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沒過戶能辦的到貸款嗎
沒過戶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辦理貸款的,在辦理房貸時需要提供房產的產權證。
房貸申請需要的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二手房申請房貸有一定的要求,不是所有的都能申請的,具體如下:
(1)下列房屋類型可辦理二手房貸款: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成本價房改房、可以上市的央產房、寫字樓、商鋪、公寓。
(2)對房屋竣工時間的要求:1993年以後竣工的房產,該房產沒有列入拆遷范圍,也無拆遷跡象和債權債務糾紛。
(3)房屋竣工時間與貸款額度:竣工時間在五年以內的商品房最高的可貸評估價的80%;2000年至2003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貸評估價的70%;1993年至1999年的商品房最高可貸評估價的60%;成本購置價出售住宅在此基礎上各降10%;寫字樓、商鋪和公寓最高可貸評估價的50%。。
(4)購買二手房的借款申請人發放的購房貸款,借款人必須以所購的二手房作抵押,否則不予放貸。
房屋貸款,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是由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貸款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⑵ 二手房買賣合同已公正原房主在未過戶情況下能在銀行貸款嗎
僅對合同公證,但房證沒過,這房產還是原房主的。他就能拿去抵押。如果抵押必須公證的話,過不了。但抵押手續無需公證的話,抵押成立。
⑶ 二手房買賣已公正但未過戶原房主可在銀行做抵押貸款嗎
已經公證就證明交易完成,房子跟原房主已沒有產權關系原房主沒有處置和抵押權利!當然不能在銀行抵押貸款了!屬於違法行為!
⑷ 房本不過戶能拿公證書貸款嗎
1、房本不過戶不能拿公證書貸款!
2、目前沒有其他辦法,都是先借錢付房款、過戶後貸下款來還錢~
⑸ 房屋公證完後能不能抵押貸款
房子公證,如果是按揭的房子,做二次抵押是可以公證的,如果是全款的房子做抵押是不能公正的。
房子做公證的流程: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
4、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
5、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6、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⑹ 二手房公正了沒過戶,買方可以拿去抵押嗎
二手房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住房產權就沒有發生轉移,買方不能拿不是自己名字房產證的住房去辦理抵押貸款申請。
需要二手房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之後,再由買家辦理抵押申請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⑺ 房子賣了暫時沒過戶,但去公證處公證了,還可以拿房產證去銀行貸款嗎銀行能查到嗎
不該這樣辦,犯法。
⑻ 房子沒過戶,但是公正了,請問賣家能抵押或者是貸款不
是否構成詐騙,一般由公檢法等辦案機關認定。我認為,如果賣家拒不退還房款,又不清除房產抵押,涉嫌詐騙罪,可嘗試向公安機關報詐騙案。
⑼ 二手房公證不過戶買方貸款對賣方有風險嗎
最好還是辦理公證。
辦理公證程序
申請與受理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2、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二、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范圍。
⑽ 公證繼承的房屋未過戶是否可以用來抵押貸款
理論上面有了這些提交的資料,是可以進行房產抵押貸款的。但是具體要看個人的實際情況而定的。建議咨詢當地的銀行貸款部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