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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难

发布时间:2022-07-03 06:57:54

『壹』 解决不良贷款清收的措施有哪些

1.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2.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3.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4.实行专组清收
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5.实行施压清收
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 。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
6.实行处置清收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第七条已置换的不良贷款作为信用社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社应将该类贷款与表内贷款资产并行运作、强化管理。
根据《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信用社应对已置换的不良贷款逐笔进行分析,对存有关系人、职工、亲属和冒名贷款或其他“三违”贷款,应逐笔说明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联社。联社应依据上报情况,查明原因,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收回。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联社将对相关责任人按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贰』 不良贷款为什么难以清收

一、信贷资产质量差

基层商业银行由于历史性、政策性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已拖欠多年,从实际占用形态看已经形成呆帐,只是商业银行上级行尚无相应的政策规定,无法进入呆帐或进行核销。如农业银行扶贫专项不良贷款、粮食企业附营业务不良贷款,大部分是由农业发展银行两次业务划转贷款划转而来。再是部分企业有的已名存实亡、有的处于停产或半停产境地、有的商业企业如基层供销社划小核算单位后已处于自然解体状态。这部分债权落实贷款责任难度大,且手续复杂,收回比例极低。

二、清收手段单一

基层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主要手段就是对员工考核时进行绩效挂钩,这种办法对金额小、清收较易的不良贷款效果明显。而对那些清收难度大、金额高的不良贷款,却很难奏效,有些干部职工畏难而退,消极观望,宁肯遭受暂时的经济损失,也不愿坚持原则,去啃硬骨头、打硬仗。

三、贷款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难度加大

前几年,商业银行的授权授信和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信贷管理松散,漏洞较多,各级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抵押担保和物质保障不足等问题。这部分贷款既有信贷审查不严,对资信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贷款,也有对未办理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的扶贫贷款。在最初形成不良时,由于信贷管理没有及时跟上,本息积欠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致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越来越差。近几年,商业银行虽然通过各种清收手段,进行清理整顿,并对不良贷款责任进行了落实,但由于缺乏有效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而最终造成不良贷款清收无实质性进展。

四、贷款客户信用观念差,致使依法保全信贷资产难

大部分贷款客户受信用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不讲信誉,产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有的恶意破坏和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不图发展,能拖则拖,更有甚的是转移其有效资产,致使银企关系进一步恶化,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在还贷无望的情况下,人为拖欠或拒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同时,在依法保全信贷资产执行过程当中,法律部门执法力度较弱,商业银行在起诉收贷案件时往往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收到的效果确不理想。多数不良贷款仍然在收回的执法过程当中半途而废,造成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作用有限。

五、信贷结构失衡,致使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萎缩

基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仍存有“惜贷”思想,再加上受上级行授权授信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制约,基层商业银行基本上不发放新的贷款,就是发放贷款,也只是小额质押贷款和个人住房消费额度贷款。对那些仍有前途但暂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敢给予支持。多数基层行采取存款全部上存的办法,导致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而本辖区信贷资金需求不能有效满足,形成了当地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信贷资金越来越难收回,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越来越低的恶性循环。

『叁』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和对策提纲

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这是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小怎众》,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好不要选择没信用贷款公司。这类贷款一般都是那些没有保证的容易出事。

『肆』 城区农信社如何脱“困”

