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地位的銀行人員能貸款20億
現在銀行貸款並不是由某一個人說了算的,需要經過一系列的評估、審批和討論會等等程序,是由一系列不同崗位的人員共同完成。
最重要的是企業資質和實力,在此前提下,有潛力的項目通常會比較容易通過,受政策限制的會比較難批。現在能批到20億額度的一般是大型國企和實力較強的民營上市企業。
20億對銀行來說並不是一個大得不得了的額度,一個稍微像樣的銀行下面一個普通的支行完全可以做下來,前提還是企業資質的問題。通常來說銀行並不會單一用途就批20億,而是由多種不同用途的產品構成這20億額度,例如銀承、貼現、信用證、信用、流貸、開發貸等等。
由某個高管一拍板就能通過的,那是20年以前的事,比較久遠了。
㈡ 4月末工行境內人民幣貸款較年初增加超1萬億元,為何要增加貸款金額
我國4月新增人民幣貸款14700億這個是正常的,細心的人可以發現,實際上我們國家每年,甚至是每個月的人民幣貸款額度都在增加,這說明了我們國家對企業的扶持是非常大的。而且從全球經濟來講,現在全球經濟實際上是在下行的,我們國家的貸款額度不斷增加,正說明了我國對宏觀經濟的調控和把握,經濟在逐步穩健發展,市場需求比較大,這也是我們所期望的。
總體看,M2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我國潛在經濟增速相適應,高於受國內外疫情沖擊的實際經濟增速,有助於拉動我國經濟增長逐步回升至潛在增速附近,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的形成。我國經濟韌性巨大,穩中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沒有改變。
㈢ 銀行貸款余額突破500億元是什麼意思
銀行貸款余額突破500億元,說明有非常多的人在這一家銀行進行了貸款,並且相信他們的服務,儲值方面也越來越多。如果說突破了500億元的大關,就意味著他們的綜合實力還有服務能力都實現了一個新的跨越,並且可以更好的服務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比較堅實的基礎。
一、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都是有貸款的意願。
貸款對於很多的年輕人來說都比較常見,因為現在年輕人他的生活壓力都非常大,對於單身的人來說可能還好。可是對於即將結婚的人來說,他們不僅要買車還要買房,因此是需要貸款來進行支付的,要不然的話根本都買不起,畢竟現在房價那麼貴。貸款選擇的公司或者是選擇的銀行也是有一定的考量的,如果說找到一家比較正規的貸款公司,其實也是比較好的一件事情。因此也會讓各個銀行之間進行了一定的比拼,只要是去辦理的人越多,那麼這家銀行它的服務肯定是越好的,並且貸款的要求或者是其它方面肯定是更加全面,或者是更加安全。
二、要有一定的還貸能力。
不過希望大家在貸款的時候都能夠考慮清楚自己能不能還得起,如果不能的話建議前期不要貸款太多,等到自己有一定支付能力或者是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之後,再去進行剩下的貸款。要知道貸款買房或者是買車,到時候還不起貸的話,很有可能把車子房子全部都收走了,那麼前期自己付的錢其實就浪費了,因此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圍之內。不管是貸款還是其它的一些超前消費一定要適度,並且要理性一些,不要聽從那些人員在那兒說的非常好或者是它的利益非常高,再或者就是它的利率非常低,讓你可以支撐得起,在貸款之前一定要先有一個基本的了解,否則的話後期自己想要退還或者是還款都比較的困難。
㈣ 關於銀行存貸款突破***億元的簡報,想起了好的題目,不知哪位高人有高見
因為是簡報 所以直接按你提問的這個標題起就可以。。。除非是系列報道或者專題報道 否則新聞的標題一般都是總結核心的題目最好
㈤ 二季末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增至2.95萬億,這個數據能看出什麼
這個數據非常明顯的可以看出目前金融機構的一些壞賬率非常的高,尤其是在網貸和信用卡這一方面的回收率非常的低。
㈥ 公司資本余額為20億元最多能向銀行貸款多少,為什麼
一般都是抵押貸款的,主要是看你的抵押物能值多少錢,然後根據一定的成數來判定能貸多少錢!一般銀行可以做到6-7成左右!主要根據客戶資質!
