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房子賣了沒過戶,買房人拿我的房產證能不能在銀行貸款
只要你作為抵押人同意為他人的債務進行擔保,當然可以在銀行貸款。
『貳』 房產證沒過戶 私下和戶主簽訂了買賣合同 現在我拿著房產證可不可以到銀行抵押貸款
你這樣屬於拿著別人的房產證去抵押,銀行肯定要那個人的資料和授權書,你想你能得到嗎?
而且房產是以登記過戶為產權交易完成標志的,你沒有登記,也有產生糾葛的可能。
貸款當然不可能了!
『叄』 我買的二手房,房產證還沒過戶,能在銀行貸款嗎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抵押貸款的
二手房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手房抵押貸款所需材料 :
1、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個人收入證明或資產狀況證明;
3、抵押房屋的產權證明;
4、若申請人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還需提供房產權屬人(含共有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等;
5、若指定銀行,還需要滿足該銀行要求的其它證件。
二手房抵押貸款擔保具體流程:
1、客戶名下的房產首先是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的大產權房屋;
2、辦理抵押貸款申請;
3、評估機構對客戶提供有自有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產評估報告。
4、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貸款額度最高可達評估價值的80%。
5、客戶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抵押登記辦妥後,銀行方可發放貸款。
『肆』 沒過戶的房產證如何貸款
如果是商品房那是可以de,但要冒一定的風險。
前提是你跟原房東關系很好或他是個守信用的人。如果你覺得他人品沒問題那麼接下來你們再來一個時光倒流:重新買他的房子,你向銀行貸款買這套房子,銀行審批沒問題的話,然後就可以過戶了;過完戶銀行會直接放款到原業主帳戶上。所以你要提前要求業主把他的存摺和銀行卡放在你那裡記得要密碼。這樣就可以了,具體時間要看當地辦理速度。有點冒險,慎重考慮!只有這種方法比較快的。
聲明:以上內容只作參考,如因此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與本人無關。
『伍』 房產證未過戶是否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原則上辦理抵押貸款所需要的有: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婚姻證明.也就是說你只要有這幾樣東西就行了.但現在由於銀行銀根緊縮,所以有可能對房屋的大小/年代有一定的限制(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的).具體事宜建議你咨詢當地的中介或者擔保公司,只要你這樣的房屋能貸款,那麼你所說的無法開收入證明對它們來說應該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貸款辦理費用在我們重慶一般是收貸款額的4%,開收入證明也就一兩百塊錢.
『陸』 房產證沒過戶,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嗎
房產證沒有過戶,作為子女也是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你可以讓你的父母雙方與你一同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房產證過戶後,同時還必須到土地管理局辦理土地證過戶,在房產證和土地證都過戶到你的名下後,你可以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了。
『柒』 我把房子賣了但是沒過戶 房產證在買家手裡 我可以在用房子貸款嗎
按照程序你可將房做抵押貸款,按照情理來講,明知該房屋已經出售,再去抵押貸款,這就是說合法不合理。
『捌』 房產證沒辦過戶手續,能用於抵押貸款嗎
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辦理了抵押貸款的房子雖然你還留有房產證,但是他項權證是在銀行,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是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
但是針對這一情況,通常還是有辦法辦理的。比如中介這邊經常用的辦法就是:在買賣雙方之間簽訂購房合同,然後由買方幫賣方還清貸款,這個房產先公證給買方。等貸款還清後,賣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接下來,買方再支付餘下的款項。當然實際操作中可能有所差異,但也不是說沒有辦法的
『玖』 房產證未過戶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原則上辦理抵押貸款所需要的有: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婚姻證明.也就是說你只要有這幾樣東西就行了.但現在由於銀行銀根緊縮,所以有可能對房屋的大小/年代有一定的限制(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的).具體事宜建議你咨詢當地的中介或者擔保公司,只要你這樣的房屋能貸款,那麼你所說的無法開收入證明對它們來說應該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貸款辦理費用在我們重慶一般是收貸款額的4%,開收入證明也就一兩百塊錢.
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