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急急!!!我第一年没有申请助学贷款,想在第二年继续申请可以吗应该怎么做做什么
第一年如果没有申请到的话,第二年的时候学校会在一学年结束的时候选择一批大二时候需要贷款的人。这个时候你就需要注意早点和老师说。把这个事情早点提出来、这就需要和辅导员打好关系。子网对你有帮助。
㈡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一年款,第二年如果不想贷款,是不是还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第二年办理贷款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
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㈢ 第一年办了助学贷款,第二年不需要办了,有什么手续要办吗如果要还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㈣ 第一年申请助学贷款成功了,那么第二年还用重新申请吗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一年一申请!你要是2011-2012学年学费还是没着落,就需要再次申请!基本程序都是一样的,略有差别,届时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都将会有相关介绍,留一下就好了!
㈤ 第一年助学贷款没贷到,第二年可以再贷吗
可以的,通过学校的助学贷款机构可以继续申请,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学校的助贷办
㈥ 第一年没办助学贷款,第二年可以办吗
可以,你可以选择办生源地贷款,也可以办学校的贷款,不过建议你还是办学校的吧,学校的不很麻烦,生源地贷款每年的难易不一样,很折腾人的。我
㈦ 第一年我办了助学贷款,但是第二年家里有钱了,可不可以不办了,但是该还第一年钱的时候还是按时还的…...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不可以的
㈧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都需要填表吗还是第一年办了第二年就不需要再办了
填一次就行了,能贷四年。我们这边每年可以贷六千,四年两万四。要是生源地贷款(地方的)需要每年都填。
㈨ 第一年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第二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吗
专升本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专升本是全日制本科,升入本科后就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㈩ 大学第一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年还可以申请吗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10)第一年申请助学贷款第二年可以不继续吗扩展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贷款回收:
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三、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五、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六、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