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擔保人怎麼辦
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擔保人要承擔擔保責任,償還債務。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❷ 貸款人有償還能力,法院對擔保人執行
法律分析:如果是連帶責任的擔保人,法院執行擔保人財產也是合法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❸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應該怎麼解決
第一、擔保人應當督促貸款人盡早還款
如果貸款人無法按時歸還貸款,那麼金融機構就會向貸款人進行催收,要求貸款人盡早歸還欠款,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還會同時告知擔保人貸款已經出現逾期,如果貸款人一直沒有歸還欠款,那麼金融機構就會要求擔保人履行貸款擔保的責任,要求擔保人來歸還金融機構的欠款。
在金融機構向貸款人發放貸款時,考慮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不強,就會要求貸款人尋找擔保人來對貸款進行擔保,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當貸款人無法償還金融機構貸款時,擔保人就要代替貸款人履行還款的責任,對貸款人出現逾期的貸款進行代償。擔保人在簽署擔保合同的時候,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會向擔保人進行確認,同時將擔保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告知擔保人,如果擔保人能夠接受相關的要求,那就可以正式簽署擔保合同。擔保人一旦簽署擔保合同,就需要對貸款人的貸款承擔擔保的責任,代貸款人歸還拖欠的貸款。
❹ 銀行貸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❺ 債務人還款了擔保人怎麼辦
一、債務人還款了擔保人怎麼辦
1、債務人已經對債權人履行了還款義務,此時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就此消滅,擔保人的作用是為了擔保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人則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若是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麼
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將會產生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借款逾期後,罰息、違約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計算,還款人和擔保人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聯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麼就會找到擔保人來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受到影響,後期想要再到銀行辦貸款會增加難度;
4、被起訴,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車產拍賣。
❻ 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到期主貸人不還,擔保人也不還,債權人會依法起訴貸款人和擔保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債權人會結合兩人的賠償能力把重點有所側重,到時法院會依法判決貸款人和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接下來面臨強制執行的問題(如果判決後貸款人還款則不進入強制執行),如果擔保人承擔了還款責任可以向貸款人追償,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條 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質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四百二十九條 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❼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具體要怎麼應對
一般擔保是指當事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合同。在主合同糾紛尚未審理或仲裁,債務人的財產尚未依法強制執行之前,一般保證人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如果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麼貸款辦理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債務。對此,擔保性質可以保證只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保證按協議分擔償付。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合同,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如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額度,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備案等,這將花費大量資金。如果想幫別人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慎重考慮不要盲目決策,一旦貸款人逾期不還債,那麼最後的還款壓力就會降臨到擔保人身上,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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