㈦ 遼農業發展銀行今年貸款余額力爭突破1500億
新春伊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遼寧省分行提出令人振奮的經營目標——2017年年末貸款余額力爭突破1500億元,貸款凈增長不低於16%。該行今年將積極履行政策性金融職能,全面落實遼寧經濟振興規劃,大力支持全省農業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該行將全面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確保不因農發行自身的原因出現農民賣糧難。適應玉米收儲制度改革,今年遼寧農發行將積極支持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同時發揮玉米信用保證基金作用防控風險。發揮遼寧區位優勢,積極支持五大港口倉儲物流中長期項目和糧油深加工項目,進一步掌握東北市場化銷售量,提升市場份額。
今年,遼寧農發行支農貸款向農業農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傾斜。該行將精準對接省委、省政府發展導向,切實加大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將支持棚戶區改造作為重點,全力支持納入計劃范圍的棚改項目,力爭全年審批200億元。圍繞遼寧實施「碧水工程」,大力支持相關河流保護區生態建設、水污染防治及濕地保護等項目;圍繞省政府農村及村內公路建設目標,大力支持運輸通道建設;圍繞促進城鄉統籌,大力支持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一縣一業」、產業集群、特色鄉鎮、特色農產品加工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支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
圍繞省政府確定的脫貧攻堅目標,全力做好金融精準扶貧工作。設施扶貧方面,大力支持貧困地區交通、水利、農村人居環境、城鄉一體化等項目;產業扶貧方面,大力支持光伏扶貧項目,深入實施鄉村旅遊扶貧,積極探索支持教育扶貧和電商扶貧等新模式。著力解決扶貧貸款發放瓶頸問題,力爭全年投放精準扶貧貸款超過75億元。
此外,遼寧農發行今年將豐富支農領域,深拓業務藍海。重點圍繞農產品物流和農村物流兩大主線,加快推進農村流通體系建設;拓展農業科技貸款業務范圍,重點支持現代種業、農機裝備、智慧農業、生態環保等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技創新推廣應用;以總行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為契機,大力支持林業開發與保護,年內爭取實現40萬公頃儲備林基地建設項目的貸款發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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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銀行貸款管理控製程序及規定
中國銀行貸款跟蹤管理暫行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以及中國銀行關於信貸管理的有關規定製定。
關聯資料:憲法法律共1部部委規章共1部行業規范共1部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貸款跟蹤管理是指貸款批准發放之後到貸款收回之前的各個環節及各個方面的貸款管理。
第三條 貸款跟蹤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通過對中國銀行貸款跟蹤管理的組織形式、方法制度、人員配備及貸款本身、借款企業、擔保等因素的跟蹤檢查分析,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以達到防範、控制和轉化貸款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和效益的目的。
二、貸款跟蹤管理的職責分工
第四條 貸款的跟蹤管理要堅持審貸分離的原則。信貸業務部門負責對貸款及借款企業進行日常和定期的監督檢查,收集有關貸款信息並進行分析,對影響貸款安全和形態變化的重要事項進行報告,對貸款展期及貸款分類等進行初審與報批,做好貸款資產的保全及呆賬貸款的申報,填寫各種貸款業務統計報表等。
第五條 信貸管理部門要全面監控借款企業信用的變化,適時調整借款企業的授信額度,協調各授信部門的授信行為,對信貸業務部門提交的有關貸款展期、貸款分類及呆賬核銷等事項進行審批,對信貸業務部門報告的其他事項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對非正常貸款及不良貸款提出跟蹤管理的要求或建議,對轄內分支行及信貸業務部門的貸款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等。
三、信貸人員配備
第六條 為保證貸款跟蹤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各行要及時補充和調整信貸人員,保證信貸人員的數量和質量與信貸業務的規模相適應、與有效開展貸款的跟蹤管理工作相適應。信貸員人均分管的借款企業原則上不能超過10戶,有特殊情況的,最多不能超過20戶。
第七條 對在中國銀行貸款余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外匯貸款按比價折算)的大型貸款客戶,由一級分行配備處級住廠信貸組或處級專管信貸員(或客戶經理)。一級分行可選擇部分轄內貸款企業,配備科級住廠信貸組或副處級以下的專管信貸員(或客戶經理)。有關人員在住廠期間享受相應職務待遇。調離本崗位時,職務重新任命。
第八條 為及時發現貸款跟蹤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期進行信貸人員的崗位輪換。各行要嚴格按照總行有關崗位輪換的規定,做好信貸人員的崗位輪換工作。信貸人員崗位輪換之前,信貸部門要對其在原崗位上發放的貸款進行認真檢查,對有問題、有責任的貸款,要在離崗前進行處理。
第九條 為提高貸款跟蹤管理的質量,各行要加強信貸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考核。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綜合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從事信貸工作。對已經在崗的信貸人員要組織學習新業務、新知識,要定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半年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聘任制。
