婚前的貢獻,你老公無權就房子A主張夫妻共有;而只能主張房子B為共有。
J. 婚前房子抵押貸款,婚後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具體的情況,確定的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貢獻大小進行分割的。還有,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離婚時分割要看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過錯程度、有無小孩子綜合考慮,一般會分給對方20—50%的份額。當然如果能夠舉證婚後還貸部份是父母幫助還的或者是婚前積蓄還的,則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給對方。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