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生无息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6、查看该学生是否有什么不良前科。
7、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8、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流程详解
1、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明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
3、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缴上述有关收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
2. 大学生无息贷款是哪个银行
一、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五。申请材料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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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要求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 70%;
期限一般为 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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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
3. 关于大学生无息贷款
本市大学生和农民工创业除可得到免费培训,还可享受到最高2万元的无息贷款。记者今天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本市今起正式启动“1126”万人创业行动,在全国率先将大学生和农民工明确纳入创业扶持范围。
据了解,从2003年起,本市组织实施了主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小老板”创业工程,截至目前已培养了3万名小老板,超额完成了当初的3年培养1万人的任务。
为将“小老板”创业工程进一步延伸,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决定在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的同时,将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外来工和农民工创业,并特此启动了“1126”万人创业行动,计划在2006年内,扶持1000名大学生、1000名外来工、2000名农民工和6000名失业人员创业。其中大学生主要针对本市2006届应届毕业生,外来工和农民工分别指外地来青务工人员和本地进城务工农民。
据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志忠介绍,“1126”万人创业行动启动后,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可先在所在高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外来工、农民工可就近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
今后,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由创业工程专家、创业项目负责人、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的巡讲团,开展创业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把创业项目、创业政策送到大学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各类创业人员手中。对于加入到“1126”创业行动中的大学生、外来工和农民工,可享受到最高2万元的无息贷款(所创业项目必须是微利行业)、免费创业培训等诸多优惠。
4. 大学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
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5. 大学生无息贷款什么时候还钱
读书期间利息不用还,毕业之后开始算利息。毕业四年之内本息要全还。第四年是最后期限。
6. 在校大学生可不可以无息贷款
大学生助学无息贷款:
一、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出据的证明,经县资助中心书面请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后也可申请贷款。
(二)申请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的整数,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
(三)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读书期间无利息)。
三、申请贷款资料
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共同借款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学生证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
一、申请条件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折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6、查看该学生是否有什么不良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