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份制銀行的股東可向本銀行貸款
可以,也就是關系人貸款。
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只要提供有效的擔保,在銀行的授信額度內,可以貸款。
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用該上市公司股權擔保向銀行貸款,該上市公司需要進行公告嗎依據是什麼
需要 深圳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里都有規定 控股股東股權發生質押、凍結或者被限製表決權的 應該向交易所報告並公告
㈢ 公司股權轉讓後,原法人還需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法人自然人連帶保證合同的連帶責任嗎
上述問題中需要明確,這只是涉及股份的轉讓,公司主體並未注銷,也未成立新公司,只是股東的變化,那麼對銀行來說,借款熱主體是沒有變化的(你內部股份所有人變化與銀行無關),他手中的借款合同也不會由於借款人股東的變化而失效,保證人當然也同樣要履行保證責任。
以上案例中,混淆了法人主體與法人代表的關系,法人是指公司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公司對外經營的一個代表,不是一個概念。法人代表換了不影響以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我覺得說到這已經很清楚了 不贅述。
可能原法人代表會覺得有些冤枉,我已經不是法人代表了為什麼還要承擔責任?這是你個人的問題,應該在轉讓股份期間和新的股東談妥,並與銀行協商可否辦理補充協議,變更個人擔保。但這也是需要銀行同意的,如果你身價百萬,換一個身價10萬的,可能銀行也不會同意。
㈣ 股東退股後是否承擔公司向銀行的借款
你要完成股東更換的手續,股份轉讓給誰了,銀行向誰主張權益。
㈤ 我是企業法人和股東,現法人己變更,股份已轉讓,原有銀行貸款還不上對我個人信譽有責任嗎
1、在法律中沒有企業法人變更的概念,只有企業變更(包括變更名稱、經營范圍、股東股權、法定代表人等)。
2、如果所說的」企業法人變更「是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那麼如果法定代表人個人沒有對貸款進行擔保的,則該貸款應由所在的公司負責償還,作為個人的法定代表人對該貸款本來就沒有償還的義務,變更後當然也不需要償還的;如果進行了擔保的,則變更後,原法定代表人仍要承擔擔保責任。
㈥ 本人持有5個人合同之一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百分之二十股份,退股轉讓沒人要該怎麼辦,能否持股份向銀行貸款
如果股份確實不想保留了下決心要轉讓,如果公司股東沒有願意受讓的,可以向公司內部員工轉讓,如果公司內部員工也沒有人願意受讓,可以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在向公司以外的人員轉讓時,如果公司股東有不同意對外轉讓的,該股東必須受讓不同意對外轉讓的全部股份。
從理論上講,公司股權是可以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的。但如果不是上市公司,手續比較麻煩。抵押貸款前,公司股權必須經有資質的資產評估公司評估(評估需要收取評估費,一般收費都不低),評估確定出銀行認可的股權價值,銀行根據評估確認的股權價值,按一定比例放貸。
㈦ 股東在銀行做了大額擔保合同退股份後又有貸款,原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關於公司股東退股的問題,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條的規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由股東會(經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決議。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是轉讓自己的股份。不能以退股(實際抽回出資)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可以分步操作。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是否按照同比例減少,看股東的合意,如不按同比例減少注冊資本,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肯定有所變動。
㈧ 我是公司股東,在銀行貸款後我想退出股份,或轉讓股份,我不是法人,請問我退出後還和銀行有糾紛么
你好,你的情況,關鍵問題是你什麼性質的公司形式,是有限公司還是獨資公司,不同形式的公司適用的法律是不同的。
㈨ 我是公司股東公司貸款後我要轉讓股份我在銀行簽過擔保書轉讓後我跟銀行還會有關系嗎
如果那個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你不用對公司負連帶責任,只要股東大會通過了你股份轉讓議案,銀行沒有任何權利干涉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