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過戶後銀行不通過貸款怎麼辦
買賣流程:
一、看房:買方看房、買賣雙方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一般買賣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都歸買方支付;
二、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三、簽合同: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深圳市統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四、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五、資金監管及貸款申請: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一大堆,都沒看清楚,只是忙著簽名),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三樓(金湖文化廣場,位於銀行汽車站和南方葯廠之間)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
八、買方同擔保公司到領證窗口簽署回執繳費領取房產證(記得多復印一些,再見到它時要等全部貸款還清之後啦),擔保公司領出新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5]心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約10個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Ⅱ 直系親屬間房產過戶不可以貸款么
直系親屬之間,選擇貸款進行房產交易,銀行會認為有。騙1貸.的嫌疑。所以直系親屬之間不能貸款買房,銀行是不會批貸的。
Ⅲ 判決過戶的房產為什麼不能貸款
銀行貸款的一般步驟:1、買賣雙方到銀行做面簽,主要是買賣雙方向銀行提供材料證明交易的真實性、賣方提供收款帳號、認可買方已支付的首付款買方簽署借款合同、向銀行授權查詢徵信、給銀行提供收入與負債證明等等。2、房屋過戶後,買方將房本交銀行辦理抵押登記,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後發放貸款。3、都有哪些情況會影響到貸款的批復呢?房屋狀況和價值、買方信用、買房收入與負債差等,有任一條件不滿足的,銀行都可能不給你批貸的。還有一類人比較慘,就是已經取得銀行貸款的批復,銀行同意貸款,但在最後關頭銀行拒絕房貸。因為收入與負債查、買方信用、房屋價值都是一個動態的數據,銀行在放款前察覺到買方或抵押物的情況會對還款產生不利,都是有可能不放款的。
為什麼判決過戶的房子大部分不能貸款呢?因為貸款需要買賣雙方的配合,缺少一方都難以繼續履行,法院如果判決貸款交易,買方在過戶前會積極配合,一旦過完戶後不配合辦理抵押手續了,賣方就要靠提起訴訟才能取得房款,這個時候賣方會不會怪法院判決貸款履行合同呢?法院判決貸款履行合同是不是就在逼迫銀行必須放款呢?這就又會造成另一種交易不公平,同時法院陷入交易中,難以保持其獨立性。
綜合以上(當然還有很多上面未提及的原因,上述原因只是一些相對比較直觀的原因),法院一般不傾向於判決貸款過戶
Ⅳ 關於房子過戶後銀行通知貸款審批不通過的問題,求助
可以看具體情況,如果銀行信貸員之前有明確告訴你或中介貸款審批已經通過了,那麼他肯定是有責任的。具體的有問題可以網路聊。
Ⅳ 房產已過戶,但因為買方的問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