四、貸款使用與回收的跟蹤檢查
第十條 要密切跟蹤貸款資金的流向,確保貸款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企業在使用貸款資金時,要由信貸員審查企業的用款計劃、購貨合同等,以保證貸款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當發現貸款用途與合同約定不一致被挪作他用時,要暫停企業用款,限期糾正。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後,要轉入該項目開設的存款賬戶,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把好貸款支付關。
第十一條 要加強借款企業貨款回籠的跟蹤監督,適時分析借款企業資金運動特別是現金流量的變化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於中國銀行貸款所形成的資金迴流要密切跟蹤,督促企業按時還貸,防止挪作他用,增大貸款的回收風險。
第十二條 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前一個月,信貸員要重點對借款企業的還款能力和還貸資金落實情況進行調查。固定資產貸款、房地產貸款在貸款按還款計劃到期前三個月,信貸員要檢查借款人的還款資金來源是否落實,能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在此期間內對企業賬戶的變動情況進行嚴密監控,督促企業加強資金回籠。
第十三條 要加強對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在貸款到期前向借款人發出「貸款即將到期通知書」。借款人與貸款人在同一城市的,「貸款即將到期通知書」在短期貸款到期一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一個月之前發出;借款人與貸款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上述時間分別為兩個星期和兩個月。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不按期歸還到期貸款的,要依合同約定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要每季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一次「催收逾期貸款通知書」,並留回執。對不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及其保證人,要注意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確保在訴訟時效期內提起訴訟或依法處理抵(質)押物。
五、借款企業的跟蹤檢查
第十五條 在貸款使用過程中,要對借款企業按照下列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1.企業領導班子的綜合素質情況及其變動情況;
2.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能力、成本費用、特別是產品的市場變化情況,如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3.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銷售利潤率等;
4.企業負債情況,如銀行借款(其中中國銀行借款)、銀行承兌匯票及信用證的使用與兌付情況、企業應付賬款凈值、或有負債等;
5.企業債務償付情況,如貸款是否逾期、欠息及質量分類情況;
6.企業在中國銀行的存款、結算及辦理其他銀行業務的情況;
7.企業對外重大投資情況;
8.企業涉及法律訴訟情況;
9.企業改組、改制及貸款等債務落實情況;
10.貸款保證人保證能力變化(對擔保企業也要按照本條內容進行檢查)及貸款抵(質)押物的保管和價值變化情況
11.企業上述變化是否導致企業信用等級及其授信額度發生變化及其對中國銀行貸款安全的影響。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貸款和房地產貸款還應增加以下檢查內容:
1.項目資本金及其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
2.項目進展是否順利,建設進度是否符合計劃,有無延長情況及延長原因,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投資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額;
3.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項目累計財務支出數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項目採用的技術、工藝、設備等是否出現較大變化;
5.項目投產或項目建成後的效益情況和市場情況;
6.項目建成後設施和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是否達到預期的效益指標,住房銷售計劃進展情況;
7.個人住房擔保貸款還要檢查借款人有無騙取銀行信用、是否按期支付住房款項以及職業、收入、品行的變化情況。
第十七條 對借款企業的檢查要堅持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主要是及時掌握企業的臨時性、局部性變化,每次檢查後要將檢查情況在貸款管理台賬上記錄備查,遇有重大情況時要及時報告。定期檢查則是對企業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上述各項內容,並在檢查後10天內,寫出檢查報告報有關領導。由總行審批的貸款,其檢查報告應報總行有關部門。
第十八條 定期檢查的間隔期應不長於以下標准:AAA、AA級企業不超過180天;A、BBB級企業不超過90天;BB級以下企業一般為60天,沒有參加評級的企業,其貸款檢查間隔期由二級(含)以上分行確定。固定資產貸款、房地產貸款檢查間隔期不超過90天。當發生欠息、貸款逾期及銀行因擔保墊付資金時,要立即進行特別檢查,查明原因,採取措施。
第十九條 在貸款跟蹤檢查中如發現借款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二級以上分行認定後,要將該企業列為有不良記錄的企業:
1.向銀行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或情況;
2.未經銀行同意,擅自處理抵(質)押物;
3.有意拖欠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
