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證件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所需證件
在成為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時,需要提供以下證件:
1. 擔保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 擔保人的工資流水賬單或其他證明穩定收入的文件,提交給貸款方進行審核。
3. 填寫並提交擔保承諾書,表明自己願意以其個人財產為借款人的貸款提供擔保,並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 保證合同是保證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協議,約定在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特定情況時,保證人將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材料
在農村信用社,當貸款額度超過信用額度時,可申請擔保貸款。擔保人需到場,通常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三、農商銀行貸款擔保人材料
為農商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時,擔保人應准備如下材料:
1. 擔保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 擔保人的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3. 擔保人的結婚證及其復印件。
4. 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 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文件。
6. 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文件。
7. 如有抵押物,需提供他項權證書。
8. 銀行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農商銀行貸款擔保人材料
對於農商銀行的貸款,擔保人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
- 主體資格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 財產和收入證明,如房產證、汽車行駛證等,以及與收入相關的銀行流水記錄等。
- 如果擔保人從事經營活動,還需提供營業執照等注冊資料,以及企業財務報表等相關經營信息。
如果是公司擔保,則需提供:
- 企業營業執照。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稅務登記證。
- 公司章程。
- 注冊資金驗資報告。
- 銀行開戶許可證。
- 企業財務報表。
- 資產證明。
- 貸款卡。
- 機構信用代碼。
- 公司股東會同意提供擔保的決議等。
請注意,不同銀行可能有不同的具體要求。
『貳』 朋友叫我去銀行貸款借給他他做擔保人 我需要注意什麼
朋友讓你去銀行貸款給他做擔保人,這種情況確實需要謹慎對待。首先,你需要明確,作為貸款人,你才是直接責任人,當銀行需要收回貸款和利息時,他們找的是你。其次,擔保人的角色是,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銀行會找擔保人。你的朋友作為擔保人,他並不是貸款的實際使用者,因此他的責任主要是在你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
你應當考慮的是,如果將來你無法償還貸款,你會如何向朋友追討這筆錢?如果朋友也沒有能力償還,你可能會面臨嚴重的財務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之間的關系也可能受到影響。因此,你需要權衡友情和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
此外,銀行可能會要求你提供一些額外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收入證明、信用報告和個人財務狀況等。你需要確保自己對這些信息有足夠的了解,並准備好提供給銀行。
在做出決定之前,建議你咨詢一位專業的法律顧問或金融顧問,以確保你了解所有的法律和金融風險。他們可以提供專業的建議,幫助你做出明智的決定。
總之,當你被要求做擔保人時,你需要仔細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與朋友之間的關系。確保你有足夠的能力償還貸款,並且了解所有相關的法律和金融風險。
『叄』 個人找擔保公司貸款
法律分析:擔保公司可以給個人向銀行擔保貸款。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可以的,擔保公司本身就是做擔保業務的。只是擔保公司會向個人收一筆擔保費。擔保公司完全可以給個人,集體,企業擔保向銀行貸款,這是擔保公司必備的一項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肆』 朋友銀行貸款讓我做擔保人可以嗎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給朋友的貸款做擔保人可以會存在以下幾點危害:
一、個人信用受損、影響信貸辦理
如果朋友無法承擔還款責任,出現了逾期情況的話,那這在擔保人的徵信上也是會有所顯示的。屆時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信用,並且擔保人之後去辦理貸款、信用卡,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
二、幫對方還款
給他人的貸款做了擔保,那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如果朋友貸款還不起的話,銀行很可能就會找上擔保人,讓擔保人來代為承擔還款責任,還清債務。
因此,建議大家不要輕易給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即使是親朋好友,也要考慮到對方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畢竟對方沒有還款能力的話,到時要還款的就是自己,如果逾期了還會使個人信用受損。尤其是那些經濟條件一般的,在有人提出做貸款擔保時最好直接拒絕。
【拓展資料】
幫朋友擔保貸款時客戶需要注意:
一、在簽訂擔保合同時最好與對方約定擔保類型為一般保證,如此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就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若是連帶責任保證,那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擔保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二、一定要確認朋友的信用,朋友信譽越好,自己的風險就越小。不然對方借了款之後直接跑路不還了,就得由自己代為償還。而且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情況,自己的徵信報告里也會出現不良信息,從而導致信用受損,還影響到自己後續貸款。
三、必須確保自己擁有穩定經濟收入,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才答應擔保。不然幫別人擔保後還將加重個人經濟負擔。
四、了解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決定欠款能否償清的重要因素。
五、調查借款人是否還有其它債務。有些借款人信譽雖好,但遇上債務危機爆發,無力償還時,信譽也不拿來換錢花,因此不建議給負責累累的借款人作擔保。
朋友要貸款想找我當擔保人,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對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他擔保,反之,就不能給他擔保。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4)做擔保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我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該抵押行為。
此即惡意抵押行為,人民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