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倆人都為一個人做貸款擔保人,可是貸款人無力償還,我這擔保人也無力償還,有什麼後果
一個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人非得要辦貸款,一個明知自己沒有擔保能力的人硬要充當擔保人,這種行為的背後動機和性質是什麼?
按照法理來說,就是詐騙。
既然放貸者做的是無抵押、無質押的擔保貸款,想必對可能出現此種情況早已瞭然在胸,而且有多種對策已經在前面等著借貸人和擔保人。
用當年曾經風靡的一句話來形容,沒點本事的敢留小平頭。現實的解釋就是,沒點勾當的敢經營放貸。
想偷鐵肯定是不行的,想辦法還貸才是上策。
在這個問題的基礎上,還必須警覺和防備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對擔保人所設的一個利益陷阱。
一個毫無經濟基礎和經濟能力的人,與某些組織或是個人合謀,假借需要貸款的名義,以利益承諾引誘他人上鉤作為擔保人,借貸手續成立以後,以借貸人無力償還的理由,把擔保人告上法庭,或是以其他手段逼迫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真要是如此情況的話,就真的可憐了擔保人,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被人誘入了陷阱,賠了大頭,得不償失,悔之晚矣。
凡是騙人者都是為了利益,而凡是被騙者,也都是貪圖利益。
❷ 本人毫不知情名下莫名冒出貸款 又有多位受害者現身
你好,這個是別人冒用你身份信息貸款的,銀行催款的話你不可以去還,如果你還一期,就是只要是你給銀行還錢了,就表示你承認自己貸款的。一分不還,無論銀行給你說的有多嚴重,什麼刑事責任什麼的違約金,你一分不還,你就直接讓他們去起訴。到時候找個律師就行了,因為是別人非法用你的信息,也是他們銀行審核不嚴的原因,銀行是過錯方,所以他的債權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有疑問可以再問我
❸ 農民夫妻莫名成2000萬貸款擔保人是怎麼回事
近日,黑龍江省五常市一居民馬春艷准備貸款買車時,意外發現夫妻二人成了兩筆1000萬元貸款的保證人,這兩筆貸款均已形成不良信用記錄,二人無法再貸款。
除此之外,馬春艷夫妻二人還被登記為上述兩家合作社的股東。同樣「被股東」的還有馬春艷的公婆。馬春艷表示:「如果不是這次買車,她根本就不知道還有擔保這件事。公婆都是老人家,竟然也莫名其妙成為股東,我們一家四口與這兩家合作社毫無關聯。」
7月10日,針對馬春艷夫妻反映的情況,龍江銀行哈爾濱分行回復稱,針對杜龍輝、馬春艷反映的情況分支行已進行了調查了解,專項調查組成員已利用端午節假期進駐五常支行開展核查工作。
(3)百姓調解夫妻名下莫名出現貸款和擔保擴展閱讀
銀行核查情況:
經核查,源源合作社、興興合作社於2012年7月16日分別貸款10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12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3日,杜龍輝為興興合作社股東,馬春艷為源源合作社股東,該2人均為各自合作社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014年7月後,合作社未能及時歸還貸款本金,2015年2月五常支行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對貸款抵押物進行保全和查封。目前處於清收執行階段。
龍江銀行哈爾濱分行表示,貸款發生時間為2012年,支行監控錄像保存周期僅為6個月,目前已經無法調閱影音資料。因該筆貸款發放時間距今已經近8年,業務經辦人大多已經離職,核查內容、環節也非常多,調查難度非常大,調查也將持續較長時間。
龍江銀行哈爾濱分行強調,將加大核查力度,在全面了解和掌握該業務的真實情況下,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合理滿足客戶的訴求。
❹ 夫妻倆給人家擔保貸款到時間沒還上會不會夫妻倆的銀行卡上的錢都會被扣除
如果是夫妻倆,給人家的貸款做擔保,到時間貸款沒有還上,那麼夫妻倆的銀行卡的錢,會被扣除,用來償還貸款,所以建議你們讓貸款人及時還款。
擔保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債務人到期沒還債權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還款。因此擔保人是具有還款義務的,但是這一還款義務也是進行限制了的。更多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我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擔保人要還錢嗎?
借款人沒還錢,擔保人要還。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
二、還款義務是怎樣
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法律依據:《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工資等方式。
三、擔保人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擔保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因此我並不建議您輕易當他人的擔保人。以上內容就是為你整理的關於擔保人要還錢嗎,還款義務是怎樣的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❺ 老公給別人貸款做擔保和我的財產有牽連嗎
夫妻任何一方做擔保人,以其個人財產包括分屬其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是夫妻,但是其中一方未簽字的,則只有簽字一方是擔保人
夫妻對此事均知曉的,則夫妻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擔保人的配偶知情,那麼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❻ 名下突然出現不知名的貸款怎麼回事
很多網友都說處於現在這個社會,你的隱私信息將不再隱私,可能會被別人販賣了,比如說用你的身份證進行貸款,那你的名下就會出現你不知道的貸款。那除了這種情況,名下出現不知名貸款還有什麼原因呢?遇到這種情況究竟該怎麼解決呢?
當你察覺自己名下有不知名貸款的時候,一定需要報警,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另外提供被貸款的證明,如果沒有損失的話,可能不會立案。另外你還可以進行投訴,如果這個貸款的機構是正規的公司,你就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公司進行投訴,會有專門的客服處理這種事情。最後你可以直接聯系銀行,要求銀行把這個已經成功貸款的銀行卡號取消掉,並且修復已經造成的不良信用,如果銀行不同意可以投訴到總行,但是一定要准備充足的證據。
❼ 婚內男方在妻子不知情下給別人擔保貸款算婚內債務嗎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設立的保證債務而言,如果其對外擔保並收取了經濟利益,這種利益往往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應由夫妻對該擔保之債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對於夫妻一方無償保證所生之債務則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因為保證人既沒有從債權人也沒有從債務人處獲得對待給付,無法給保證人帶來任何利益,對於夫妻共同生活目的的實現沒有任何幫助,因此該保證債務的設定並沒有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屬於《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的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應認定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望採納,謝謝!
❽ 農民夫妻莫名成2000萬貸款擔保人,銀行是否操作失誤
黑龍江農民夫婦莫名成為了兩千萬貸款的擔保人,這一操作讓人大為費解,這是銀行操作失誤,還是確有此事呢?事情是這樣的,這對妻子准備貸款買車,在辦理貸款手續的時候,突然發現的徵信報告上顯示自己為別人擔保貸款一千萬,而當丈夫在查詢的時候,也發現自己莫名成了一筆一千萬貸款的擔保人。目前已形成不良貸款,所以不能再進行正常的借貸了。是農民夫婦說自己根本不知道這回事,並且跟貸款人也毫無關系。目前,調查組成員已開始介入調查。我覺得真相背後肯定會有黑暗的事情,具體的大家可以自行想像,這個世界並不是只有光明的地方,希望相關負責人能夠認真調查此事,最終查一個水落石出,為該夫婦查出真相!
❾ 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家庭做擔保向銀行貸款,不能按時還款,另一方是否擔責
你好,擔保貸款如果是已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帶身份證去銀行面簽。
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雙方債務,需要雙方償還。
貸款擔保人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