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这个要看你是不是首套房,必须按照国家当前政策来决定的
2.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二套房吗
可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
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3. 贵阳市公积金二套房是认房还是认贷
认房。
第二套房的认定是有下面几种情形:
1.借款人在首次申请利用了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系统上面查询到这个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一套以上的住房的,都是属于二套房。
2.如果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一套或者一套以上的住房的话,现在又申请了了一套以上的住房,就是属于二套房。
3.借款人已经通过查询了征信记录,而且通过了面测还有面谈以后等等各种方式来调查,确信了借款人家庭已经有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的,都是属于二套房。
4. 2017贵州二套房贷贷款利率是多少
若准备在招商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您实际可以申请到的“贷款利率”是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个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5.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多少
贵阳市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降至20%9月1日起,贵阳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9月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要求,贵阳市从9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在此之前,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最新基准利率(单位:年利率%)一、各项商业贷款六个月以内(含)5.60六个月至一年(含)6.00一至三年(含)6.15三至五年(含)6.40五年以上6.55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4.00五年以上 4.50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贷款利息计算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6. 贵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40%
8月11日,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8月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8月22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中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购买存量房,已于8月22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8月22日(含)前已申请“商转公”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