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公證委託可以幫別人做房產抵押嗎
可以辦理住房抵押。
住房抵押貸款申請資料
1.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
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7.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8.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住房抵押貸款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2. 房產抵押可以代辦么
法律分析:房產抵押貸款是可以委託他人幫忙辦理的。但在委託他人辦理貸款時,還需有關委託手續,委託人及代理人應戴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且委託人還需帶齊有關房產證明、戶口本等,如果房產證上有多個共權人的話,還需有關人員一起前往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3. 房屋抵押貸款可以委託嗎
房屋抵押貸款是可以委託的!一般情況下,辦理質押時需要去國家制定公證處辦理兩份文件,即借款公正和委託公正。如果你從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難度大的話,可以找一些貸款擔保公司,這樣能縮短貸款的時間和成本,額度也比較高。不過千萬不要找高利貸,不然可就慘了。。。。。。最好是找一些跟銀行有合作的那種公司,這樣他們收個服務費,你直接就可以從銀行拿錢了,這樣房子多安全呢。
4. 房產抵押委託公證書怎麼辦理
房產抵押委託公正書是指房屋所有者到公證機關對房屋產權進行公證,那麼辦理房產抵押委託公正書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呢?是怎麼辦理的?5. 房屋抵押貸款委託書公證需要幾份
你好,辦理房屋抵押貸款,一共需要委託公證原件四份。直接到公證處辦理就行。
6. 房屋貸款委託書公證怎麼辦理
需要辦理委託公證手續,受託人無需到場,需要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委託公證需要委託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單身證明。委託書上必須寫明所購買的房屋的位置坐落,代繳契稅、代簽房屋買賣合同、代辦過戶、代簽借款合同、代辦資金監管、代辦監管資金的劃轉、代辦房屋抵押、代辦銀行按揭貸款的一切手續。
每個地方對公證書的委託事項略有不同,建議最好去當地貸款銀行咨詢了解所需的委託事項。
拓展資料
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1、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草擬的委託書(我處可提供代書服務)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2、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外地賣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外地購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認購書、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7. 委託辦理房貸的公證書怎麼辦理
1、委託人(也就是你)身份證、戶口本,並親自到場
2、受託人(也就是你哥)身份證復印件
3、如果是購買一手房要提供一下房產證明復印件(例如商品房認購書)
4、如果購買二手房要提供認購產權證復印件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提醒如果辦按揭的話一般是要夫妻共同委託,如果未婚到時候銀行會要求提供未婚證明
6、委託書的格式公證處都有
8. 房產抵押貸款如何公證
法律分析:當事人需要准備好相關的材料到公證機構申請公證,公證機構受理後,配合公證員做好公證所需的各審查事項,最後當著公證員的面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公證員發給公證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受理。
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因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可以受理該公證事項的公證機構申請。
第二十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第二十一條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告知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告知內容、告知方式和時間,應當記錄歸檔。
9. 家人委託做房屋抵押貸款、買賣委託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一、辦理所需主要資料: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辦理流程: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備註: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10. 房屋抵押公證委託書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首先提出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其次進行公證受理。公證部門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最後進行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部門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出具公證書。公證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費用:交房產價值3%契稅、房產價值0.8%交易手續費、房產價值2%公證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