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子,還在還貸款,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有貸款的房子無法過戶,即便是父母子女之間也不可以。
⑵ 父母貸款買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可以完成過戶,過戶過程中,讓子女以房子做按揭貸款,將房款還請,然後走過戶手續,以後由子女按月還房貸即可。也可以按贈與方式走過戶手續。
⑶ 房貸未還清,如何過戶給孩子
現在,許多人都會選擇貸款買房。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是否可以辦理過戶給子女呢?接下來,且聽我細細說來。
可以,但是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簽訂書面轉讓合同。簽訂合同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⑷ 按揭房能否贈與子女
離婚時按揭房屋一般能贈與子女。但若尚未取得房產證的,該房屋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⑸ 離婚時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未成年小孩嗎
房子貸款中是不可以過戶的,因此,離婚時貸款的房子不可以過戶給未成年小孩。
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過戶等行為的;因為辦理了抵押貸款的房子雖然你還留有房產證,但是他項權證是在銀行,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是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後,相關房屋才能進行過戶。 有貸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辦理產權過戶。只有貸款償還結束才可以過戶。
【拓展資料】
父母離異房屋產權,可以協議住房產權歸夫妻任何一方或者辦理過戶給子女,辦理過戶的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過戶給子女手續為:需要父母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孩子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如果未成年需要出生醫學證明,有父母代替簽字辦理過戶。以上證件手續齊全,雙方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依照里程,申請辦理過戶手續。由於是直系親屬,可以選擇贈與或者買賣過戶。不管哪一種過戶方式,都需要依法繳納過戶稅費。
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接受繼承和接受贈予的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但所得財產歸未成年人個人所有。同時,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接受繼承、贈予及其它合法途徑所得財產,均屬於未成年人個人財產,未成年人依法對其個人財產享有所有權,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只有代管的義務,沒有所有權和處理權。因此,將房地產過戶給未成年人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實現。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也就是說子女接受贈與的行為是有效的,故父母可將共有房產贈與自己的子女。我國有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和到法院訴訟離婚兩種離婚方式,但對於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小孩這種請求法院一般不予處理,也不會這樣判決,法院對財產處理的原則僅僅是給夫妻雙方分割妥當。故對於夫妻雙方約定共同房產贈與小孩最好還是通過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方式進行。雙方可在離婚協議中將贈與房產事宜約定清楚或者單獨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作為離婚協議的附件。
⑹ 按揭房怎麼過戶給未成年子女
法律分析:房子有貸款不可以過戶給未成年子女,需先將貸款償還後再進行過戶。
1、持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身份證、監護證明。 未成年人的身份證到市房管中心辦證大廳一樓進行登記。
2、然後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員會到房主家裡對該房進行測量。復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辦證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