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工作人員和實際實用錢的人串通騙取銀行貸款名義借款人需要還錢嗎
你好,要看是誰的帶款,如果是你名下的帶款你當然需要還錢了,畢竟是以你的名義辦理的貸款,如果你不還錢的話,你的貸款就逾期了。
Ⅱ 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借名貸款歸個人使用,期間已付利息,是不是屬於挪用公款
不屬於.只能屬是貸款欺詐,只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
Ⅲ 銀行員工利用職位發放借名貸款抵銷別人欠他的民間借貸,構成犯罪嗎
這樣做構不上犯罪,因為手續齊全,沒偷沒占合理合法,這種情況只能向銀行上級舉報,是違規放貸,要是錢多收不回去的話,有個違法放貸款罪,他是第三個人放貸款完向第三個人借款的形式使用借貸的,是第三個人與銀行借貸並還銀行,他要還的是第三人才對,所以夠不上犯罪。
Ⅳ 實際用錢人和銀行工作人員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名義借款人需要還錢嗎
不需要。但是你必須向法院出具證明你並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去,以你的名義去貸的款。
Ⅳ 和銀行人員勾結利用他人進行貸款
不存在某人負什麼責任,銀行人員又有什麼責任的問題,這已經是犯罪行為了。典型的犯罪行為。這兩個人的行為以構成刑法上的金融詐騙罪了。如果東窗事發,受害人發現並報警。某人和銀行人員如果沒有特殊手段,坐牢是無可避免的。至於具體量刑要看具體情節和涉案金額。(尤其是偽造受害人身份正的行為)
雖然上面的話,你可能不喜歡聽,但這是事實是忠言,請轉告你的這個某人朋友,這不是兒戲。這完全是在玩火,只不過現在火還沒有燒到他不可控制的地步。但時間長了,一定會被發現。
還好的一點是,受害人現在還沒有有意識的發現這個,某人們最好的辦法是立即還清欠款,終結該貸款/。
或者爭取受害人的理解,最好是告訴他真相,然後給予一定的好處給他,讓他承認。(當然,還款不用他管,只是借用一下他的名義)只要他承認了,並且某人作好錄音或者其他證據)這樣,只要他拿了好處,自然不會報警,只要不報警,按時還款,就沒任何問題。
Ⅵ 法律問題:銀行職員利用職務之便唆使利用他人辦理貸款挪為己用,屬於什麼形式的犯罪
你好,我是一名律師,我可以給你解答。如果那個信貸人員不屬於公務人員而是合同制工作人員的話,按我國刑法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他人名義貸款並佔有貸款,使他人成為貸款人的,按貸款詐騙罪處理!!!--------------前提這個信貸人員不是公務員而是一般主體!但是如果這個信貸人員是公務人員,按我國刑法規定:金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假冒他人名義或者虛構姓名等方式騙取金融機構貸款歸個人的,按貪污罪定罪!!!現在問題又來了,因為你的父親是知道他這樣做的還給他貸款,如果不能證明你的父親沒有與他共同占該貸款目的的話,你父親與這個信貸員按貪污罪的共犯處理,貪污數目為2萬!!你也別怕,處理這種案子其實也不是很難,我的辦法盡可能使你父親盡可能的避免不利,首先,只要能證明你父親是受這個信貸員的指使,而且沒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串通,能證明有向該信貸員追貸的且他不還得,這就免除了你父親與這個信貸員共謀侵吞的嫌疑,排除了共犯的問題!
這個案子是刑事案件,因為你父親是知道這個信貸員違法借貸還給予條件幫助,你父親是無論如何也逃不了干係的,如果你父親不歸還貸款,按我國刑法你父親也可能構成騙取貸款罪的犯罪!!!!如果你父親貸款是為了放高利貸,那麼可以構成高利轉貸罪,這就看司法機關的認定了,基本上是不會追究的。上述情況都沒有的話那麼你父親與那些犯罪就是無關的!只要你父親能證明上述所說的而且能夠像司法機關澄清事實,你父親基本上是沒有事情的。拿好,現在那個信貸員欠你們的錢也會安民事案件借貸處理,但是問題是,你父親和那個信貸員的借貸條款是無效的,因為違法,因為無效,那個信貸員酒的返還財物既2萬元,但是利息不受保護,你們保存好證據,至於那個信貸員,就是司法機關的事情,他已經涉及刑事犯罪,你們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解決這個問題!
在訴訟方面你們可以直接去法院,法院會按相關程序走,你們也可以去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報請檢察院,檢察院提起公訴!
說了這么多還有什麼不懂的,請留言!
Ⅶ 銀行工作人員和貸款人串通騙取貸款應犯什麼
新出的罪名:對於銀行工作人員來說施行非法放貸罪,貸款人就是詐騙罪。
Ⅷ 如果銀行員工發放借名貸款怎麼處理
對信用社排查出來的案件,一般來說,會視金額及情節而定進行經濟處罰
和行政處罰。而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的罪責有
違法發放貸款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
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
追訴: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
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Ⅸ 銀行工作人員與外人勾結騙取銀行貸款如何定性
金融詐騙 會被起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