4.通過各種形式逃廢銀行債務。
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向上級行報告,並通報有關行,對其貸款從嚴掌握,視情況給予貸款加息或罰息。
六、貸款風險預警與質量分類
第二十條 建立貸款風險預警制度,及時預測和發現貸款風險。貸款風險預警設置以下主要指標:
1.財務方面,包括營業收入、存貨、應收賬款、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當這些指標中的任何一項在半年之內所發生的不利變化超過8%時。
2.非財務方面,包括企業主要管理人員行為異常或發生不利變動、企業內部管理混亂或不利消息增多、企業涉及大額不利訴訟、企業主要產品所在行業存在較多不利因素或出現重大投資失算。
3.與銀行交易方面,包括賬戶存款持續減少、票據發生拒付、多頭借貸或騙取貸款、銀行索要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能按時報送或迴避與銀行的接觸等。
第二十一條 當發現上述諸因素中的任何一種出現時,應當立即對借款企業進行全面的檢查,查清企業變化的真實情況及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當企業情況變化較大,可能影響中國銀行貸款安全時,信貸業務部門要向信貸管理部門匯報或按規定程序轉入相應的非正常貸款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在前述貸款使用及回收檢查、借款企業檢查和風險預警的基礎上,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對貸款進行質量分類。中國銀行貸款按風險程度分為以下五類:
1.正常貸款:借款人能夠嚴格履行貸款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2.關注貸款: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但存在一些可能對貸款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如果這些因素繼續存在,將會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產生影響。
3.次級貸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了明顯的問題,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已無法保證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4.可疑貸款: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
5.損失貸款: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預計貸款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後四類稱為非正常貸款,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
第二十三條 貸款分類的核心是貸款的風險程度,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劃分,具體標准和程序參照中國銀行關於貸款分類的有關規定執行。
㈨ 什麼是貸款轉讓
商業銀行的傳統資產管理業務是將貸款持有直至到期,從而在吸收優質客戶的同時獲取收益。隨著銀行業務創新活動的開展和主動風險管理能力的加強,商業銀行設計出了不同層次和類型的金融產品,來滿足不同的客戶需求,特別是對傳統資產類業務的轉讓,引發了商業銀行強化資產負債管理、推動業務創新的高潮。
1.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發端
在我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商業銀行業務領域中一項重要的金融創新。1998年7月,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了轉讓銀行貸款債權的協議,這是國內第一筆貸款轉讓業務。2002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民生銀行開展貸款轉讓業務,隨後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率先與錦江財務公司開展了2億元的貸款受讓業務。2003年7月,中國銀監會批准光大銀行開辦貸款轉讓業務。隨後,貸款轉讓業務在我國銀行間開展起來。
國家開發銀行成為積極開展貸款轉讓業務中的轉出銀行。從2002年國家開發銀行以間接銀團貸款的方式率先向民生銀行轉讓20億元貸款以來,國家開發銀行已經與多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開展了貸款轉讓業務。財務公司、信託公司也成為貸款轉讓業務中的積極參與者。
貸款證券化業務作為一種特殊的買斷型貸款轉讓業務,2005年在我國得到了極大發展。2005年初,銀監會、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推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等信貸資產證券化操作、監管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對貸款轉讓交易實施管理。2005年12月,中信信託和建設銀行聯合發行了建元2005-1(發行金額41.77億元)、中誠信託和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發行了開元2005-1(發行金額58.37億元),貸款證券化業務在我國正式展開。
短短幾年時間,我國的貸款轉讓市場發展快速,業務規模大幅增加。保守估計,2008年貸款轉讓交易規模達到8000億元左右,同期新增人民幣貸款總額為4.91萬億元。而在2009年,由於我國信貸規模的激增,達到前所未有的9.59萬億元,從而也促使了貸款轉讓業務的大量開展。雖然次貸危機導致商業銀行的貸款證券化業務較前更為謹慎,但銀信合作通過推出理財產品實現貸款轉讓的通道卻獲得很大發展。
綜上所述,貸款轉讓業務雖然在我國起步較晚,但由於我國經濟增長的活力和銀行業業務創新的發展,我國的貸款轉讓業務發展空間很大。
2.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發展的推動因素
2.1 開展貸款轉讓業務是提高資本充足率的重要途徑
