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過戶後,但貸款還未下來,但我們已經入住,房東要求我們給房租,這個要求合理嗎
看合同約定,如果約定的是過戶後騰房,那麼就不用支付房租。
另外從法律層面上,你們的交易肯定完成了,因此不用給。但從事實真相上來說,你還欠著人家的房款(對吧)?因此從情誼上講,給與不給都是你自己決定。
❷ 關於房產過戶後買方出租房屋租金歸誰問題
郭紅的事兒你得跟你說好了。這個房東。是應該幾分交。你要12月份交,你要是這個,八月份過戶。那你你都你要跟他說好了呢。他收了房租呢。他應該起碼給你半年的地方。你要是有合同限制你那都是該多少都是多少。你不能喊哭泣似的跟他這么一說嘞,這對於過戶呢,那你你在管你要錢。知道你要是有合同限制值的好辦。
❸ 過完戶貸款沒下來房子屬於誰
你好,過完戶貸款沒下來,房子法律上已屬於買方,建議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監管。
❹ 房子過戶後租金是不是歸買方
主要看合同約定,一般情況下,過戶以後房子的產權歸新房主所有,房子的租賃收益理應歸新房主所有,買方不能單方終止租賃。
❺ 房子已經過戶,銀行貸款沒下來,房租權歸誰
從法律意義上,銀行會審批你的貸款資格,出了同貸書,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產證過戶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對房子就有所有權,原房東就無權再要鑰匙了,你的房子你會把鑰匙交給別人?
但是實際操作中,合同明顯是偏向賣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約定賣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給鑰匙。而從房產證改名到銀行放全款是需要時間的,特別是有公積金貸款的混合貸款,有時候要拖上2,3個月,這期間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當於賣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個月賺錢。換做買方,肯定是不情願的,但是賣方沒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棄租金收入。作為中介或者銀行,肯定是偏袒賣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會寫明這期間租金收入歸誰,寫了就明顯侵犯了買方的權益,但實際操作起來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劃定租金歸屬。
扯遠了,您這種情況,就要看回合同當時有無約定。第一點:合同當時是約定的首付交完就交房,還是放款完才交房?如果約定了放款完才交房,那鑰匙你還是要還給賣家,不然你就違約了(雖然放款才交房本身就是霸王條款),這期間的租金收入你自然更別想取得了。第二點:跟第一點其實是一樣的,都是看合同,但一般合同都是偏向賣家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❻ 房子過戶後到交房這段時間的租金歸買方還是賣方
明確歸賣方。參考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第四卷第四題:甲賣房給乙,完成過戶後,約定4個月後交房。過戶後一個半月,甲未經乙同意,將房屋出租給第三人,租期2個月。租期滿後,甲收回房屋,准時交付給乙。問租金歸誰?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歸甲,公布的答案理由是:甲為有權佔有,租賃合同有效,可收取房屋法定孳息。這個情況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是依據法理解釋的。你可以在網上找這道題看一看
當然你們也可再協商,明確歸屬,其實也就是修改合同。
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如果房子在交付前發生災難損耗,風險歸誰?根據合同法第142條規定,風險自交付時起轉移。也就是風險歸甲(司法部答案也是這么說的)。既然風險歸甲,(租金)收益自然也歸甲,收益與風險對應才公平、合理,否則就出現風險歸甲、收益歸乙的不合理現象。
題外話:我在司法機關工作,具有法律職業資格。
❼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沒下來,這時的房租歸誰
您好,歸你收。從法律角度分析一下,此房屋的產權已經是你的了,從得到產權證起,你擁有這個房屋的合法處置權和使用權,自然出租收益歸你。雖然對於原房主來說還沒有拿到房屋的全款,但是是事先合同約定好的付款方式(首付款+按揭貸款),銀行貸款沒有下來只要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你不存在違約行為。假設是由於你的原因造成貸款晚下來或下不來,也不影響你收房租,只是原房主和你協商一下餘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對方要求,你應該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那和收房租也是2層法律關系。望採納
❽ 房子過戶了貸款還沒下來,此時房子屬於誰的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過戶後按揭雖沒下來,但此時產權已經轉移到購房者名下,房子應該屬於購房者。 但是如果之後貸款無法辦理,賣家是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房子還歸到自己名下的。
貸款買房的流程主要有:
1、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准備有關法律文件,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2、選擇房產,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3、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4、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
5、簽訂樓宇按揭合同。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❾ 過完戶貸款沒下來房子屬於誰
購房合同上寫的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的。【回答】
買方是混合貸【提問】
我是賣房沒見房款有風險嗎
【提問】
說還沒放款【提問】
當然有風險,沒收到房款就辦理了過戶,如果對方拒絕支付房款,你就只能起訴。【回答】
❿ 房子過戶後,銀行貸款一直沒下來,請問在貸款沒到賬前,房子是屬買家還是賣家的
1、這個要看你們合同上怎麼寫了,一般來說買方貸款辦不下來,是歸屬於買方的問題導致合同不能執行,那麼則需要買方承擔責任。
2、你只有和賣方好好商量,畢竟今年都是貸款不好辦,就算辦下來,放款也會很長,你可以去銀行給幾千塊好處費,有可能會早點放款,不然遭到起訴,違約金就比較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