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農村「兩權」抵押貸款
「兩權」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按照現行法律,農村「兩權」不能抵押。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試點工作開展兩年以來,90%以上的試點縣(市、區)建立了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轉中心,1180家金融機構建立「兩權」抵押貸款管理制度並落地試點業務,對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也開始破題。來源:經濟日報
2. 求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延期1年的人行文件《關於進一步做好「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3.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延期1年目的是為何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延期1年:促改革銜接 助農民增收
試點工作開展的時間還較短,有些問題可能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需要進一步通過試點發現問題,及時總結經驗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了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延期,體現了「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在促進鄉村振興中的重要性。「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與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等改革密切關聯,適當延長試點期限有利於同上述改革有效銜接,也有利於更好地檢驗貸款質量和抵押物處置機制的穩定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試點工作開展兩年以來,90%以上的試點縣(市、區)建立了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轉中心,1180家金融機構建立「兩權」抵押貸款管理制度並落地試點業務,對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也開始破題。
我們了解到,在試點中一些地方引入了第三方評估機構,豐富了抵押物價值評估方式,採取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物「預處置」模式,提前找好抵押物處置接受方,並通過與土地流轉經營公司、農業龍頭企業、擔保公司合作等創新轉讓模式。在試點的兩年間,各地還設立了風險補償基金,探索引入農業保險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方式,以降低金融機構風險。而且,通過培育發展農村產權交易市場,一批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通過「兩權」抵押貸款擴大了生產規模,並通過吸納農民就業和股份分紅等形式帶動農民增收。
延期後要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推進試點。對確權頒證工作完成較好的地區,進一步加大以「兩權」作為單一抵押物的貸款投放力度,力爭以「兩權」作為單一抵押物的貸款余額增速較上年同期有較大提升。對確權頒證工作進展較慢的地區,要創新「『兩權』抵押+擔保」「『兩權』抵押+保險」「『兩權』抵押+其他產權共同抵押」等多種形式的貸款模式,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對於深度貧困地區,積極滿足以「兩權」作為抵押物的脫貧攻堅融資需求,力爭實現「對象精準、應貸盡貸」。
4. 抵押貸款到期了可以申請延期還款嗎
抵押貸款到期了是不可以申請延期還款的。
貸款逾期後是不能申請延期還款的,需要在還款日期到來之前提前申請才能夠辦理。若您的這筆貸款已經逾期了,您需要盡快把足額還款的資金存入到您的貸款還款帳戶的活期帳戶上,等系統補扣。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抵押貸款又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4)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並無本質區別。
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類型
類型一:未結清貸款的房產;這樣的房產一般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請抵押貸款。
類型二:部分已購公房;這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另一種是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
類型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指回遷房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純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貸款。
類型四:未取得產權證的小產權房。這類房產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5.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是指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中的「兩權「是指農村白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建房產權。
【拓展資料】
「兩權」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按照現行法律,農村「兩權」不能抵押。 為支持農村土地和金融創新,2015年12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232個試點縣分別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集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百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百三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三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當調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辦理。第三百三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三百三十八條 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第三百三十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第三百四十條 土地經營權人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佔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並取得收益。
6. 疫情期間抵押貸款可以延期嗎
疫情期間貸款可以延期,但需要根據還貸人是否因為疫情原因導致無法還款進行認定,銀行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來進行認定處理,不符合條件的,肯定是不可以獲得延期還款的決定的。
如果屬於因疫情導致的,那麼是可以申請延期的,國家有關部門在《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銀行是可以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辦法(試行)》第二十四條,由於特殊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提前十五天向建設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的書面申請,建設銀行視情況可決定是否展期;經審查同意貸款展期的,需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如原貸款是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則在辦理展期貸款手續時需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展期的書面證明(或續簽相應的合同)。展期只限一次。
借款人貸款展期書面申請未獲同意,借款人要按期歸還貸款。
展期貸款到期,借款人要按期歸還貸款。
7.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是指什麼
抵押貸款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兩權」抵押貸款實施中面臨哪些困難?
結合前期的試點經驗,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作為兩種制度安排,應當區別對待。
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問題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並向發包方備案。
而相比之下,抵押貸款問題更為復雜,全面推開還有賴於宅基地改革的深化和突破。
二、目前主要面臨的困難包括
1.土地確權進度有待加快
目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農民住房所有權證未完全發放給農民,個別試點地區仍積壓在鄉鎮或村委會,制約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和農民住房交易,影響其抵押融資權能的實現。
2.抵押農房流轉和處置難度較大
允許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很難找到符合條件的受讓人,農民住宅流轉受到較大限制。
三、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處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務的。
2.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3.借款人死亡或失蹤,其法定繼承人拒絕償還貸款本息的。
8. 兩部委:延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期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與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延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工作試點期限的通知。
根據通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發〔2016〕2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據了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最早頒布是在2016年5月13日,當時的有效期是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29日,原銀監會聯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延長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工作試點期限的通知》,將《辦法》的有效期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指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抵押財產,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根據《辦法》要求,符合規劃、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地上的建築物應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