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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人有组合贷款没还清

发布时间:2021-08-14 16:42:04

1. 我现在有组合贷款没还清,再买房还能贷款么

现在有贷款,借款人有还款能力还是可以申请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 选择房产;

  2. 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 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2. 房贷没还清,房子可以卖掉吗,或者还给原本卖房的人

房贷没有还清,房子是可以卖掉的,卖掉以后把那部分房贷还清就可以了

3. 贷款没还清,可以卖房吗

一般而言,这是要看情况的,转售房屋属于二手房交易,而在二手房交易中是以房产证为准的。
如果户主想要卖掉现在居住的房子,但是又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拥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只有拥有该房子的房产证才能对该房产进行交易。
如果还没有拿到该房子的房产证,那就意味着户主暂时没有处理的权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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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卖房时贷款没还清怎么办

就目前中国的楼市变动趋势而言,房价想要真正降下来可能不大,房价下降持续一段时间后,很快就将迎来上涨,就好比去年下半年房价呈现下降趋势,然而今年起,楼市回温明显,南京甚至传出将彻底放开购房限制的消息,房价或将进一步走高。
在我国的高房价之下,普通刚需者只好选择贷款买房,只要凑够了首付,就几乎等于拥有了一套属于房子,剩下十几二十年的时间,都用于还房贷。房贷还没还完,但现在就想把房子转卖出去,该怎么处理?要知道,在房贷尚未还完之前,房子暂时抵押在银行,暂时不允许过户,房主如果想卖房子,该怎么进行操作呢?

1、 用购房者的首付偿还剩下的房贷
现实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房主大概是在2011年买了一套合肥的房子,当时单价大概是在6800左右,房屋面积也不大,也才80平米,房屋总价为54万左右,去年八月份,这位房主想要改善住房,于是想到将这套房子先转卖出去,此时合肥二手房均价大概在15000左右,自己原先那套房子,已经涨至120万,对方如果向要购买这套房子,光是首付就需要支付48万,完全足够自己偿还剩下的房贷,于是该房主先与该购房者进行协议,由购房者先拿出首付款,让房主先去偿还房贷,还完房贷之后立即与之过户。

2、 由第三方帮忙还贷
假如购房者本身不愿意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支付首付,房主转卖住房的时候,并不是自己直接与购房者进行交易,而是与第三方公司进行交涉,由对方帮忙为自己垫付房贷,等到自己正式将房屋转卖出去,并成功过户,然后根据一定的利息将之前的垫付的款项还给第三方公司。不过在选择第三方金融公司之时,一定要格外小心,对于该公司应当有个充分的了解,免得自己一不小心沾染了高利贷。

3、 自己提前还贷
自己提前还贷其实是最稳妥的做法,也是最不容易产生纠纷的做法,房主事先用自己的资金提前偿还剩下的房贷,解除房产在银行的抵押,然后正式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不过这种方式通常相对比较少见,这取决于房主自身的经济实力,一般情况下,房主之所以选择还没还完房贷就卖房,主要还是因为暂时继续用钱,自己拿出资金偿还剩下的贷款可能性不大,除非已经没剩下几年房贷了。
另外,房主在进行房屋转卖之时,无比记住解除房屋抵押,否则即使还完了房贷,房子也不是你的,房子依然属于银行,房子无法进行过户。

5. 想卖房,还有房贷没还清该怎么解决

可以办理转按揭
向银行提交转按揭即可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2、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一期银行还款对帐单原件
5、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6. 没还清贷款可以卖房子么

没还清贷款是可以卖房子的,卖家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后才办理转移登记,也可以将债权转移给购房者,具体有双方协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6)卖房子人有组合贷款没还清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

(一)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二)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一般抵押权的首次登记以及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三)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以及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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