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公婆婆能給兒媳做擔保人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婆婆貸款,兒媳做擔保人,
擔保人為債務人認可有擔保能力即可,因此這個是很正常的。
㈡ 給婆家的一筆貸款擔保簽字了,現在婆家還不出,銀行說只要重新簽字就可以,要簽嗎
哎, 做生意不容易, 你也挺不容易的。 我告訴你怎麼辦吧。
1、一個銀行貸款50萬,很多親朋好友做的擔保, 現在公婆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會向擔保人追償, 追償流程就是在他們逾期三個月後進入不良,不良轉入銀行的資管部,資管部的律師對你們提起訴前保全,把你們擔保人名下的資產,賬戶進行查封。
2、銀行有可能為了不出現逾期(首先你要確認貸款是否已經逾期,轉貸有可能只是個幌子)已經逾期了是無法再給你再貸的,除非貸款主體換了,由另外一個人貸出來提他們還款。 客戶經理出現逾期是靠扣績效的,支行行長逾期多了都要待崗清收, 但是你這個才50萬,咱就不提了。
你去與不去,我建議你選擇去。 首先了解銀行是否是真的轉貸,如果是真的,你要確保有錢的親戚也跟你一起簽了擔保協議, 你就簽。這樣對你是最好的。 原因如下:
1,你簽不簽對你個人而言幾乎沒有任何影響。 細節我就不跟你說了。
2、你出國不會有影響,因為不能出國的是上了全國被執行人網站的老賴人員。 這個需要銀行提起訴訟,而且確認你有錢故意不換,才會把你放上去。 首先你沒有哪些老賴的本事, 好比你開著賓士,是你朋友名下的,其實是你的,你住著別墅其實是你買的,但你放在妹夫名下了,等等等。 你沒有所以沒人搞你。
3、你的信用卡和你名下的貸款是你真正要擔心的。 一旦你作為擔保人,你公婆貸款逾期了, 你的徵信會很快出現關注類貸款。 你屬於擔保人代償未償, 所以你名下的所有銀行機構在每個月貸後的時候,會發現這個問題,部分反應快的銀行會很快讓你全額償還。 所以你要為這個事情做好准備,不然你名下信用卡和貸款全面出現逾期,你的徵信就完了,以後逮不到款,連房屋按揭都做不了。 而且徵信原來是五年,現在是8年信息才會消失。
我建議你去,保證你有錢的親戚也簽署擔保就行。 原因就是銀行有5個擔保人,他會找最有錢的下手, 你這種沒錢的他們根本不會花律師費查封你的賬戶,找你的房子等等, 他們也知道再浪費時間,你放心好了。
㈢ 七十多歲的婆婆的房子要貸款,需要媳婦簽字嗎
不需要媳婦簽字。房子是婆婆的,房產權也是婆婆的。婆婆的房子要貸款當然不需要媳婦鑒字。即便要簽字也是你丈夫簽字。
㈣ 婆婆貸款需要我的徵信後期有責任嗎
如果後期還不上款,你的徵信就會有不良記錄,嚴重的話會進入徵信黑名單。
需要你的徵信就是相當於你是擔保人,那法律意義上要你承擔還款責任。如果貸款逾期,上你的徵信報告,你以後再貸款就難了。
目前擔保人有一般擔保,還有連帶責任擔保,大都是做的連帶責任擔保,除了會被查徵信外,貸款人辦理貸款後該筆貸款也會記錄在擔保人徵信上,並且視為擔保人負債的一種。要是哪一天貸款人不還錢了,或者是還不上了,擔保人是得繼續給貸款人承擔債務的,一旦逾期貸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產生逾期記錄。
㈤ 以公公婆婆名義貸款買房,需要查兒子兒媳的徵信嗎
不需要,合同是公公婆婆署名,不會涉及兒子兒媳的徵信。
㈥ 婆婆貸款,兒子做擔保,離婚後兒媳有責任嗎
婆婆貸款,兒子做的擔保,在屬於婚姻續存之間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兒媳也有責任。
除非夫妻之間有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明確兒子的擔保為個人承擔債務。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煙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