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離婚 房產證是男方名字 離婚協議房子給兒子未辦理過戶手續男方拿去貸款還不上兒子能拿回這房產權嗎
這種情況,叫抵押貸款。
如果貸款還不上,兒子就很難能拿回這房產權了,因為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拍賣這個房產,用來償還銀行貸款。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 常州房子貸款沒還完,離婚能過戶嗎
法律分析:事實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辦理的手續是十分復雜。由於用於買賣的房屋還處於抵押的狀態,雙方的交易一段時間內可能不能完成,而雙方已經達成了買賣的意向,為了避免房屋交易條件具備時賣方不出售房屋或買方不購買房屋,可由雙方訂立締約定金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 離婚後房子還沒有過戶,能一個人拿去銀行貸款嗎
應,取得。對方,許可。共同財產。雖離婚。法律上。對方,伋佔有產權。對方同意。才可以。不同意。則不可以。
4. 房子貸款沒還完離婚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1、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房貸沒有還清,沒有辦法辦理過戶,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先借錢將房子的貸款提前還清,再到銀行拿到他項權證。帶上雙方的證件,還有他項權證,到房管部門辦理解押的手續之後,拿到了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的流程,這樣整個手續就會比較合理、合法;2、如果暫時還不清貸款,可以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但是現在這項業務並不是都能夠辦理,手續非常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5. 離婚後房子還是兩個人的名字沒過戶,對方要用房子貸款需要我簽字有影響嗎
對方貸款一定要你在場簽字,因為你是房主之一,如果對方能按時把貸款還回去,對你就沒什麼影響,如果對方逾期沒把錢還回去,銀行可能要找你,甚至凍結你的銀行卡,或強行扣除你的錢,或者拍賣房子抵債。
6. 房子還有貸款未還完.夫妻離婚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小孩嗎
夫妻婚後所買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夫妻雙方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但是需要注意:1、必須是夫妻一方財產或者雙方共同財產,約定第三人財產的無效。2、不能損害第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