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十年前給人擔保,前幾天貸款人還完本金了,銀行說貸款人沒有能力還利息,讓擔保人還利息擔保人有責任還嗎
你父親作為擔保人在銀行為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已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貸款人去世,找你父親是合理的
② 銀行貸款過了10年以上沒還還能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1、如果銀行貸款的時候雙方約定了還款日期,還款日期到期後超過三年的話法院不予保護民事權利,也就是不能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2、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只要沒有超過二十年,法院還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2)擔保貸款超過十年有義務還錢嗎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的認定和歸結簡稱「歸責」,它是指對違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責任進行判斷、確認、歸結、緩減以及免除的活動。
(一)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體現了立法者的價值取向,是責任立法的指導方針,也是指導法律適用的基本准則。
歸責一般必須遵循以下法律原則:
1、責任法定原則。其含義包括:
(1)違法行為發生後應當按照法律事先規定的性質、范圍、程度、期限、方式追究違法者的責任;作為一種否定性法律後果,它應當由法律規范預先規定。
(2)排除無法律依據的責任,即責任擅斷和「非法責罰」。
(3)在一般情況下要排除對行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聯系原則。其含義包括:
(1)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行為與危害或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這是認定法律責任的重要事實依據。
(2)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首先確認意志、思想等主觀方面因素與外部行為之間的因果聯系,有時這也是區分有責任與無責任的重要因素。
(3)在認定行為人違法責任之前,應當區分這種因果聯系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
③ 十年前替人擔保借錢有替人還錢義務嗎
擔保人在借款人無能力歸還的情況下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都十年了,訴訟時效還沒過嗎?如果過了訴訟期,在法律上不追究你擔保責任了。但道義上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④ 貸款人去世了,貸款已經十年未還,我是擔保人,現在的貸款我要還嗎
按照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來說,這個您需要還哦,不過你可以和貸款人的遺產繼承人協商哦。
⑤ 10年前幫人擔保貸款人沒還款也沒在簽請問現在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貸款已經10年,擔保人的還款責任在法律上已經消除,因為銀行在連續兩年請求擔保人還款之後,並沒有再採取任何措施繼續敦促擔保人還款,此筆債務轉化為自然債務(債務到期之後,債權人2年之內不採取行動請求債務人還款,債務即轉為自然債務)不具有法律的保護。當然,債務人再次允諾還款又另當別論。
⑥ 欠銀行貸款十萬元超過十年不還的話銀行起訴的是債務人還是擔保人
欠銀行貸款十萬元超過十年不還的話銀行起訴的是債務人和擔保人,如果債務人不還,那就由擔保人還。會同時凍結債務人和擔保人的財產。
⑦ 超過8年時間,銀行貸款擔保人還需承擔法律責任嗎
1、對於你的保證,要看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2、如果是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銀行未對你朋友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你免除保證責任。
3、如果是連帶保證的,如果你與銀行未約定保證期間的,銀行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你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銀行未要求你承擔保證責任的,你免除保證責任。
4、因此,你需要核實是何種保證,以及借款合同約定還款期限是否還在訴訟時效內等。
⑧ 給別人擔保十年了,至今本金沒還。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你既然給別人擔保了,資金本金沒還,你就要負責連帶責任。
⑨ 給朋友擔保,對方本金已還清,還欠利息擔保人還有責任嗎(已經過了十年)
1、你需要審查合同,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期間是多長時間。
2、如果銀行在保證期間內未向你主張權利,你就可以不用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