“困”之一:有效益但主业基础不牢。城区农信社近几年虽然经营发展、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但整体结构与商业银行比差距仍然很大。据调查,衡阳市的股份制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持有的低成本存款占比在70%左右,而城区农信社的此类存款仅为51%;股份制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大都在5%以下,而城区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占比却较高;此外,城区农村信用社优质客户较少,核心客户群不牢固。
“困”之二:有产品但“品牌”知名度不高。近几年城区农信社结合网点安全达标建设、客户需求,积极开展了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然而受体制的制约,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品牌建设滞后,品牌意识不强,形式单一,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由此造成了社会公众信誉度与商业银行存在差距。
“困”之三:有规范但“制度”落不实。农信社这几年在改制中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但据了解,一些信用社和网点在制度的执行落实上,却存在制度执行不力不足的问题,“贯彻走调”、“执行走样”、“监督走神”等现象时有发生。
造成城区农信社经营现状欠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管理体制不顺。农村信用社在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曾隶属于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管理,虽然几经更迭,但由于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称,积累了历史包袱、产生了资产质量差、人员素质偏低等诸多难题。直到2003年后,由省级政府组建省级联社履行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才使农信社正规化银行机构的形象逐步显现出来。
服务功能不全。受发展起步晚的影响,如今农信社网络功能欠缺,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功能都没开通;贷记信用卡还没有发行,ATM不能存款、只能取款;代理客户理财业务研发不够、理财产品不多。由于服务功能落后,客户不断增加的业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反过来又遏制了农信社的发展。
员工素质欠佳。近年来农信社虽然招聘了不少大学生,老员工也通过不同途径进行培训和深造,素质比以往有所提高,但由于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缺乏,整体素质尚未跟上市场发展形势的要求,跟商业银行比相差甚远。
外部环境欠优。调查表明,一方面部分农户信用意识差,又缺乏有效的财产担保,存在恶意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现象,村级干部换届频繁,“新官不理旧账,造成了集体贷款的大量沉淀,利用破产、承包、租赁等多种手段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农信社信贷主体具有资金贫乏、经营分散、设备落后的共性,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很容易被淘汰出局,市场风险难免转嫁到农信社头上,导致农信社不良资产居高不下。
笔者认为,要推动城区农村信用社发展,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牢”基础主业。存款是立社之本,要将组织各项存款作为增强城区信用社经营实力和提高效益的第一要务,通过巩固现有客户,扩大基本客户,发展黄金客户,增加客户群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千方百计增加储蓄存款总量,提高城区信用社在城区市场的占有率。在当前城镇化加速的政策背景下,郊区或部分农村土地被征用,形成了大规模的土地款资金营销市场。城区农信社要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的网点资源和本土人脉资源优势,在“农民”向“市民”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大土地款资金营销,夯实客户基础,培育自身核心客户群。
二是做“实”经营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提高竞争力。要在服务观念上实现由“注重服务态度”向“注重服务质量与效率的提高”转变,由“开发什么就向客户推销什么”向“客户需要什么就开发什么”转变,由“坐等客户上门”向“主动贴心服务”转变。在高度信息化的今天,要增强科技经营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优势,让客户通过高科技渠道,享受到现代化的金融服务。要加大信贷营销力度,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让信用社经营灵活的特征充分体现出来,从而扩大城区业务量。要降低门槛,重点发展城市社区居民个人金融业务,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铺贷款等,并通过建立精品型、复合型、多层次的网点体系为客户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从而抢先占领市场空白点。
三是做“细”内控管理。城区农信社要在真实反映的前提下,把不良资产的考核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信贷员的管理,加大盘活回收力度。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分类,确定清收的难易程度,制定分类清收、处置、管理的措施,实行绩效考核,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不良贷款“双降”。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认真落实“三查”制度,严格防范和控制新增不良贷款。要通过采取现场真实性、规范性检查和数据库监测非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加大预警和风险防范力度,对不良资产异动明显,未根据预警信号采取必要保全措施,或发现问题未能尽职尽责进行检查处理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此外,应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对内部岗位职责进行细分,把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细节,形成完善的监督责任体系。
四是做“强”员工团队。一方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员工培训,对学历较高、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的员工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系统化的重点培养锻炼,为他们创造机会,促其快速成长;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岗位轮换、人员交流力度,加快干部的流动,使员工认识到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形成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伍』 谈一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强化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清收盘活工作

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课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对于不良贷款的管理,个人认为:一是要建好台账;二是要做好保全工作,为以后的清收作准备;三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经常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清收与盘活,个人认为:一是要逐笔逐户分析成因,因人而异抓清收;二是要采取灵活的清收策略,面对现实,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对有偿还能力而缺乏偿还意愿的,以强硬的措施,直至依法起诉;四是对有偿还意愿但暂无偿还能力或能力不足的,在完善手续、资料的情况下,可部分收回,借新还旧,制订还款计划,盘活贷款。

『陆』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来,我们一线信贷人员尽管非常尽职,他们说破了嘴,磨破了腿还是效果不佳,这是不良信用风气在作怪。我们可以采取集中人员清收的办法,利用宣传车,制造强大的清收声势,让那些赖账、逃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而主动归还贷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笔者认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风气大气候下,对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只有依法清收、杀一敬百,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对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考验,从而堵塞违规、违法放贷的漏洞。我们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报清收;对那些恶意逃债户我们可以采取登报的方法,亮他们不守信用的像,让他们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处处受到鄙视,从而达到我们清收的目的。
4、张榜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我们可以在其所住地采取张榜的方式,出他们不守信用的丑,让他们感到赖账让周围的人看不起,制造他们心里的压力,以促使他们归还欠款。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可耻的风气。
补充: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柒』 河南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风暴大行动啥时间结束

总行5月25日-30日组织开展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动。5月14日组织召开“不良贷款短期突击”专题活动动员部署会,下达清收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确保本次活动的有效

