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作兩年,公積金貸款能否貸滿20萬元
你的問題不夠明確,看看下面的應該對你有幫助!
1。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並且貸款時還在連續繳存著。
2。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41%,6-30年利率4.86%
3。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4。公積金貸款年限+貸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5。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人每月單位繳存額和繳存比例貸款。(因為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工資的多少和還款能力)
6。公積金貸款需要公積金指定的評估公司評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積、樓層、小區環境、房屋年代及裝修等)最後按評估價的6-8成貸款。
7。公積金貸款後可以由單位公積金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個人無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購房合同、(首付發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產權證、契稅票)、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上證件以各地政策為准。
8。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少數地區半年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買房或房屋裝修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必須要建委的批復。裝修細目的正式發票。提取款額不能超過裝修款額)
9。公積金貸款已經實施屬地劃分。(意思就是在哪買的房子就在房屋所屬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10。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從公積金貸款,並不是銀行,銀行只是受公積金委託放款和還款。如有疑問請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以上是我個人總結。好好看看吧
B. 參加工作兩年住房公積金能用了么可以貸款多少
參加工作兩年了,那麼公積金可以用作來貸款的,貸款的都是還是要需要看你這個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C. 你好,我在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工作2年了,公積金能貸多少,謝謝
考取了公務員,參加工作後工資依然和一般考取人員同等計算,先執行見習期工資,期滿考核合格後執行同級別工資,不考慮工齡等。
唯一有好處的就是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這兩項是累計的。
醫療保險可以選擇把醫療卡的錢退回個人,在新單位重新辦理就好。
如果原單位與現單位不再同一地區的話,住房公積金及養老保險還需辦理轉移手續,相對養老保險比較費事。
D. 公積金交了2年,貸款能貸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綜合來計算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E. 參加工作兩年住房公積金能用了么可以貸款多少
工作一年以上,住房公積金就可以使用了,具體貸款多少可以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因為各地住房公積金政策是不一樣的。
F. 我是事業編制,在單位工作2年了。請問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能貸款多少
得看你公積金賬戶里有多錢,一般能貸賬戶金額的20倍。但是有上限的 個人貸(也就是沒結婚)最多25萬 夫妻雙方是40萬
G. 兩年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金額
【法律分析】
公積金交滿半年且處於斷交的狀態,那麼個人最多隻可以貸40萬元,夫妻共同可以獲得60萬貸款。如果交滿半年後仍舊正常繳存,個人最多可以貸50萬,夫妻二人最多可貸70萬。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