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局小額擔保基金的具體操作
一、什麼是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一項重大決策,是為了解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其開辦資金、流動資金出現暫時困難或短缺,由各級政府部門出資進行擔保、由指定商業銀行進行辦理的小數額、中短期貸款。
二、具備什麼條件的人,可以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本區(包括省市屬、中央屬駐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以下簡稱貸款擔保申請人),並已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的決定》(2002年11月28日)下發以後在工商行政部門注冊、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直接到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
三、申請辦理小額擔保貸款應提供那些材料?
貸款擔保申請人必須持《再就業優惠證》、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單據、社區證明、反擔保措施(需一名全額撥款單位在編人員或兩名勞動合同期內的在職職工擔保)、驗資報告書。由擔保中心經辦人員審核後,貸款擔保申請人可填寫《泰安市泰山區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審批表》。
四、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和期限有什麼規定?
個人小額擔保貸款額不超過兩萬元,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並安置下崗失業人員5人以上的,可適當擴大規模,但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兩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擔保中心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經辦銀行可以按規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並按銀行有關規定提供反擔保措施。
五、小額擔保貸款的利率是多少?是否還有其他優惠政策?
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不得向上浮動。從事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中心在審定貸款時予以同時確定,按季匯總向區財政局推薦報批,待財政部門批准後給於貼補貸款利息。借款人按規定向經辦行交納後方可持經辦行開具的「貸款利息通知單」到擔保機構領取貼補息,展期不貼息。微利項目具體包括:家庭手工業、修理修配、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鍾點服務、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
六、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申請後多少天內,辦理銀行貸款手續?
擔保中心受理貸款擔保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後,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對其經營項目的可行性及資金、資產、還貸能力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要及時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擔保條件的,在三天內將批准貸款數額、批准貸款期限和有關資料按時傳送到經辦銀行。
七、銀行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多少天內給予辦理貸款?
在接到擔保中心審批表及相關資料後,經辦銀行按照借款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貸中審查及企業調查,符合條件的在接到貸款審批表後三日內給予辦理。
2. 小額擔保貸款的工作方法
(一)將小額擔保貸款與創業培訓和信用社區建設進行有機結合
(二)簡化貸款審批手續,開通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 「綠色通道」。
(三)完善貸款管理辦法。
(四)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與信息反饋機制,以促進支持創業促就業長效機制的建立。
(五)多渠道籌集小額擔保貸款擔保資金
(六)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方式
(七)大力扶持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八)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承辦機構的積極性
3.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二、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
(一)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以下簡稱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各省級財政部門(含計劃單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適當比例的資金,用於建立和完善擔保基金的持續補充機制,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中央財政綜合考慮各省級財政部門當年擔保基金的增長和代償情況等因素,每年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對省級財政部門的擔保基金實施獎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
(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的有效獎補機制。中央財政按照各省市小額擔保貸款年度新增額的一定比例,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的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業績突出的經辦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信用社區等單位的經費補助。具體獎補政策和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政策由財政部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年度發放回收情況、擔保基金的擔保績效等另行制定。
(三)進一步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管好用好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保證貼息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撥付審核許可權下放至各地市級財政部門。各地市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加強監督管理,貸款貼息情況報告制度由按月報告改為按季報告。
4.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四、完善聯動工作機制
(一)各地要積極依託社區勞動保障平台,進一步做好創業信息儲備、創業培訓、完善個人資信、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貸後跟蹤管理等工作,促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有機聯動。對經信用社區推薦、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完成創業計劃書並經專家論證通過、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要細化管理,積極推進降低反擔保門檻並逐步取消反擔保。
(二)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2006]5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和嚴格信用社區標准和認定辦法,加強對信用社區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時總結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好經驗、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勵獎懲機制。具體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由各省級財政部門牽頭制定。
(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進一步密切協作,充分利用當地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信用社區建設聯動工作機制,積極健全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創業培訓—信用社區綜合個人信用評級—信用社區推薦—經辦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信用社區定期回訪」的小額擔保貸款綠色通道。
除本通知外,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已經發布的有關小額擔保貸款的相關規定繼續執行。與本通知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聯合當地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本通知速轉發至轄區內相關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5. 河南省小額擔保貸款獎勵性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河南省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是這個嗎
如果是這個,可以網路
6. 什麼是金融信貸扶持政策國家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有什麼具體要求
金融信貸扶持政策是國家對創業者在金融信貸領域所給予的優惠政策,其意義主要是在金融信貸方面減輕創業者的信貸壓力,幫扶創業者創業成功。
在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上,2013年9月8日,國家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的通知(財金〔2013〕84號)做了如下規定:
①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和財政貼息資金的審核撥付,要堅持自主自願、誠實守信、依法合規的原則。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對於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財政貼息資金審核,規范政策執行管理。
