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房過戶後對方貸款遲遲不到賬
這個只有商量了。很有可以他用你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給你房子費用。這是需要時間的,你可以給他,一開始你就不應該著急給他過戶。要等錢到賬。在給過戶!
2. 賣房子給別人,對方打算通過按揭貸款支付尾款,若過戶後對方惡意拖延不辦貸款手續或者取消貸款申請怎麼辦
你說的這種情況有過發生 ,需要賣方加以防備 ,可以從下述幾方面設防 ,一 ,合同書註明 ,全款到位後方可交房 。二 ,收取足夠的定金 , 買方反悔定金不退 ,三 ,要中介在合同書上簽字擔保 。
3. 二手房交易,已經過戶給了對方,可是銀行貸款遲遲沒有
二手房過戶是指買方和賣方在確定房屋交易後,雙方在房屋交易中心進行房屋過戶,由賣方過戶給買方的過程,包括水電煤的過戶。
二手房過戶流程是:
1,買賣雙方在經紀人的協調下,達成基本的價格、付款、物業交割等意向,決定見面細談;
2、買方准備定金1-2萬、本人身份證明;賣方產權人(含共有權人)准備好產權證、土地證、產權人身份證;(如賣方房產有抵押情況,需要帶上原向銀行借款的合同及相關材料,以備經紀人查詢並給出還款建議。);
3、買賣雙方約定時間到中介公司見面,協商簽定買賣合同具體事宜;
4、在經紀公司見面協商買賣事宜(合同簽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諾都不要輕易相信,特別是賣方和經紀人的口頭承諾不要隨便相信,應該要求寫進合同。);
5、買方應要求經紀人嚴格審查賣方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同時要求賣方明確房屋的建築年代並可寫進合同;賣方應要求經紀人將買方的付款方式明確在書面合同上(一般商業貸款的方式,下款時間在買方產權證辦好後3-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經紀人說的貸款要10個工作日左右時間,除省市行公積金貸款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薦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過程中將資金託管在房產局資金監管處的要求,特殊情況除外。);
6、簽定三方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中介都會有格式合同提供,考慮到每套房子都有其特殊的交易狀況,提醒大家要把前面協商的具體事項寫進合同,同時還應就房屋的戶口遷移時間、有線電視、裝修、其他附屬設施及車位、車棚、地下室等條款簽進合同);
7、賣方在簽完合同時手裡應持有買賣合同、定金、中介公司開出的收件單;買房手裡應持有買賣合同、買方的定金收條、中介公司開出的中介費發票(不建議在簽定合同時就繳清中介費);
8、賣方將房屋的抵押解除(如果合同中約定由買賣雙方協力解押的話,買房的資金不要直接交給賣房,而應三方一同到銀行將此款打進賣方的還款帳戶,最好事前約定當天就可以完成注銷抵押時再辦理。);
9、約定申請產權過戶時間,中介在網上列印存量房交易申請書,三方一同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過戶手續(賣方產權人必須全部到場,並帶著身份證原件;買方帶身份證原件、首付款及貸款材料。);
10、辦理完首付款交付給賣方或者是託管在交易市場手續後,三方一同到櫃台申請測繪並登記過戶手續(交易收件單一般交由經紀人保管,此時繳清中介費或繳大半中介費是合適的時間);
11、三方一同到銀行或者擔保公司辦理買方的貸款資格預審手續(南京市內的貸款擔保、公證、土地證等手續費總額一般為1300以內,其中商業貸款為500元以內,公積金或者組合貸款不會超過1300元。此費用由買方承擔,注意此費用為上限,多交可視為被中介欺詐);
12、買賣交易審核10天後,三方一同到交易市場,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領取新證,並將新證及相關材料送銀行或者擔保公司辦理下款手續(如果首款是託管在交易市場的,此時可以由賣方取出了,而尾期房款一般此後3-5天可以到達。);
13、賣方應在尾款交付前將房內戶口,水電物業等費用結清;
14、銀行貸款下達後,三方應先驗收交割物業無誤再去銀行或者擔保公司領取下款存摺、還款存摺,賣方拿到全部房款,買方接受所有物業後宣告交易完成(一般情況下,此時視為中介服務的完畢時間。);
15、買方過30天左右時間後去銀行或者擔保公司領取自己的產權證、土地證及貸款抵押合同等材料。
4. 我是賣方,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怎麼辦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法條規定,賣方可以行使解除權,並要求買方賠償損失。追究違約責任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4)過戶後對方無法貸款擴展閱讀: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拒絕履行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非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網路-起訴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5. 我的房子十二月二日已經過戶給別人了,但是他們一直說銀行不放貸,導致我拿不到錢,這樣算違約嗎
這個不算是違約,合同當中不會有任何一條去約束銀行的,並且銀行到年底基本都早早完成了當年的放貸任務,所以會縮緊放貸,有些銀行11月、12月一個月批貸200萬(杯水車薪),但到年初,銀行又有了新的任務,相對的就會加快放貸,放心,很快就會放貸的!銀行批貸後,中介才會給買賣雙方過戶,所以錢肯定會批下來,有時你需要去銀行對存摺進行補錄才能顯示出來。買家的話有些不負責任,如果還不放款,你可以催中介公司打聽一下,放貸在哪個環節中出現了問題!
6. 如果房子過戶了,對方貸款出現問題怎麼辦
如果房子過戶了?你的意思是,你還沒有拿到買房的錢,然後就把你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對方?是這樣的意思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就無語了,你跟買房的是什麼關系呢?是否有書面的依據呢?如果沒有,那有沒有證人,或者是錄音的內容呢?如果都沒有,恭喜你了,你真的是好人一個,你還有沒有房子,先過戶給我吧,有多少要多少!
7.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款不下來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買方貸不下款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屬於違約的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賠償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7)過戶後對方無法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8.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