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凭证要盖什么章
贷款还款凭证要盖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章,情形特殊的可能要加盖公章。
通常,加盖业务专用章也是可以的。主要还是根据还款凭证的用途及需求方的条件来决定。
如果用于向金融机构证明款项已经结清的情形时,加盖业务专用章就可以了。
如果是向政府部门证明还款事实的可能需要加盖信用社公章。
『贰』 河北省农村助学贷款表上需要哪些章
填表后你要按照上面的要求找相关部门去签字盖章做意见,{村委会(或居委会)和乡或镇政府(或街道办)做意见盖章}/然后交到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是有指标的,不是都能贷到)你要敢快去向你们当地了解清楚。
『叁』 农村信用社储蓄存单上的业务专业章下面的字母及数字表示什么
是每个业务专用章的编号。 业务公章上的数字代表业务办理日期,专用章数字也代表业务办理日期。
业务专用章指一般内部业务用章,如转账业务、电汇、现金等;结算专用章专用用结算业务通常指对外的票汇使用,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间往来查询查复、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业务,二者不可混淆。业务专用公章用于签发拨款限额通知,拨,贷款决算签证单,帐务联系书,挂失申请书;银行与外部发生业务事,或出具证明时,办理存单或存折业务需要加盖的业务公章。
『肆』 有知道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是什么样的吗
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是以纸张的形式发送到农民的手中。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是农民想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农村信用社上级领导发给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一份文件。现阶段,随着科技的进步,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已告别纸张的时代,选择通过电子途径传送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办事效率,进而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可信度。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步骤
农户应首先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农村信用社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农民需要小额信贷时,可持《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农村信用社收到贷款申请时,应当审查贷款用途和金额,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贷款。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信贷是指为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民使用种子、文化及其余销售费用的贷款。当然,农民也可以买房。当地信用社有农民经济档案。所谓农民经济档案是关于当地农民经济、家庭和收入状况的基本信息。信用评估后,信用社以信用贷款的形式放贷,不需要抵押。之所以要求担保人发放贷款,是因为农信社的贷款人员希望更好地防控风险,了解客户,更方便地催收贷款。如果担保人不在家或者不在这里就不符合担保条件,就需要另外找人担保。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是什么样子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上面的内容以及印章,所以,大家不要纠结农村信用社贷款批复的类型。建议农民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充分了解贷款信息,以免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
『伍』 农村信用社发贷工作人员用假公章给我贷款这个钱要还吗会被起诉吗
摘要 第一,你要拿出证据,他是假的公章,这个可以去做鉴定,第二,你也可以反诉银行监管不力。
『陆』 怎么在农村信用社办贷款证
拿着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资产证明去农村信用社申请《评级授信》业务,根据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出你的信用额度。批下来后就可以去柜台打印出贷款证了。下面是最新农村信用社贷款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贷款管理水平,规范贷款操作行为,实现贷款操作制度化,根据国家相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全省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贷款操作程序力求简便、快速、科学、方便客户。坚持为“三农”和入股社员服务,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向城市中的优质企业、大型企业适度发展。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依法放贷、合规操作、强化监督、规避风险,提高信贷资金效益。
第三条 本贷款操作办法基本涵盖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现行贷款种类,不含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冀教规[2005]1号)执行。
第二章 贷款业务基本规定
第四条贷款范围
信用社市场定位是扎根农村、支持城镇、开拓城郊、参与城区。以农村、农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费用和生产流动资金为主,重点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积极发放城乡居民消费性贷款,稳妥介入城市项目,以银(社)团贷款形式参与国家大型项目。
第五条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1、具有本辖区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和个体经营户;
2、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它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4、借款人必须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并且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被本辖区农村信用社评为信用户。
(二)农户联保贷款
1、借款人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自愿签订并遵守联保协议;
4、借款人从事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5、联保小组由居住在信用社服务区内,资信较好,且有担保能力的一般不少于5户以上的(固定或不固定)借款人自愿组成。
(三)其他贷款
1、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农户必须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必须具有经营场所,懂技术、善管理、信誉好;
4、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等;从事特种行业的借款人还须持有其他相关证件;
5、在信用社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6、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核发的《贷款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
7、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
8、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必须具有企业所需流动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企业,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的自有资金。
第六条 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法律条件
1、企业法人、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
(二)经济条件
1、保证人的前三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自然人作保证人的,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不得超过该自然人前两年的合法收入额;
2、保证人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包括拟提供保证的借款本息),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
(三)下列法人或其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
1、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科学院、图书馆等;
3、社会团体;
4、无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或者超出企业法人书面授权范围提供保证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5、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6、有信用劣迹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机构。
第七条贷款抵、质押物应具备的条件
(一)抵、质押物条件
1、国家允许其流通和转让;
2、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拟抵、质押部分未设定其他权利;
3、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
4、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
(二)权利质押的条件
1、权利真实有效;
2、权利人明确,不存在争议,拟质押部分未设定其他权利;
3、未被冻结、保全。
第三章 贷款发放操作程序
第八条贷款发放流程
信用社发放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即借款申请、贷前调查、抵(质)押物评估(含信用社自行评估)、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按权限报批)、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物登记、质物止付及移交、保险(原则上办理)、填制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第九条 受理借款申请
(一)信用社在接到借款人提出的申请后,信贷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借款人是否符合信用社贷款范围、对象、条件;其申请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投资政策。
(二)从事种养业、多种经营的农户及其他自然人借款人,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等资料,并提供书面申请。
『柒』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条件以及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二、贷款流程:
(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
(4)借款申请。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7)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传用章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捌』 农村信用社公章时什么样
农村信用社公章都一样,只不过各地名称不一样,可以自己去信用社办理业务看清楚。下面是个信用社公章(样表经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