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外地工作交的住房公積金能否在居住地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只能在繳納所在地使用。當然了如果你想在其他地方也可以,必須轉戶過去,但是不建議.轉戶的話必須在那邊要找到繳納公積金的單位,來回弄的頗為麻煩
② 異地住房公積金可以在本地貸款買房嗎
是否能使用異地公積金在本地辦理公積金貸款是需要根據本地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來執行。目前全國部分城市已經開放異地公積金貸款,並且設立了異地貸款條件。
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並要求各城市公積金管理部門抓緊出台相關細則。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落實《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要求,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三、相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
(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信息核實聯系人要盡職盡責。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信息核實聯系人、聯系方式有變動,請以書面形式,及時報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各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積金中心要按照異地貸款政策要求,抓緊開展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
③ 在外地工作的公積金可以在本地貸款買房嗎
可以。
申請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
不同省市區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流程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房管局。
④ 貴州省內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跨地區購房嗎
現在有些地方可以。
異地住房貸款是指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鎮購房,並向購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請住房貸款。辦理異地住房貸款,執行購房(借款)地有關貸款的規定和政策。
按規定,省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駐冀石油、鐵路等系統單位)申請異地住房貸款,其繳存所在地管理中心應提供職工繳存情況等證明材料。
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省城鎮購房並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以下簡稱「省外異地貸款」),貸款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購房(借款)地管理中心資金充裕的,也可使用本地資金。
辦理省外異地貸款的,職工購房(借款)地與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商簽訂職工異地住房貸款委託協議,明確雙方的權益與責任。簽訂的委託協議應報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
辦理省外異地貸款應收取一定的承辦手續工本費,手續工本費由職工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付。
由職工購房(借款)地管理中心提供貸款資金時,該管理中心應要求繳存地管理中心在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的同時,承諾將借款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其不能正常償還貸款時,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⑤ 貴州其它縣市的戶口,在上海工作交公積金,可以在貴陽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嘛
近日,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通第二批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事項,包括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四個事項。據介紹,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即申請人可異地向注冊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不受地域限制;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即申請人可異地向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變更單位及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即申請人在非繳存地購房的,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從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即申請人可異地向貸款地中心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不受地域限制。
「跨省通辦」事項具體內容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及職工(包括貴陽市、貴安新區)辦理方式為:在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全程網辦)方面,新成立企業可通過貴州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guizhou.gov.cn「企業開辦」版塊),在申辦營業執照時同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與營業執照、社保登記、稅務登記等「一次採集、一次辦結」。在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全程網辦)方面,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可通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gjj.guiyang.gov.cn,貴陽公積金單位網上服務廳)進行身份認證後修改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單位性質、單位隸屬關系、單位經濟類型、單位所屬行業、發薪日、經營地址及職工個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可通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gjj.guiyang.gov.cn,貴陽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廳)進行身份認證後修改個人繳存信息(登錄密碼、手機號)。在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兩地聯辦)方面,符合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異地購房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的,可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跨省通辦」服務窗口提交申請,由貴陽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並反饋辦理結果。在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全程網辦)方面,貴陽市公積金中心貸款職工可通過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gjj.guiyang.gov.cn,貴陽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廳)或貴陽公積金微信公眾號進行身份認證後自行列印。非貴陽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方式為:貴陽公積金中心在分中心、各管理部均設立了「跨省通辦」服務窗口,為非貴陽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服務。非貴陽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上述四項「跨省通辦」事項時,如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支持「跨省通辦」的,可通過貴陽市公積金中心「跨省通辦」服務窗口咨詢、辦理。具體如下:全程網辦方式——對於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已實現全程網辦的「跨省通辦」事項的,非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和職工可直接登錄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線上渠道,進行業務辦理、列印。兩地聯辦、代收代辦——對於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尚未實現全程網辦的「跨省通辦」事項的,非貴陽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貴陽市公積金中心「跨省通辦」服務窗口,按照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規定提交申請材料,由業務屬地公積金中心審核辦理並反饋辦理結果。
作者 商昌斌
來源 貴陽日報
編輯 李劼編審 王璐瑤
⑥ 異地繳納住房公積金可否在本地貸款購
1、外地繳納公積金可以辦理戶口所在地公積金貸款。
2、《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2015)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落實《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要求,推進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支持繳存職工異地購房需求,保障繳存職工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三、相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指導監督。各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確保異地貸款業務有序開展。
(二)異地貸款業務繳存信息核實聯系人要盡職盡責。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信息核實聯系人、聯系方法有變動,請以書面形式,及時報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各城市公積金中心要按照異地貸款政策要求,抓緊開展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流程,適應全國異地貸款業務信息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依據以上文件,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轉發及制定實施細則。
4、僅供參考,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