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詐騙罪案例
法律分析:1、觸犯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㈡ 貸款詐騙案立案標准
貸款詐騙罪是金融犯罪里其中的一種,一般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前提,通過找手段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涉嫌金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涉及金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以立案追訴。㈢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承擔刑事責任。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㈣ 廣東揭陽,男子騙貸1.17億元被判無期徒刑,給社會造成了哪些惡劣影響
揭陽市中院對被告人陳明慧等七人電信網路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陳明慧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15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詐騙罪、危險駕駛罪,數罪並罰,判處熊運江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林詩雅有期徒刑3年、陳李億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責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社會危害性必須放在具體案件中才能確定大小。刑法分則的排名只是從大的方面來認定社會危害性,而具體個案可能剛好相反。比如詐騙幾萬人,金額幾億元,而且被害人都是家庭經濟條件不太好的人,被騙的錢可能是一家人的生活費,那危害性肯定特別大,那這時候一個為境外提供幾份重要性不強的情報的行為肯定危害性不如詐騙罪;反過來說,詐騙幾個人,加起來才萬把塊錢,那危害性肯定不如上面的為境外提供情報的行為。
法院還查明,林詩雅明知葉奇鋒等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違規給其代辦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為其套現贓款提供了便利條件。陳李億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出售多張銀行卡給他人用於實施詐騙。另外,熊運江在海口市酒後駕駛被交警查獲。
法院認為,在詐騙共同犯罪中,陳明慧、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熊運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成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利用通信工具、網路手段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並造成一名在校學生自殺身亡,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熊運江還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數罪並罰。
林詩雅明知他人實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協助轉移犯罪所得,陳李億明知他人實施犯罪,仍提供多個銀行賬戶用於他人轉移犯罪所得,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㈤ 虛假抵押物騙貸擔保,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如果擔保人知情是虛假擔保物,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和執法理念,擔保人可能會構成貸款詐騙罪,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擔保人不知情在有些情況下,為了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只要舉證證明自己不知情,就可以免除或者減輕相應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㈥ 貸款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什麼如何去界定貸款詐騙
貸款詐騙罪的處罰標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拓展資料:貸款詐騙罪區別
合同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雖然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對方財物的欺詐性犯罪,但兩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1、兩者侵犯的客體不同。盡管兩者侵犯的都是復雜客體,且都包括侵犯了財產所有權,但側重點不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合同監管制度;而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則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
2、兩者發生的場合不同。合同詐騙罪發生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而貸款詐騙罪發生在行為人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過程中。
3、兩者侵害的直接對象有所不同。合同詐騙罪直接侵害的對象是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貸款;而貸款詐騙罪侵害的對象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㈦ 以虛假合同騙取銀行貸款,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㈧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八種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1、編造引進資金的;
2、編造引進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3、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4、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5、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6、使用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7、先借貸後採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
8、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貸款詐騙罪立案標准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10年5月7日公通字[201]23號)第五十條:[貸款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㈨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追究起來,要承擔詐騙銀行貸款罪的刑事責任。具體量刑視情節及金額作出。建議想一切辦法迅速還清貸款,然後以合規合法的方式爭取銀行貸款支持,規避這一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