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業銀行對最大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15%,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10%
一般的講資本金就是注冊資金,資本凈值是總資產減總負債。
以上兩句話都對。
㈡ 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商業銀行貸款管理辦法。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2月20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針對去年7月《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細化了審慎監管要求。業內人士認為,《通知》大幅度收緊了互聯網貸款政策要求,是對《辦法》的進一步細化和修正,主要目的在於落實中央關於規範金融科技和平台經濟發展的一系列要求,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
劃定互聯網貸款「三條紅線」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強化風險控制主體責任,獨立開展互聯網貸款風險管理,自主完成對貸款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影響的風控環節,嚴禁將關鍵環節外包。同時,明確三項定量指標,包括出資比例,即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單筆貸款中合作方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集中度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單一合作方發放的本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限額指標,即商業銀行與全部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的互聯網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余額的50%。
地方銀行不得跨區展業
除了「三條紅線」,在此次《通知》中還有一條引發熱議的規定是:「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合理設置過渡期
踩了「紅線」的「老」業務怎麼辦?消費者和小微企業會不會受到影響?面對銀行客戶的擔憂,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在起草過程中充分體現了既要依法加強監管、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又要維持長尾客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
㈢ 貸款總額不得超過企業資產的多少
對單個項目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
貸款總額不得超過企業資產的50%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中規定,對最大十家客戶發放的貸款總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的50%。
㈣ 商業銀行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貸款余額
中國銀保監會正式公布《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非同業單一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15%。商業銀行對同業單一客戶或集團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凈額的25%。
拓展資料:
最初使用「商業銀行」這個概念,是因為這類銀行在發展初期,只承做「商業」短期放貸業務。放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放款對象一般為商人和進出口貿易商。
人們將這種主要吸收短期存款,發放短期商業貸款為基本業務的銀行,稱為商業銀行。中國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銀行是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金融機構之一。西方銀行業的原始狀態,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倫以及文明古國時期。據大英網路全書記載,早在公元前6世紀,在巴比倫已有一家「里吉比」銀行。
考古學家在阿拉伯大沙漠發現的石碑證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倫的寺院已對外放款,而且放款是採用由債務人開具類似本票的文書,交由寺院收執,且此項文書可以轉讓。公元前4世紀,希臘的寺院、公共團體、私人商號,也從事各種金融活動。但這種活動只限於貨幣兌換業性質,還沒有辦理放款業務。
羅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類似希臘銀行業的機構出現,但較希臘銀行業又有所進步,它不僅經營貨幣兌換業務,還經營貸放、信託等業務,同時對銀行的管理與監督也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羅馬銀行業所經營的業務雖不屬於信用貸放,但已具有近代銀行業務的雛形。
人們公認的早期銀行的萌芽,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銀行」一詞英文稱之為「Bank」,是由義大利文「Banca」演變而來的。
在義大利文中,Banca是「長凳」的意思。最初的銀行家均為祖居在義大利北部倫巴第的猶太人,他們為躲避戰亂,遷移到英倫三島,以兌換、保管貴重物品、匯兌等為業。在市場上人各一凳,據以經營貨幣兌換業務。倘若有人遇到資金周轉不靈,無力支付債務時,就會招致債主們群起搗碎其長凳,兌換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產」為「Bankruptcy」,即源於此。
㈤ 如果你的銀行已經設有超額准備金,這時一位信譽良好的客戶來到銀行要求貸款。你是否應簡單地回絕這位客戶
可以通過同業幫他貸款,銀行的超額准備金,是用來保證存款業務的客戶的最低取款標准而設立的,和貸款也沒有什麼關系呀,只要銀行的計提充足,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不低於4%,貸款余額和存款余額的比例不超過75%就完全實現放貸的標准。
如果說這位客戶的徵信良好,銀行沒有任何理由回絕這位客戶的。
超額准備金:超額准備金,是指商業銀行及存款性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存款賬戶上的實際准備金超過法定準備金的部分。商業銀行在其經營活動中,須對其吸收的存款持有若干准備金,其數量首先受法定準備金率的限制。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追求利潤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其資產流動性、風險性等,因而所持有的實際准備一般會與法定準備存在一定差額,由此產生超額准備。當實際准備大於法定準備時,則超額准備為正數;反之,則超額准備為負數。負數的超額准備通常必須在下一計算期內補足。
存款准備金率是中央銀行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根據法律規定,商業銀行需將其存款的一定百分比繳存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達到控制基礎貨幣,從而調控貨幣供應量的目的。超額准備金又稱備付金,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取消了對商業銀行備付金比率的要求,將原來的存款准備金率和備付金率合二為一。目前,備付金是指商業銀行存在中央銀行的超過存款准備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稱為超額准備金。
超額准備金一般包括借入准備金和非借入准備金。借入准備金是商業銀行由於准備金不足向擁有超額准備金的銀行借入的貨幣資金。超額准備金中扣除借入准備金,即為非借入准備金,又稱自有準備金。超額准備金增加,往往意味銀行潛在放款能力增強,若這一部分貨幣資金不予運用,則意味利息的損失。同時銀行為了預防意外的大額提現等現象發生,又不能使超額准備金為零,這就成為銀行經營管理中的一大難題,也是一門藝術。
㈥ 銀行資本金與銀行放貸的關系
銀行資本金與銀行放貸的關系:是銀行持有資本是為了抵禦非預期損失。
銀行資本大小與可發放貸款規模沒有直接的聯系。而貸款則主要來源於存款。銀行存款首先要按照一定比例(存款准備金率)上交到人民銀行保管,剩下的在滿足人民銀行存貸比指標監管的前提下用於放貸。
銀行持有資本是為了抵禦非預期損失。
拓展資料
商業銀行的資本構成
一、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1.實收資本,按照投入主體不同,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
2.資本公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殖部分和接受捐贈的財產等形式所增加的資本。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3.盈餘公積,是商業銀行按照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是商業銀行自我發展的一種積累,包括法定盈餘公積金(達到注冊資本金的50%)和任意盈餘公積金。
4.未分配利潤,是商業銀行實現的利潤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在其未分配前與實收資本和公積金具有同樣的作用。
二、附屬資本:商業銀行的貸款呆帳准備金、壞帳准備金、投資風險准備金、五年及五年期以上的長期債券:
1.貸款呆帳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在從事放款業務過程中,按規定以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於補償可能發生的貸款呆帳隨時的准備金。
2.壞帳准備金:是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提取,用於核銷商業銀行的應收帳款損失。
3.投資風險准備金:按照規定,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可按上年末投資余額的3‰提取。如達到上年末投資余額的1%時可實行差額提取。
4.五年及五年以上的長期債券:屬於金融債券的一種,是由商業銀行發行並還本付息的資本性債券,用來彌補商業銀行的資本金不足。
三、此外,根據《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與我國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我國還規定了商業銀行資本金的扣除項目,形成資本凈額:
1.在其它銀行資本中的投資;
2.已對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中的投資;
3.已對工商企業的參股投資;
4.已對非自用不動產的投資;
5.呆帳損失尚未沖減的部分。
㈦ 對同一貸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5%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有一句:本指引所指的超過風險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商業銀行資本余額15%以上或商業銀行視為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其他情況。
㈧ 累計發放貸款超過注冊資本,正常嗎為什麼
這個很正常啊,企業的資金不停在周轉,貸款也是循環使用的
㈨ 村鎮銀行發放貸款要求是什麼
村鎮銀行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村鎮銀行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村鎮銀行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村鎮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