長期以來,由於直接融資渠道不暢,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引擎就是銀行放貸提供融資支持。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我國金融機構的貸款總額也同步提高。在提高過程中,既有長期的穩定增長,又有短期的爆發式增長,這既決定於經濟增長的動力,也跟經濟特殊時期關聯。次貸危機引發了世界范圍的經濟衰退,世界各國政府紛紛開展了龐大的救市行動,挽狂瀾於即倒,在對西方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模式批判的同時,凱恩斯主義大行其道。我國也不例外,在危機時刻推出了「一攬子」的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在投資的驅動下,中國銀行業投放天量信貸,年增長達到9.59萬億元。
隨著新增貸款前所未有的爆炸式的增長,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迅速下降。據2009年前六個月統計數據顯示,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全行業普降,其中資本充足率下降幅度最高的達到36.98%,核心資本充足率降幅最高達35.64%;浦發銀行、民生銀行和深發展銀行資本充足率已經貼近8%,浦發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降到4.68%,距離達標線4%已經不遠。
在資本壓力的驅使下,自2009年年初開始,已經相繼有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公布了各自的巨額發債計劃,而發債的目的都是為了補充資本充足率。
在目前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的大背景下,為了保證銀行體系的健康和資本充足率滿足監管要求,監管層通過限制一些資產負債比例已經較高的金融機構進一步開展信貸業務,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商業銀行在貸款規模大幅增加的背景下產生補充資本的需求,一個解決途徑就是開展貸款轉讓活動,或者通過銀行間的貸款轉讓,或者以銀信合作推出理財產品將部分信貸資產從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下轉移出去,降低資產規模,增強流動性,保持貸款業務的可持續增長,把握新的投資機會。通過轉讓業務將部分貸款出讓後,這部分資產的風險權重降為零,可以有效減少對資本金的需求,從而提高資本充足率。在當前銀行資本金稀缺的情況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對於銀行來說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2.2 開展貸款轉讓業務是化解貸款風險集中的有效手段
經歷了2009年歷史罕見的快速增長以後,我國銀行業信貸資產的集中度風險日益凸顯,行業集中、客戶集中和期限中長期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銀行貸款的行業、地區、客戶集中度越大,越容易受到宏觀經濟波動和企業經營周期的影響,嚴重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出現系統性風險。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長期融資的功能主要由資本市場承擔,美國銀行業務以流動資金貸款和消費貸款為主,即使有住房抵押貸款等期限較長的貸款,也大部分通過資產證券化。而在我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比重很低,商業銀行長期承擔了本應由資本市場承擔的功能。公路、電廠、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長達10多年的大量基礎設施項目也主要依靠銀行貸款。這樣,商業銀行和資本市場功能明顯錯位。長期融資只能依賴銀行,這意味著更多的風險分配到銀行體系中。銀行在未來發展中可能面臨較大的流動性壓力。貸款轉讓拓展對中長期資產的管理渠道,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新的資產負債管理手段,提供了防範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辦法。
2.3 開展貸款轉讓業務是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必然要求
根據麥迪森相當謹慎的假定,「中國可能在2015年前後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它的GDP水平可能會在2030年時達到世界總量的1/4,其人均收入水平會超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到2030年時,中國經濟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影響,以及它在地緣政治中的作用,肯定會大大超過2003年。」 我國未來經濟增長的良好前景對我國的金融部門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部門的創新活動將作為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推動力量,獲得進一步的發展。作為傳統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創新,貸款轉讓不僅有效調節貸存比與資本充足率,滿足監管要求,更有助於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合理分散和轉移信用風險,強化我國銀行的經營能力。
3.我國貸款轉讓業務開展的主要類型
3.1 商業銀行之間開展直接的貸款轉讓活動
我國貸款交易尚處於起步階段,目前作為一項商業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創新而開展,主要以信貸資產轉讓的形式來實現。2002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首次正式批准民生銀行開辦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以來,目前我國大部分商業銀行均已經具備開辦信貸資產轉讓的資格。其中,國家開發銀行、工行、建行、招行、中信銀行等都已較為廣泛的開辦了此項業務,並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但總體來說,我國銀行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規模相對較小,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市場。
