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我第一年贷款成功,可第二年我忘填大学申请表,怎么办
联系班主任
看能否补填
② 第一年办了助学贷款,第二年不需要办了,有什么手续要办吗如果要还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③ 助学贷款申请期限第二年能与第一年不同吗
可以的。我就是这样的,少填几年好,要不然要多付利息
④ 第一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没有申请,第三年还可以申请吗
间隔一年没有办理,第三年是可以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年申请一次,之前并没有关联关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4)第一年申请了助学贷款第二年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⑤ 第一年申请的生源地贷款,第二年可否申请自己学校组织的助学贷款
可以的,不过第二年准备申请学校组织的助学贷款,就不能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了。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 第一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途回来复读,第二年还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办
再次提交你的材料,然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就可以。
⑦ 大学第一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年还可以申请吗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7)第一年申请了助学贷款第二年怎么办扩展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贷款回收:
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三、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五、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六、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⑧ 第一年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第二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专升本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专升本是全日制本科,升入本科后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⑨ 大学助学贷款第二年和第一年申请一样么
在家附近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好贫困证明(等级越高越好,最好是镇里开的或者街道的,区里的更好了),最好写得详细点,再盖章。带上然后去学校找辅导员
⑩ 第一年申请助学贷款成功了,那么第二年还用重新申请吗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一年一申请!你要是2011-2012学年学费还是没着落,就需要再次申请!基本程序都是一样的,略有差别,届时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都将会有相关介绍,留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