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影響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不會影響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只有當貸款職工選擇辦理了用住房公積金余額沖還貸業務時,才會使用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兩種:
1、每月自己用現金存在還貸銀行卡上進行還貸;
2、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月劃轉自己公積金賬戶余額進行還貸。
選擇第一種方式還貸,就是按月將錢存到還貸的銀行卡上就行了,若選擇第二種方式還貸,即用自己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按月償還貸款,那就需要職工在辦理完貸款手續後,提出申請,填寫「委託按月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申請表」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就可以使用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了。
PS: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和辦理住房公積金余額沖還貸手續是不同的兩個手續。有些職工誤認為辦完貸款手續就等於辦完了公積金余額還貸手續,不用自己提出申請,就能自動用公積金還貸了,這是不對的,會耽誤及時還款,會產生不良還款記錄的。
⑵ 住房公積金帳戶的余額多少和可貸款多少有關系么
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金額是有關系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有上限的。
若想在招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房產要求、額度、期限等),建議您與當地經辦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
⑶ 公積金賬戶余額對可貸款額有影響嗎
按照提取公積金償 還貸款須符 合的條件規定如下:
1)首次申請提取住房公 積金還貸時間必須是在正常還 貸6個月之後
2)貸款期間能按月及時償還貸款本息,無拖欠、逾期等不良記錄;
3)
兩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時間須間隔12個月以上(全部還清時除外)。
公積金帳戶里的余額提取還貸,
須要正常還貸6個月之後辦理申請公積金提取還貨手續。但提取時,如果是用房產等抵押的,帳戶內必須保留6個月的公積金交納額。如果是用帳戶公積金額度抵押的,帳戶內必須保留當地規定的公積金抵押貸款帳戶最低額度。一年後按照相同手續可以再提取12個月的交納額度。這種提取是必須還款,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劃轉到你的貸款帳戶,沖減貸款。公積金進帳水平,與每月還貸款,沒有直接關系。公積金是交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是每月從工資或其他渠道交給貸款銀行的。
⑷ 公積金賬戶余額少對買房貸款有影響嗎
賬戶余額少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⑸ 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否會影響貸款嗎
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⑹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對以後的貸款有什麼影響嗎
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6)住房公積金余額對貸款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⑺ 住房公積金提取以後對貸款有什麼影響
住房公積金提取以後對貸款額度是由一定影響的,即貸款額度是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來確定的。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條第二項 貸款額度。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3個條件認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含縣區,不含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含縣區)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即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3、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過時降低相應貸款金額。
(7)住房公積金余額對貸款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