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可以嗎
購房合同不可以拿來抵押貸款的,因為不具有抵押資格啊,銀行不會批的,你還是另外想辦法吧。
㈡ 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有什麼風險
有很多買期房的朋友都知道,由於不能夠短時間內交房所以死也不能夠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那麼,一旦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就不能夠迅速的拿出不動產權證書進行抵押貸款。那麼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購房合同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有很多 買期房 的朋友都知道,由於不能夠短時間內 交房 所以死也不能夠辦理 不動產權證 書。那麼,一旦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就不能夠迅速的拿出不動 產權證書 進行抵押貸款。那麼 購房合同 可以抵押貸款嗎?購房合同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根據《合同法》、《擔保法》、《 物權 法》等法律的規定,不能夠用購房合同來作為抵押,因為這種抵押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護作用。
個人申請的貸款行為了規,一般都是需要進行抵押貸款的,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一般就是不動產或者汽車,而到當地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大部分都是選擇接受不動產抵押貸款的申請,而不受理汽車抵押貸款申請的。
如果是用 房產 辦理抵押貸款,就必須要求有產權證書只有購房合同的話不能辦理抵押貸款。也就是說,因為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必須是等到不動產權證書出來了,才能夠真正的證明房子已經到了你的名下,銀避風險,也會等到產權證下來了,才會為您辦理相關的手續。
如果大家資金周轉較困難的話,也可以試試申請 信用貸款 或者消費貸款,這個時候可以將購房合同作為證明資信的憑證之一,可以提高貸款的額度。當然如果您是買了 新房 子正在做 按揭 的話,是可以根據購買合同進行二次貸款的。
購房合同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如果是用購房合同在做按揭的話,也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
1、開發項目的風險
開發商 器官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那麼其所開發的項目就很有可能不能按期完工,甚至形成"爛尾"的現象,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2、銀行方面風險
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 保證金 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 房屋 土地 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 銀行貸款 風險。
以上就是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購房合同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的全部內容,如果是單純的拿購房合同當然是不行的,必須要等到不動產權證書下來了之後才能申請辦理。但是如果您是正在做按揭的 一手房 ,那麼是可以拿購房合同進行二次抵押的。
㈢ 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如果是用房產辦理抵押貸款,就必須要求有產權證書只有購房合同的話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必須是等到不動產權證書出來了,才能夠真正的證明房子已經到了申請人的名下,銀行為了規避風險,只有申請人拿著房產證,銀行才會幫忙辦理相關的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㈣ 購房合同抵押個人借款有用嗎
法律分析:不能夠用購房合同來作為抵押,因為這種抵押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護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㈤ 可以用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用購房合同辦理抵押貸款。用房子辦理抵押貸款的,必須要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是不能辦理的。不過如果購買的是按揭房,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可以到有按揭二次抵押貸款業務的銀行辦理按揭二次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㈥ 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貸款人僅有購房合同是不能申請抵押貸款的。一般來說,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 貸款人提供對應房產的房產證 ,若是辦理住房貸款的銀行能夠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話, 一些只有購房合同的按揭房 也是可以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若是個人所需要的貸款額度不高,也可以直接到銀行申請個人消費貸款或是經營貸款。以上就是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相關內容。
1 、貸款人年紀 需要 在 18 歲到 60 歲 之間,並且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
2 、貸款人有 比較穩定的工作和較好的工作收益,擁有還款能力,且近期無不良個人信用的記錄;
3 、貸款人有 有效合法的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書;
4 、貸款人 若是用新房作為抵押,一般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買房合同;
5 、 貸款人需要提供貸款銀行認同的有效擔保。
本文主要寫的是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㈦ 購房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不可以抵押貸款。辦理抵押貸款時,當事人需要提供房產證、土地證、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和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以上就是李律師的講解,希望大家可以學習到!
㈧ 購房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購房合同是不可以做抵押的。但是購房合同的標的物,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正在建造的建築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可以做抵押,且必須是抵押人有權處分的財產。
拓展資料
1.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2.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3.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4.2019年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是貸款利率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過程中,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也需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以更好地發揮市場作用。同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也是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和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重要內容。為落實好「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定價基準平穩有序轉換,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基本穩定,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
5.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范圍內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為4.85%);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計算為5.45%)。
㈨ 可以用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嗎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能夠用購房合同來作為抵押,因為這種抵押從法律上來說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護作用。
2、個人申請的貸款行為,一般都是需要進行抵押貸款的,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一般就是不動產或者汽車,而到當地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大部分都是選擇接受不動產抵押貸款的申請,而不受理汽車抵押貸款申請的。
3、如果是用房產辦理抵押貸款,就必須要求有產權證書只有購房合同的話不能辦理抵押貸款。也就是說,因為用房產做抵押貸款必須是等到不動產權證書出來了,才能夠真正的證明房子已經到了你的名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㈩ 購房合同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購房合同,不可以做抵押。但是購房合同的標的物,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正在建造的建築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可以做抵押,並且必須是抵押人有權處分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