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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

發布時間:2022-07-21 13:48:37

A. 建行個人貸款條件

1、個人貸款條件:信用良好的建行個人客戶,只要在建行辦理業務(如存錢,購買理財、國債、基金等,貸款,代發工資等),都可能獲得額度,且辦理業務越多,額度越高

2、通過建行網點查詢(網址是:網頁鏈接),可以查到鍾家村附近有16個營業網點,你可以根據你的地址選擇一個近一點去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建設銀行官網—網點查詢、中國建設銀行官網—個人貸款

B. 中國建設銀行企業貸款余額情況2017佔比

40%
2018年年底與2019年一季度,建行民營企業貸款同比增速分別為8.9%、14.1%,分別高於同期國有企業3.3、6.9個百分點。建行出台4份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全行性文件,推出26條政策以及30條精準落地措施,打出一套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組合拳」,提出「五個優先、四個強化、四個保障」,分別從資源保障、擴大規模、效率提升、降低成本、考核激勵、盡職免責、持續服務、助力脫困、減負賦能等方面給予制度安排,
繼續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入和支持力度,以實際行動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以綜合金融服務助力民企做優做強除加大信貸支持外,結合不同發展特點,建行還運用全牌照優勢,為民營企業量身定製綜合金融服務方案,加大多渠道融資支持力度,拓寬民營企業融資來源。建行加大並購貸款支持力度,助力民營企業做優做強。一季度末對民營企業並購貸款余額達289億元
通過整合投行、資管類產品對接個性化金融需求,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行業兼並重組、國企混改等,助力民營企業不斷壯大。如為龍湖地產及上游中小微供應商提供供應鏈反向保理資產證券化產品,為曹操專車提供股權融資財務顧問服務,為明陽智慧能源(4.890, -0.08, -1.61%)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銷發行募集資金用於風電場項目建設的綠色中期票據,為紅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銷發行「一帶一路」債券等。

C. 深圳加碼監管全部涉房貸款 每季度滾動排查資金流向

深圳近日加碼涉房地產類貸款資金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每季度將經營貸、按揭、開發貸、消費貸、信用卡等排查結果報送監管機構。

這是樓市資金監管收緊的又一最新跡象。

3月30日,兩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近日,深圳監管機構要求每季度排查房地產信貸調控政策執行、經營貸資金是否存在違規流入樓市等情況。

當日,深圳銀保監局回應記者稱,滾動排查范圍為截至報告期末的所有存量業務,包括房地產對公和個人信貸業務、經營用途貸款、消費類貸款、信用卡以及理財、投資等表內外融資業務,其中經營用途貸款是排查重點,排查結果於每季後5個工作日內上報。

在「房住不炒」定位下,就在上周,銀保監會、住建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堅決打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深圳每季度均要排查涉房貸款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監管機構要求深圳商業銀行每季度排查具體要求包括兩大類,分別是房地產信貸業務排查、經營貸業務排查。

其中,對於房地產信貸業務排查,要求商業銀行排查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經營性貸款、消費類貸款、信用卡、其他(含理財、投資等)是否存在違反房地產信貸政策的業務,是否存在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資金情況。若存在,要求收回違規資金,說明問責情況。

對於經營用途貸款(簡稱經營貸)業務排查的要求更為細致,要求商業銀行對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小微企業主貸款等詳細排查經營貸規模,排查經營實體成立不滿1年或貸款發放後經營公司注銷或轉讓股權的貸款、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貸、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產不滿1年或6個月的貸款、貸後6個月內借款人或其親屬(含已離婚配偶)新增房產的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或迴流至借款人及其親屬賬戶或流入借款人關聯企業等的貸款。

當日,深圳銀保監局回應記者表示,為持續強化房地產領域信貸監管,嚴守信貸資金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監管紅線,深圳銀保監局在聯合深圳市住建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印發通知,組織轄內銀行開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的基礎上,建立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情況及信貸資金流向按季滾動排查機制。

