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也無力償還,怎麼辦,過程是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如果屬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Ⅱ 擔保人在貸款人沒有全部償還的情況下應承擔什麼責任
餘下未償還部分要有擔保人來償還,過後擔保人可向貸款人索要他替貸款人償還的部分。
Ⅲ 貸款人耍賴不還貸款,擔保人該怎麼辦
信用社應該是不會不調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的。有可能是借款人隱瞞財產而已。如果你有辦法證明對方是惡意免款的話,銀行應該不會找你麻煩的。
你想辦法證明對方不是沒有還貸能力,而是隱藏自己財產,逃避還款。將證據交銀行就行了。
不過如果對方真是沒有還款能力的話,你作為擔保人,可能就麻煩了。
(3)貸款擔保人沒有財產償還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Ⅳ 貸款擔保人沒有還款能力會怎麼樣
這種情況銀行會追究你們三個擔保人的。擔保人(保證人)在債務人到期不歸還欠款的情況下,即應當承擔還款責任,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能力還款,是否實際履行還款。具體承擔責任的方式按保證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Ⅳ 借款擔保人替人擔保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一,借款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借款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二,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怎麼辦?
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但是借款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只能等對方有償還能力的時候向其索。
三,借貸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擔保法》規定,貸款申請人無還款能力或拒不還款的,債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也就是擔保人)追索,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履行還款義務。如果擔保人無還款能力,銀行會拿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包括有價值的物品、房產、凍結工資等方式。
四、擔保責任的承擔
當擔保人無力償還時,要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來處理: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無力償還時,可以將擔保人的財產作為抵值,抵值的范圍按照保證合同的約定。
2、連帶保證:
根據擔保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分別就同一債務對債權人承擔全部清償義務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因合同關系產生的債務,債務人到期不履行時,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清償,也可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人和保證人對債權人履行債務並無順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債權人可以不問債務人是否具有實際履行或賠償損失的能力。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加重了保證人的負擔,對債權人卻更加有利。就債務人的內部關系而言,各債務人可能依約定或依過錯按份承擔責任。擔保人對債權人承擔全部的債務。
Ⅵ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6)貸款擔保人沒有財產償還怎麼辦擴展閱讀: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
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
—般原因有:
(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
(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
(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Ⅶ 借款人無能力償還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如果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錢,債主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欠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債主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和債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4)首先你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你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債主起訴你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你償還,但你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下面56如果是連帶保證的話成立
(5)你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6)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你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你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你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你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你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你不用還了,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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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如果擔保人借款人都 無能力償還法律會怎麼處理
擔保人不太可能無力償還的。擔保人提供擔保,不是一句話就能擔保的,必須有質押物。
銀行可以依法拍賣質押物,所得款項用來還貸。
如果是私人之間的借款,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法院裁決,如果借貸人或擔保人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