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有關政策規定
(一)「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0年8月到農村學校報到後,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後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培養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
(三)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⑵ 三支一扶畢業後助學貸款可以償還嗎
可以償還,「三支一扶」期間服務區會幫忙償還一部分。
「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工作時間一般為2年,工作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由省「三支一扶」辦按月發放1400元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下同),統一辦理社會保險,並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組織的「三支一扶」計劃可參照省級標准執行。
2、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以當地具體標准為准!
⑶ 碩師計劃研究生能申請貸款代償嗎
現在好像只有去西部才給代償的
⑷ 返還學費的問題
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
2009-05-20
財教〔2009〕35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武警部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徵兵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各軍區,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各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中央部門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有關精神,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決定自2009年起,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現將《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財政部 教育部 總參謀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以下簡稱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第三條 本辦法中高等學校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第四條 本辦法中高等學校畢業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部隊招收的大學畢業生幹部,以及從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隊參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在內。
第二章 補償或代償的標准、年限及方式
第五條 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
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第六條 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的實際時間計算。
第七條 國家對獲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上述原則和金額,在高校畢業生入伍時,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第三章 申請與審核
第八條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並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門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10個工作日內,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的材料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門高校報送的材料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和審核工作,確定當年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本息的最終名單以及具體金額。
第四章 預算下達、補償或代償的實施
第九條 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按照以下程序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
(一)中央部門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由其撥付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下達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各省(區、市)財政部門收到中央財政撥付資金15日內,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撥付地方所屬高校。
(二)各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高校應在收到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的15個工作日內,向畢業生補償學費;對於申請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由學校代替畢業生按照還款協議,向銀行償還其在本校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憑據交寄畢業生本人或其家長。將餘下的資金匯至高校畢業生指定的地址或帳戶。
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在收到代償資金後1個月內,根據與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次性向銀行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
如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的學費不足以償還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應繼續按照還款協議,將剩餘部分國家助學貸款償還經辦銀行。
(三)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定期了解並積極督促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及時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條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高校畢業生,取消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15個工作日內將被部隊退回的畢業生的姓名、畢業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並按照畢業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分別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部門高校。
被部隊退回的高校畢業生,其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收回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金15個工作日內,逐級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經費。
第十一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對應征入伍畢業生的入伍資格、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情況進行認真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安排專人負責,對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經有關部門批准按照學分制收費的高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補償學費的總額,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確定的每年的補償標准乘以相應學制計算。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請採納。
⑸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我本科、碩士都申請貸款了,但不在一個學校讀的。現在在碩士學校讀博士
1.可以的
2.這個東西是按照你的人名來的,不是按照你學校來的
本機構專注美國名校申請,有問題請追問
⑹ 你好,我想問:我想考研,可是學費是個問題,而且要一萬多,國家貸款能貸到這么多嗎急急急。。。。
考研學費其實不是事。你要考什麼樣的研究生?學碩還是專碩。如果是學碩,那麼就不用擔心學費問題,因為學碩的學費基本是公費或者按成績用獎學金抵。如果是專碩的話,每年的學費確實是比較高,但是學校會有助學貸款以及其他助學費用貸款的申請和發放。再說了,不要擔心錢。你可以利用業余時間去實習、兼職,既培養工作經驗,又能掙出學費、生活費。
⑺ 2010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經費保障和相關待遇
「碩師計劃」研究生在學期間免繳學費,培養經費由培養學校在教育部下達的研究生招生國家計劃內安排,住宿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
「碩師計劃」研究生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後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⑻ 我已經申請助學貸款,學費怎麼打
手續辦理完成後,一段時間後貸款就會打到支付寶賬號,學校會自動扣除學費,對於學費(包括住宿費等)超過所貸款項的,開學報到時,需要繳納剩餘部分金額。另外,申請下來的助學貸款會直接抵扣學費,提前和學校說明情況,可以延遲幾天再交。
一、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准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二、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全國平均資助比例應與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各地區、各高校資助比例應與本地區、本高校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助政策覆蓋范圍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復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辦理其中一種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8)農村碩師學費貸款國家幫助還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注意: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