深圳銀保監局表示,將持續保持房地產信貸領域亂象整治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對房地產相關業務的暗訪、督導和檢查力度,對發現違反房地產信貸政策、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將責令銀行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對責任部門和人員予以嚴肅問責,並依法從重、從嚴進行處罰。

此前的今年3月,獨家報道,深圳地方監管召集各大商業銀行開會,要求商業銀行自查2020年以來經營貸資金流向,且需穿透檢查。排查范圍包括2020年以來獲批經營貸的公司股東本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前後的6個月內購房行為,穿透了解資金流向。

房貸監管全面趨嚴

3月26日,銀保監會、住建部、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從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後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上述通知要求,加強信貸需求審核。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三是加強貸款期限管理。要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近期,多家銀行也表態要降低房貸佔比。

3月29日,建設銀行副行長呂家進在該行業績發布會上表示,建行正在採取多種措施,穩妥促進對公房地產業務平穩發展,保持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理適度增長,有序降低房地產相關貸款在各項貸款中的佔比。

他說,總體來說,房貸集中度新規的過渡期相對充裕,預計該新規對貸款規模增長的影響較小,超標部分會逐年消化。建行也是最大的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其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建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5.83萬億,增幅9.91%,佔比為 34.73 %,較監管要求略高。

對於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交行方面表示,從2020年末公布的對房地產貸款比例上限管理政策來看,對交通銀行影響較少。相比其他銀行,該行還有進一步額度上行空間。近期經營貸在某些熱點城市變相進入房地產市場,該行已將排查作為今年重點工作在推進,並將合規工作放在首位。截至2020年末,交行房地產貸款對公、按揭合計共16420億元,占客戶貸款比重超28%。

根據央行、銀保監會在2020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的《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其中工、農、中、建、交、郵儲銀行6家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為第一檔,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D. 監管層「三道紅線」後再亮劍,設置銀行涉房貸款佔比「安全線」

繼「三道紅線」後,監管層對於房地產資金層面的監管再「亮劍」。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通知》,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在業內看來,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預計從明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防範金融風險,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據《通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禦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範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房地產貸款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的比例(簡稱「個人住房貸款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開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參照執行。
那麼,為何要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我國國情,研究制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規是從資金端對房地產信貸進行額度限制,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和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推動房地產與金融與實體經濟平衡發展。而就其原因來看,過去一段時間,金融信貸中涉及房地產的比例較高,不僅增加了企業和居民的杠桿水平,也擠佔了社會信貸資源,不利於構建國內大循環。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潘浩表示,「三道紅線」是對房地產資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貸」集中管理制度則是對資金供給端的收緊。
分五檔設置涉房貸款佔比上限,個貸佔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規,分檔設置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涉房貸款余額佔比上限,對於超標者設置調整時間並要求制定調整方案。
《通知》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規模發展、房地產系統性金融風險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適用機構覆蓋范圍、分檔設置、管理要求和相關指標的統計口徑。
央行新政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其中,分五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第一檔為中資大型銀行,包括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32.5%;第二檔為中資中型銀行,包括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20%;第三檔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2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7.5%;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7.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12.5%;第五檔為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12.5%,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7.5%。
對於佔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對於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要求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其中,適用於第一檔和第二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適用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知》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將調整方案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並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
許小樂表示,從銀行分類比例來看,規模越小,房地產貸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對大型銀行相對比較寬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銀行」通過更「靈活」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拓展該部分業務的空間將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的利率、資格等方面的管理將更加嚴格。
業內:未來銀行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或將放緩
央行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設置涉房貸款余額上限,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產市場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中稱,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許小樂表示,央行新政對於短期市場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其一,設置的額度比例與今年的情況基本符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28.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在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中佔比為19.8%,平均水平低於管理目標限制。其二,根據年末銀行的實際情況設定了過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過渡期時間越長,讓銀行和貸款主體有足夠的時間平穩調整,避免過大變動。
具體到單個銀行機構,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馬泓表示,絕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銀行指標較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銀行在個別指標上「踩線」的情況,而中小城商行則在涉房貸款業務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調整。具體來看,根據2020年上半年財報,大型銀行中建行和郵儲銀行個人信貸余額佔比超過32.5%的「紅線」,分別為34.4%和33.6%,但兩家大行總體涉房貸款比例都低於40%。中型銀行中,招商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24.7%、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33.2%,均超過「紅線」。中小城商行中,有相當比例的銀行指標超過「紅線」,例如廈門銀行、齊魯銀行等。
「可以預見的是,從2021年開始,銀行業中涉房貸款的擴張速度將有可能放緩,結合貸款質量(不良率)綜合考慮,相較個人住房貸款而言,針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貸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對住房金融長期風險的平抑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馬泓表示。
馬泓還表示,從趨勢來看,未來對租賃住房的貸款業務有可能將會增加。《通知》指出,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E. 建設銀行個人貸款條件