我國當前商業銀行之間開展的貸款轉讓活動主要有三種類型。
第一,商業銀行之間的正常(甚至優質)貸款轉讓活動。比如,1998年7月,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了轉讓銀行貸款債權的協議,這是國內第一筆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再如,2002年8月,民生銀行正式獲得人民銀行批准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率先與錦江財務公司開展了2億元的信貸資產受讓業務。
2009年4月,民生銀行與郵政儲蓄銀行簽署銀團貸款暨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合作協議,2009年雙方銀團貸款及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計劃合作額度達300億元人民幣。民生銀行將發揮貸款營銷優勢,郵儲銀行發揮資金優勢,具體合作模式包括直接銀團貸款、間接銀團貸款、聯合貸款、信貸資產轉讓、理財產品發行、供應鏈金融服務合作等;信貸投向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雙方信貸政策,主要則涉及公路、鐵路、石油、電力、煤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基礎設施領域,同時還可以適當涉足一些競爭性行業,如機械製造、冶金等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的貸款。
在貸款規模不斷增長的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之間的貸款轉讓活動成為一項新的業務創新,同時成為銀行規避資本充足率監管的一個途徑。雖然銀行之間的貸款轉讓不斷開展,但由於都是採取雙邊交易的形式,銀行之間單獨談判,信息封閉,因此關於貸款轉讓的數據難以獲取,但毋庸置疑,這一資產業務的創新活動正日益成為商業銀行開拓的新領域。
第二,銀團貸款的轉包、批發和轉讓活動。在國際上,銀團貸款已有60多年的發展歷史,是一種比較成熟的貸款產品和技術。盡管最近幾年來,國內銀團貸款市場呈現出快速發展趨勢,但由於銀團貸款在我國起步較晚,無論從佔比還是從技術的成熟度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銀團貸款佔全部公司貸款余額比例只有5%左右,遠遠低於國際上20%的水平。截至2009年9月末,我國銀團貸款達到1.7萬億人民幣,較2005年末增長了7倍;銀團貸款佔全部公司貸款余額比例從2006年的1.72%上升到2009年的5%左右,未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長和區域發展的需要,銀團貸款規模將會有快速的增長。而通過銀團貸款進入二級市場的貸款轉讓活動將是貸款交易市場的重要力量。
第三,我國商業銀行對其擁有的某些低級別(有可能無法回收貸款)進行打包抑價轉讓。比如,中國建設銀行2004年月27日首次以公開競爭方式在國際范圍內轉讓不良資產組合。這次轉讓的資產組合為該行擁有的抵債資產,資產所在地以珠江三角洲為主,並涉及北京、上海等共18個省市,賬面價值約為人民幣40億元。經過激烈競價,摩根士丹利和德意志銀行牽頭的投資財團在角逐中勝出。兩家外資銀行將為此支付14億多元人民幣,相當於賬面價值的34.75%,高於資產管理公司一般的現金回收率。我國1998年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收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對其進行處置。在隨後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前,又將一部分不良貸款轉出到資產管理公司,但對這種貸款的處置日益通過市場化的方式(比如招標、競價的方式)來進行處置。還有一種可能是,在當前信貸高漲的形勢下,許多中小銀行由於貸款規模已經逼近監管的上限,為了能繼續發放貸款,爭奪優質客戶,也會通過障眼法的方式將正常的貸款「打扮」成低級別的貸款,暫時轉到資產管理公司,規避信貸規模的監管。
3.2 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轉讓貸款
雖然在美歐等國家,信貸資產證券化在其他的市場開展經營,與貸款轉讓市場獨立運行。但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展的規模很小,而且證券化之後在市場的流動性很低,雖然不屬於直接的貸款轉讓,但考慮到我國不存在正式的貸款轉讓市場,因此作為貸款轉讓的一種形式,在此也進行介紹。
我國發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是一種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信貸資產轉移給一個特設目的主體(這種轉移可以採用轉讓方式,也可以採用信託方式),由特設目的主體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者發行受益證券,以信貸資產的現金流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方式。可以看出,信貸資產證券化區別於傳統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處即創新之處在於特設目的主體受讓了該筆信貸資產以後,以該筆信貸資產的現金流為基礎向投資者發行了受益證券。
表1 商業銀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數量(2006-2008)
發行時間
發行數量
發行面值(元)
發行價格(元)
2006
4
100
100
2007
12
100
100
2008
23
100
100
數據來源:上海財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表2 我國商業銀行發行貸款支持證券情況(2006-2008)
發行銀行
發行數量(次數)
國家開發銀行
5
中信銀行
9
浦東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7
興業銀行
4
建設銀行
2
招商銀行
4
浙商銀行
3
數據來源:上海財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05年銀監會下發了《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監督管理辦法》,並在國開行和建行進行試點,工商銀行也先後在2007年和2008年發行了相應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總體來講,作為商業銀行動態信用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與技術,我國資產證券化只是處於起步階段,投資銀行在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將來發展的潛力和機會都會很大。