『捌』 农村信用社的保险业务

信用社今后会逐渐向商业银行方向发展,随了存贷的收益外,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导
自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内控管理、利用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增强金融实力和服务能力,经营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由于长久以来形成、一时难以完全化解的内外部矛盾,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为使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大潮中,把握机遇,顺势崛起,本人对农村信用社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经营发展,进行了调研。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抓住机遇,借助银监局、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及政府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不断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思路、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存贷款规模不断加大,股本金大幅增加,不良贷款明显下降,经济效益显著增长。同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比率仍偏高。从目前情况看,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仍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大“瓶颈”。改革以来,在政府推动下,农村信用社对不良贷款进行了大力清收,几经努力,存量不良贷款能收的都已收回或活化,未收回的,都是非常难啃的硬骨头。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中,农民、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居多,这些贷户本身都是弱势群体,一旦贷款形成不良,重新盘活的机率就很小,特别是企业转制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收回难度相当大。二是农村信用社目前信贷人员较少,清收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农村信用社奖罚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道德风险未能得到全面控制,致使不良贷款出现前清后增现象。不良贷款的大量存在,使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受阻,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历史包袱沉重,风险等级较高。虽然经营形势式有所好转,账面实现了盈余,但农村信用社历年亏损挂账数额和拨备缺口巨大,短时期内难以化解。虽然农村信用社加大化险升级工作力度,制定了发展规划,但经营效益的提高恰恰与消化历史包袱、补足拨备两者矛盾并存,在短时间内不可能真正实现降级升位的同时经营效益大幅增长。
(三)资金来源受限,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一方面,由于农村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加上部分地区存在所有制歧视,农村信用社所吸收的资金主要是农村群众的零星存款,各项存款中定期存款占60%以上,资金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诸多网点分散、弱小,增资扩股渠道单一、狭窄,资本金严重不足,又因目前分红回报较低,不能满足入股社员的收益愿望,大大影响了股本金的稳定性,且投资股比例低,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由于县域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由于收缩放款,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由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于人行支农再贷款和拆借资金的支持,大大增加了信用社的经营成本。
(四)业务种类单一,收入能力较弱。受经营方式的局限,农村信用社目前经营收入主要依靠贷款利息收入,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目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仅有代付教师工资、代付粮食直补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而代付业务基本上没上中间收入,代理保险又因为农村险种少又不切合农民实际,而发展不顺畅。同时,因银行卡业务推行较晚,与各大专业银行相比处于竞争弱势,中间业务收入极度缺乏。因此,发展中间业务,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是面临的一大难题和挑战。从贷款营销来看,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置点多、面广、线长,业务规模小,而且贷款营销以小额贷款为主,分散到千家万户,经营管理费用大,其库存现金占压,运销费用开支、资金结算及各项营运成本等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难以形成规模经营效益。
(五)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
三、借助改革机遇创新经营发展
农村信用社面对多年积淀所形成的硬负债、软资产、高风险、低效益的现状,同时面临着强手如林的金融竞争,要求得生存并实现发展,只有鼎力革新,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发展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同业竞争中抢占市场,筹资金、防风险、争效益。
(一)明确重点,夯实基础抓创新,全力拓宽收入来源。
从目前状况看,农村信用社作为以农村为主要发展阵地的金融机构,面对发展水平较其他商业银行仍较低,而且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消费意识和信用意识仍较薄弱的现实,业务经营必须要明确重点,在做好主打产品的基础上,谋求业务创新,增加收入来源。一方面,要力足现实,突出贷款业务。从目前发展水平来看,农村信用社要提高经营水平和能力,关键仍是在于贷款营销的有效性和贷款质量的提高,所以,农村信用社必须把经营重点放在贷款业务上,并突出“三农”贷款投放,做大做强“支农”产品。对“三农”内涵应适当扩大,可在传统的“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扩展至涉农企业、涉农经济组织和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服务区域可扩展至县域的城乡结合部。以此全面扩大贷款营销面,提高贷款质量,增加有效收入来源,最终实现阶段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业务品种,特别是对中间业务,要结合实际,进行开发和尝试,逐步增加新的收入来源,增强竞争实力。
(二)内外结合,大力清收不良贷款,妥善处理“包袱”。
改革以来,虽然在不良贷款清收上探索出很多盘活措施,但不良贷款占比仍较大,仍是信用社经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信用社对这一历史包袱,需要客观对待,既要解决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历史包袱,又要防止把因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不善而形成的新风险归结为历史包袱。要划清界限、确定责任人,在继续加大对责任人贷款追究力度的基础上,创新措施进行清收活化。另一方面,对历史以来形成的不良贷款,单靠信用社的力量还不能够在短期内真正予以活化,要使信用社轻装上阵,还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给予信用社更大的政策支持。国家应尽快制订减免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的政策,对政策性历史包袱应由政府负责并承担,可采取“一次性补偿”办法,解决历史包袱。
(三)强化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成功后,已建立了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了核算方式,但转换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统一法人后,不仅仅是核算方式的改变,其中也包括利益分配机制、经营考核机制、网点管理机制、资金营运机制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适应统一法人体制要求,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大力推行客户经理制和全员营销制;从集约化经营入手,改进网点管理机制和效益核算机制;从提高资金运用率入手,加强资金营运机制;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入手,健全用人机制和经营考核机制。通过强化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经营发展。
(四)借助改革,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创建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农村信用社的困境必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得了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给了信用社的经营发展带来了巨大动力和新的希望,但要想保证改革成果,保证信用社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中央银行加大对信用社的支持力度,把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的“弱势群体”倾注扶持之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适当支持:一是再贷款支持。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同业竞争中势单力薄,对外部救助的依赖性较强,这种比较劣势容易导致支付危机,中央银行需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根据农村信用社需要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二是实行优惠利率,适当提高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利率;三是在现金和开户上,结合实际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四是在税收政策上,税务部门要根据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户和农业的特点,继续降低营业税率,对资不抵债信用社应免交营业税,对有历年挂亏的信用社免交所得税,待其经营好转后再恢复征税。对信用社依法收贷中以资抵贷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免交交易环节的各种税赋,对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当年适当减免营业税。五是进一步净化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欠贷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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