1.年滿20-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為2萬元以上;具備建設銀行評定或認可的BBB級(含)以上信用等級。
3.信譽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
4.存量優質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已正常還款二年以上,且在我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2)當前貸款余額小於貸款所購住房合同金額的50%;貸款所抵押住房已落實抵押登記並取得他項權利證明。
(3)借款人當前住房貸款月支出與月收入比不高於50%。
5.存量優質公積金繳存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公積金歸集在我行,且該單位已經建行准入。
(2)在建行正常足額繳存公積金期限二年(含)以上。
6.在建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7.存量優質代發工資單位員工,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代發工資單位已與建行簽訂《委託代發工資協議》,且已經建行准入。
(2)在該單位工作年限滿二年的正式員工。「正式員工」的界定,以與單位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由所在單位按期發放工資且為在崗員工為基本原則。
(3)工資賬戶有充足、穩定的還款資金。工資賬戶的月均薪金收入,含個人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根據不同單位員工薪酬支付政策具體界定。
8.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貸款條件。

F. 建行怎麼私人貸款利率是多少

短期貸款利率為4.35%,中長期貸款利率為4.75-4.9%。
建行貸款條件:
1.年滿20-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為2萬元以上;具備建設銀行評定或認可的BBB級(含)以上信用等級。
3.信譽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
4.存量優質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已正常還款二年以上,且在我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2)當前貸款余額小於貸款所購住房合同金額的50%;貸款所抵押住房已落實抵押登記並取得他項權利證明。
(3)借款人當前住房貸款月支出與月收入比不高於50%。
5.存量優質公積金繳存客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公積金歸集在我行,且該單位已經建行准入。
(2)在建行正常足額繳存公積金期限二年(含)以上。
6.在建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7.存量優質代發工資單位員工,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代發工資單位已與建行簽訂《委託代發工資協議》,且已經建行准入。
(2)在該單位工作年限滿二年的正式員工。「正式員工」的界定,以與單位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由所在單位按期發放工資且為在崗員工為基本原則。
(3)工資賬戶有充足、穩定的還款資金。工資賬戶的月均薪金收入,含個人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根據不同單位員工薪酬支付政策具體界定。
8.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貸款條件。

G. 建設銀行住房貸款的每月還款占月收入的比例是多大最多是多少

如果您每月還2000,那您收入在3000合適.按1.5倍來算,少了人家不批,收入高了還款少人家也不批,會說您收入這么高但首期給少了.