3.3 銀信合作推出信貸資產理財產品實現貸款轉讓
所謂信貸資產信託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將存量或新增貸款替換成發行「信託+理財」產品。發行該類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通過信託的方式,專項用於替換商業銀行的存量貸款或向企業新發放貸款。
某種程度上,銀行與信託的這種合作是當前制度催生的產物,是對制度約束的反應。因為銀行和信託公司都受到相關法律、法規、辦法的制約,而這樣的創新剛好解決了各自單獨作戰時受到的限制,所以目前銀行與信託的合作十分緊密,這種合作可以改善銀行盈利結構。
我國商業銀行於2004年開始推出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商業銀行與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不同行業金融機構日益緊密合作,共同開發跨行業的理財產品。一是銀信合作發展迅速。2005年5月16日,民生銀行和平安信託合作推出「人民幣非凡理財產品——T1、T2計劃」,開啟了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的先河。2008年,銀信合作理財產品3283個,分別占商業銀行全年發行理財產品數量的55.74%和信託公司全年發行信託產品的83.05%。二是銀保合作繼續加強,商業銀行成為保險公司理財產品的重要轉讓渠道。2008年,銀保業務保費收入比上年增長106.53%。
表3 2003-2010(3月份)年信貸資產理財產品數量情況
發行銀行
理財產品數量
總計
6,488
招商銀行
1,635
交通銀行
645
中國民生銀行
115
中信銀行
639
北京銀行
581
中國工商銀行
381
中國銀行
32
中國建設銀行
820
中國光大銀行
481
上海銀行
13
興業銀行
252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254
中國農業銀行
68
深圳發展銀行
20
華夏銀行
37
東亞銀行
7
浙商銀行
25
西安市商業銀行
10
平安銀行
22
南京銀行
29
數據來源:WIND資訊
過去幾年,我國主要的商業銀行都在開發信貸資產理財產品。在這類產品的轉讓中,風險低是吸引客戶的主要賣點,但這也並不意味著風險完全不存在,根據理財產品說明書的提示,作為託管人的商業銀行,對信貸資產理財的風險並不承擔,而是投資者個人承擔。
同時,近兩年信託公司開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轉出信貸資產。信託公司利用自身項目資源優勢發放了對優質企業貸款,但信託公司受制於自身有限的資金規模,出於加大資產的流轉速度,加快資金流轉的目的,將其優質企業貸款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
4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特徵
4.1 我國貸款轉讓的定價
我國信貸資產轉讓定價按賬面價值、由政府主導定價占據主導地位。這一現象使轉讓資產普遍質量低下且缺乏流動性。目前我國進入資產轉讓市場的普遍是銀行不良貸款,而且大多是信用貸款,交易標的質量低下難以引起廣大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另外,國內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缺乏必須的流動渠道,且處置市場狹小,也使得投資者對不良債權信心不足,市場需求受到抑制。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十分復雜,財務資料不全、信息失真等因素使債權評估成為評估工作最大的難點之一。債權資產價值評估沒有統一規范和成熟的方法,評估中判斷性因素起決定作用,風險量化的客觀性和科學性不足,技術含量不高。定價存在高昂的制度成本。首先,我國當前還缺乏對債務人還款、資產轉讓交易等方面的法律約束;其次,由於現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能力不足,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債務人都將安置企業現有職工、解決體制轉換遺留問題、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的希望寄託在盤活債務人現有資產存量上,直接降低了債權資產的真實保障程度和價值;再次,信貸資產價值還受到國內產權和資本市場發育程度及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影響。 因此,我國貸款轉讓的定價單一,很難提高轉讓的流動性。
貸款直接轉讓由於都是正常貸款的轉讓,其定價都是平價交易。而貸款證券化發展緩慢,所以在當前的政策下,我國真正意義上的貸款轉讓只有商業銀行的正常貸款,定價一般就是按照利息的比例進行分割,手段非常單一。
4.2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產品種類單一
發達國家的貸款轉讓的產品根據分類不同開展投資級別和杠桿貸款,或者按照貸款的評級和質量交易平價貸款和抑價貸款。而我國目前開展的貸款轉讓產品只有商業銀行的正常級別的貸款,甚至是商業銀行的優質貸款。
4.3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投資主體單一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參與主體單一,目前僅限於銀行類金融機構之間的貸款轉讓,非銀行類的金融機構被禁止進入貸款轉讓交易,這就大大降低了可轉讓貸款的流動性,同時市場的規模和投資熱情會被抑制。而發達國家的貸款轉讓市場在經過長期的發展後,已經實現了參與主體的多元化。
5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發展面臨的問題
5.1 關於貸款轉讓的政策體系亟待完善
發達國家的貸款轉讓市場經歷了二十幾年的發展,已經從初步無序管理走向成熟的市場管理,不僅有正式的貸款轉讓市場和組織,而且在貸款轉讓業務的定價與風險防範方面也已經規范。從國外的經驗看,隨著金融產品創新的發展,監管權屬及政策將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並且也將隨著產品的豐富而復雜化。
