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有貸款能過戶嗎
法律分析: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需要辦理一定手續,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 買了貸款房子後能過戶嗎
有貸款的房子能過戶。有貸款的房子過戶須經抵押權人同意,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3. 車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不能
車子貸款沒有還清,車子物權已經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車主,
車主無權把不屬於自己車子過戶他人,車管所有備案,不會給你辦理過戶手續
4. 有房貸可以過戶給別人嗎
【法律分析】:有房貸可以過戶給別人。有三種方式:第一、賣方有能力還貸的,先賣方還清貸款,注銷抵押,然後再交易過戶。第二、賣方沒能力還貸的,而買方有能力的,可以協商讓買方先還清貸款,然後再交易過戶。第三、買賣雙方都沒能力或不願意還貸的,可以通過找第三方專門的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還清貸款再交易過戶,然後再還錢給擔保公司,不過這需要一筆擔保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5.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有貸款的房子有以下過戶方式:
第一種: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待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就可以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
第二種:或者就是轉按揭,即為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第三種: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並且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其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第四種:另外就是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也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過戶費一般需要多少?
1.印花稅,一般按正常買賣成交報價計征,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2.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時刻過戶,營業稅不能享用優惠減免,需要按轉讓收入減去采購住所原價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3.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添加一本收10元。
4.契稅,由房產購房人交納,自己采購按房產買賣額的1.5%交納,單位采購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非住宅按房產房產買賣額的3%交納。
6.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1、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轉按揭,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在二手房買賣交易中將個人的住房出售或是轉讓給第三方,然後在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變更,把借款期限與借款人或是抵押物都轉變更成第三方。
2、賣方可以採用銀行貸款把剩餘的貸款先繳清,再過戶給買房,但必須在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情況下。
拓展資料
二手房過戶前需要注意哪些
1、核實房屋情況
在過戶前應該對房屋的位置、面積、格局、戶型等自然情況進行詳細的了解,注意房屋是否有瑕疵存在或是已經成為了抵押物等。
2、確定產權是否清晰
房屋產權證是唯一能證明房主所有權的證據,所有必須仔細核實清楚,特別是對持有軍官證的房主要格外注意,並確保身份准確無誤。
3、約定交易流程
在過戶交易過程中,合同中付款方式與時間必須明確好,最好是把房款支付放在產權過戶之後,這樣有效把風險降低。
4、約定違約責任
購房合同中必須與賣方吧違約責任明確清楚,這對雙方都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如果是委託中介購房,那麼賣方最好是委託中介來代收定金,這能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7.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有貸款的房產辦理過戶包括3種方法:
1.轉按揭
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
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小編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拓展資料】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據專業人士介紹:「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清償之前需要將房產轉讓給他人,而向銀行申請將房產過戶給受讓人,並由房產受讓人繼續償還貸款或重新申請按揭貸款。
8. 房子還在貸款中可以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需要辦理一定手續,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賣方個人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2、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3、贖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據本法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於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百零九條 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第六百一十條 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百一十一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六百一十二條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對該標的物不享有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條 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買賣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前條規定的義務。
第六百一十四條 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
9. 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1、房子有貸款的,一般有辦理抵押登記的。
2、有抵押登記的房子,在取消抵押登記後或者抵押權人同意後方可辦理過戶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