H. 建行對住房貸款收入及還款額比例要求是多少

比例是要求不超過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你的這個收入水平,盡管是沒有超過50%的比例,但是因為總額較少,剩下的700多應付日常生活都有點困難,所以銀行的要求是合理的。畢竟,一般月供金額占月收入的30%-50%。具體要看你個人的理財與消費水平,如果你還房貸之後生活水平都不能得到保障了,肯定不會給你的。

如果單位不讓開的話,你可以提供工資單、工資卡流水等,證明你的實際收入高於這個數,銀行才方便操作。

每月還貸金額最好不超過月收入的三分之一,通過銀行辦理貸款,以按揭方式購置商品房、機動車輛等時,根據貸款協議的規定,貸款人應當在還款期間內,每月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月還款額,包括本金部分和相應的利息。

(8)建設銀行個人貸款余額佔比擴展閱讀


住房貸款是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向房屋購買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購房貸款支持,通常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按貸款款項來源分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兩種。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

對於年齡在25-30歲的房貸借款人,在工作穩定的情況下,月供可以佔到家庭收入的40%-45%。這個年齡的年輕人正處於事業上升期,家庭負擔比較小,而且,隨著事業的發展,其個人升值潛力也是比較大的,所以月供占收入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對於35歲以上的房貸申請人,這個年齡段的購房者通常已經結婚生子,為了保證日常家庭開支和孩子的教育支出,在工作穩定的情況下,月供不要超過家庭收入的30%。

I. 銀行現在為什麼不給房地產貸款了啊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的清理力度不斷加大,投資客的比例正逐步降低,剛需的比例逐步擴大。剛需買房,特別是那些首套房且沒有任何貸款記錄的購房者應該被予以照顧。
而在之前,的確是這樣操作的,各地銀行通常都有8折或者85折的貸款優惠,但近半年來,剛需買房已經沒有任何優勢可言。換句話說,現在買房不僅在房價上要吃虧,更得在月供上吃虧。
有銀行信貸口的就曾這樣直言不諱:「現在給剛需放貸,是放多少虧多少,誰給他們貸款誰就是傻子」中介對剛需倒不是排斥,只是沒有多少剛需買房了。核心城市中,從未買房的剛需,現在買不起,那些換房的也算剛需,但他們現在基本上都不換了,一換就是要准備8成首付,太不劃算。

J. 房地產銀行貸款「紅線」,對市場影響幾何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為各大銀行發放房地產貸款規模及佔比設置「兩道紅線」,分別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銀行,監管機構給設置了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那麼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會對房地產市場造成什麼影響呢?



01、政策出台背景



房地產貸款佔比連年升高至28.8%



長期以來,房地產行業吸引了大量資金流入,房地產與金融業深度「捆綁」。近年來監管部門三令五申對房地產貸款進行控制,雖然增速有所回落,但總量仍然不小,佔比依然較高。2011年以來,房地產貸款余額占人民幣貸款余額連年升高,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升高至28.8%。而我國房地產相關貸款占銀行業貸款的39%,此外還有大量債券、股本、信託等資金進入房地產行業。可以說,房地產行業仍是現階段我國金融風險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僅5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過上限,按照目前比例,房貸不會受到影響。第一檔銀行,建設銀行和郵儲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略微超過了32.5%的紅線,業務調整過渡期均為2年。第二檔中有2家銀行「超標」,分別是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第三檔中僅成都銀行一家觸碰到上限。



供給端收緊,中長期來看,房企資金壓力加大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對銀行房地產余額佔比提出上限要求,將從供給側抑制銀行的放貸沖動,有助於降低銀行房地產風險敞口、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從中長期來看,本次新規在房地產行業資金供給端進行了收緊,房地產在融資上會感受到更大的壓力,房企融資渠道、融資能力或是未來其能否快速發展的關鍵。但從目前設定的管理比例要求來看,基本符合2020年的情況,因此對未來市場相關貸款投放額度的影響相對有限。



總體來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只是防禦性制度安排,新規對不同類別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分檔管理,並且給目前不達標的機構充分的整改空間和時間,有助於保持市場平穩有序發展,總體上對市場影響有限。長期來看,房企供給端資金收緊,有助於引導房地產企業從高周轉、高杠桿模式轉向長期經營模式。



研究員:蔡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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