我國自從允許銀行間的貸款轉讓業務開展以來,雖然貸款轉讓活動在銀行業務活動中還不是主體業務,但近幾年由於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壓力的提高,通過理財達到轉讓貸款卻發展很快,但相關政策依然需要對該類的業務活動進行規范。同時我國對銀行貸款轉讓業務還缺少完整的制度框架,交易過程中的很多細節問題尚需政策予以明確。此外信貸轉讓缺乏統一的評估標准和評估體系,更需要統一交易規則的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
5.2 我國貸款轉讓業務的市場化組織程度較低
美國的貸款轉讓經過長期的發展,在市場自發的基礎上形成十幾個不同規模和主營業務分割的正式的貸款交易市場,市場化組織化程度相當成熟,開展貸款轉讓已經成為商業銀行戰略的主要內容。而我國的貸款轉讓業務活動只是個別銀行為了暫時補充資本金,增加流動性。貸款轉讓交易私下一對一交易,交易合同既不規范,也不具有標准化。最重要的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建成為了推動金融創新、提高貸款交易規模的正式的貸款轉讓市場,組織化程度的限制大大限制了該類業務的正常活動,一方面是由於貸款轉讓的透明度低,難以對該類業務的風險進行監管,另外由於貸款轉讓業務只是在商業銀行之間私下開展,風險難以得到有效釋放,同時符合市場需求的投資者卻難以對該類業務進行投資,影響該類市場的發展。
5.3 銀團貸款轉讓初具規模,但缺乏規范性的轉讓市場
我國貸款轉讓最早是以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形式開展的,後於2006年被銀監會禁止。2007年,銀監會在頒布的《銀團貸款業務指引》中明確表示允許銀團貸款成員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進行銀團貸款轉讓,以促進銀團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自此,我國銀團貸款轉讓獲得了較快發展。據統計,截至2009年末,我國銀團貸款達到1.85萬億人民幣,較2005年末增長了7倍以上;銀團貸款佔全部公司貸款余額比例從2006年的1.72%上升到2009年的5%左右。
銀團貸款轉讓活動的不斷開展和深入發展,客觀上要求建立一個規范性市場。這是因為,目前各銀行在從事貸款轉讓時,往往採取雙方單獨議定等形式,「非標准化」特徵非常明顯,在貸款出售種類、貸款出售的合約方式、期限結構、轉讓價格、轉讓手續費、售後服務、信息批露、擔保形式等方面都要單獨議定,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形成了一定的風險積聚。因此,有必要提高貸款轉讓的標准化,建立一個統一的貸款轉讓市場。同時,建立貸款轉讓市場也是促進銀團貸款轉讓進一步提高的必然選擇。目前,我國銀團貸款轉讓銀團貸款佔全部公司貸款余額比例只有5%左右,遠遠低於國際上20%的水平,通過建立正式的貸款轉讓市場,為我國銀團貸款規模的增長和銀團之後貸款的批發轉讓的順利進行,實現兩類市場相互促進與發展。
5.4 資產規模限制了中小銀行參與大項目融資與拓展業務空間
中國銀行業協會數據顯示,城商行銀團貸款余額已突破千億元人民幣,在對公貸款余額中的佔比達到4.3%。但與銀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據統計,截至2009年末,在全部銀團貸款余額中,排名前十位的銀行占國內銀團貸款余額總量的比例達到87.31%。
由於凈資產相對較少,以城商行為代表的中小銀行長期被貸款集中度問題困擾。而貸款集中度越高,銀行資產質量越容易受到宏觀經濟波動和企業經營周期的影響。中小銀行發展銀團貸款更有必要性。一方面,中小銀行受到的資本約束比大銀行更強,另一方面從客戶結構上來看,大銀行客戶信用評級更好,資產安全性更好,小銀行的資產風險則明顯高於大銀行,需要通過增加大客戶優化客戶結構。
此外,資產長期化問題困擾銀行業,但大銀行間的資產交易較多,小銀行間資產流動性較弱。貸款轉讓市場建立後將提高其資產流動性。而銀團貸款中貸款轉讓的發生也將幫助城商行突破物理網點少的限制,拓展異地業務。這是因為,對於異地的優質客戶,各家銀行在風險把控上必然比當地銀行審慎,更不用說一些當地較不知名的企業。即使項目優異,風險很低,也有可能因為不夠熟悉、不夠了解的原因而錯失業務拓展機會。
發展貸款轉讓市場,就可以使得中小銀行通過銀團貸款的形式參與到大項目中,建立多渠道的客戶關系,同時,也可以通過在市場上轉讓貸款來減輕規模限制的壓力。
5.5 貸款轉讓業務開展中存在的「雙買斷」與「真實性」轉讓問題
一般轉讓通過信託類貸款理財產品,以及同業間的信貸資產轉讓。由於去年的天量放貸以及資本充足率的約束,大型銀行從去年開始向城商行等中小金融機構轉讓信貸資產現象不斷增多。據了解,國有大行轉讓資產的目的是因2009年上半年的大量放貸,新增貸款規模受限,而股份制銀行則主要受制於資本充足率的約束。城商行、郵儲銀行等中小型金融機構,則因搶不到大型貸款項目而富餘下大量資本金,成為主要的轉入方。同業間的信貸轉讓包括買斷、回購和雙買斷。由於雙買斷可降低轉出方當期信貸規模,提高轉入方的盈利水平卻不必計入風險資產,多數業務採用的是雙買斷形式。「雙買斷」要簽訂兩個條約,即當期的「買斷」合同和遠期的「回購」合同。轉讓方因「買斷」合同而可以將該筆信貸資產轉出資產項下,而受讓方則因持有「回購」合同,無需將該筆貸款放在資產項下。由於買賣雙方均不在資產負債表內計入這筆信貸資產,貸款因此憑空「消失」,無法納入央行的統計之中。對於這其中具體的貸款「消失」規模,多位受訪人士均表示不好「估算」。業內表示,目前信貸資產轉讓已經成為商業銀行規避信貸規模控制的渠道之一,尤其是對於帶有遠期回購條款的資產轉讓,對這方面的會計處理並不清晰,亦難以監管。對於這種通過「雙買斷」轉讓貸款的規模具體占整個銀行業貸款規模的比例具體有多大,很難估算,由於信息不充分,因此為貨幣政策的制定帶來了困難。
因此,銀監會在2010年1月份向各家銀行下發《關於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繼監管層在2009年底杜絕銀信合作中的信貸資產轉讓通道後,銀行同業之間的信貸資產轉讓「雙買斷」亦被叫停。但由於我國貸款波動同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因此貸款規模的限制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都會促使商業銀行有開展貸款轉讓業務的沖動,同時對規避相關監管做出其他「出表」創新。因此,建立正式的貸款轉讓市場,實現貸款轉讓的「陽光」操作,對於監管也是有利的推動。
㈩ 閱讀理解:中國銀行北京分行的個人存款額已突破10億美元;在該行累計發放的20億美元外匯貸款中有相當大
用排除法,選A B.該行累計發放的外匯貸款中,有二分之一的款項來自居民個人。 (題干只說到在該行累計發放的....有相當大的比例來自居民個人存款,相當大是多少?不可能確切到二分之一的,所以排除) C.該行20億美元貸款,相當大的比例是貸給居民個人的。 D.該行個人外幣存款額已佔存款總額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