②財政貼息資金支持對象按照現行政策執行,具體包括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一般指大齡、身有殘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以及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上述人員中,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殘疾人、高校畢業生、農村婦女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可以適度給予重點支持。
③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為,高校畢業生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婦女最高貸款額度8萬元,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最高貸款額度5萬元,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貸款額度200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婦女最高人均貸款額度為10萬元。
④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財政貼息資金支持的小額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2年,對展期和逾期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7.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銀發〔2008〕238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008]5號)精神,進一步改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創新、探索符合當地特點的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新模式。各經辦金融機構在保證小額擔保貸款安全的前提下,要盡量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時間,為失業人員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務。對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歸還、貸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提供信貸支持,並在資信審查、貸款利率、貸款額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適當優惠。
8.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簡介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發〔2002〕394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精神,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起草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勞動保障部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9. 鞍山市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鞍政辦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鞍山市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鞍山市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充分發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關於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08〕83號)、《關於印發遼寧省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債〔2009〕476號)和《轉發關於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遼財債〔2009〕100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年齡在55周歲(含55周歲)以下,有創業願望和創業能力,進行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組織起來就業的城鄉婦女。
第二條 婦女小額擔保貸款按照自願申請、婦聯推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貸款擔保機構核准並承諾擔保、經辦貸款機構核貸的程序,辦理貸款手續。
第三條 對符合現行小額擔保貸款申請人條件的城鄉婦女,新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8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婦女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第四條 貸款期限最長為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2年。
第七條 借款人需通過專題培訓,方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第八條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需與各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可採取下列之一。
(一)資信擔保。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可為借款人做資信擔保。
(二)抵押擔保。借款人可用個人產權的經營性房屋進行擔保。
(三)質押擔保。借款人可用有價證券等值或超值擔保。
第九條 個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婚者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離婚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申請人(夫妻雙方)所在頁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1.從事種植、養殖業無營業執照者,需村委會提供場地使用證明及創業證實材料;
2.合夥經營者需提供合夥經營營業執照及合夥經營協議書。
(四)婦聯組織出具的推薦意見(主要是對申請人生產生活狀況、創業項目、貸款需求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五)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六)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內容包括:個人情況、貸款用途、還款計劃)。
第十條 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辦程序如下:
(一)自主創業城鄉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辦程序。
1.城鎮婦女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須持街道(鄉鎮)婦聯組織推薦意見,向創業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經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初審,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後,提交縣(市)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2.農村婦女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可向創業所在地的鄉鎮婦聯組織提出申請,鄉鎮婦聯組織須對申請人進行調查,經申請人創業所在地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審核通過後,提交縣(市)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同時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二)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城鄉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申辦程序。
第十一條 經辦貸款機構應認真履行如下職責:對貸款項目是否屬於貼息項目進行審核;對貼息貸款的使用方向進行監督,確保貼息貸款用於微利項目;單獨設置貼息貸款業務台賬,妥善保管貸款合同及相關業務憑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
財政部門負責貸款貼息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第十二條 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民銀行、市婦聯等部門要將各級婦聯組織納入到現行小額擔保貸款獎勵機制進行評估考核,對基礎管理工作扎實、貸款管理工作盡職、小額擔保推薦貸款回收率高的婦聯組織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用於婦聯組織的工作經費補助。
第十三條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婦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經辦貸款機構要公布貸款辦理條件,規范操作流程,提高小額擔保貸款辦理效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民銀行、市婦聯、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電處
2010年6月4日印發
10.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三、加大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一)放寬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二)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各負擔一半。經辦金融機構的手續費補貼、呆壞賬損失補貼等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三)鼓勵各省級和省級以下財政部門利用擔保基金為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具體管理政策由各省級財政部門牽頭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