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懂的,我是退伍军人已经申请贷款多长时间资金到位到
基本没戏,除非是地方上要你去接手某的项目,那有专项资金的!退伍军人申请贷款有破坏军人形象的嫌疑!一般都没戏!
Ⅱ 退伍军人贷款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多方面。如果士兵退役后自谋职业,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可获得多至3年的免征营业税优惠,即第一年免征,免税期满后由相关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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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士兵退役后自谋职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动服务的自其持有效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同样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相关机关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随营业税一同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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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各地还有不同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咨询。还有啊,既然是想创业,不知道你有没有资金方面的难处,国家有对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就有贷款。这在2005年下半年出台的国务院36号文件中有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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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执行这个文件中会有不同。重庆市在国务院这个文件发布前就执行本地的鼓励创业的政策,可以给予贷款。贷款是小额的,重庆市规定一般个人经营的不超过2万元,如果是企业,按企业内吸收的退伍军人或下岗职工的人数可以累加提高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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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关于退伍军人贷款,谢谢各位
首先,你要贷款和你曾经是名军人是不发生任何关系呢。因为你现在已经退伍了,户口自动的会回到原籍地。所以说你现在就是一名老百姓了。说要贷款是跟百姓一样的。
首先你跟说下大体的贷款方式。必须要有一个名担保人。担保人必须在事业单位或本银行的职工。有正常和正当的经济收入,这是担保人的标准,你想贷款就要找各个银行去贷款,因为各个银行的贷款利息是不一样的,有的利息高有的利息低一些,这个问题就要你自己多跑跑银行了。还有就是你必要要有抵押品,抵押品是你换不上贷款的时候,银行会把你的抵押品收走。但是这个抵押品银行会找人做鉴定,看你的抵押品是否符合标准。
以上大体就是这样的。还有就是,你刚刚是退伍军人,估计现在你还是在办理档案和户口的东西。等一切都办理好了之后,才可以贷款。因为你的户口还没有落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的户口在本地只能贷款本地的银行。如果想办理外地的银行就需要找外地的担保人。这个外地的贷款我还是不太了解,比较复杂,谢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Ⅳ 退伍后第二年发钱会通知吗
1、如果你不是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的退伍军人,那么退伍后第二年是不会有发钱通知。普通退役军人在部队退役之前,有原部队发放一次性的退役、交通、医疗金,到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报到。
2、报到后,如果具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而且选择自主就业、自我创业的,那么才能在退役后的第一年里,有民政部门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助和扶持贷款。
3、另外征兵部门与退役军人亲属入伍前签订的“义务兵优待金”等,也会是在退役后一年内,由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全部发放完毕的。普通的退役军人第二年不会有民政部门发放的钱款的。
4、《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5、《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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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可以享受的补贴:
1、养老保险缴费补助金
国家给农村退伍军人的养老补助金规定的年限是按照士兵参军时间的长短加上士兵实际上所需要缴纳的年限来制定的。所以说当兵时间越长所享受到的补贴也就越丰厚,从军之后在部队生活的时间里,国家规定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2、基础养老补贴金
养老补贴金一般只要年龄达到六十岁以上基本都可以免费领取基础养老补贴金。农村出身退伍之后仍然还是农民,所以依然可以享受这一项补助,农村军人退伍之后可以享受很多养老补助,老年的生活也可以过得很幸福。
3、农村退伍军人晚年补贴金
国家为了防止退伍士兵没有生活来源,专门提供晚年糊口补助金。这一项补助主要适用于2011年之后退伍的军人,只要年满六十岁就可以领取这项补助。如果服役四年,那么每个月就可以拿到四十块钱的补助金,服役时间越长,退役后的晚年糊口补助金的金额就会越高。
Ⅳ 退伍军人如何贷款
向市人社部门优先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即可。
以巩义市为例,享受个人贷款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向我市人社部门优先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2年,具体有关事宜按照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税收财政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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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2、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3、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和创业培训。
Ⅵ 退伍军人如何无息贷款
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退伍军人贷款政策,各地具体的安排上是有一些差异的。从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想要创业,那么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要优先对退伍军人实行予以信贷支持,并且在税收方面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此外,如果退伍军人从事的是微利项目,应当给他们给予财政贴息,最高的时候可以享受无息贷款。
一般来说,退伍军人需要满足这些要求: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2.有创业的意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复制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具体做法是退伍军人携带本人的退役证,退役士兵企业信息核查表,还有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当地政府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话,就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政府、工商部门进行申请了,申请之后带着所有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即可。
Ⅶ 关于退伍军人贷款的问题
退役军人曾经为国奉献,贷款的优惠政策很大,其利息是由国家补贴的,相当于无息贷款。但是小额的(最高不超过5万)。
一、贷款的扶持对象及范围
1、申请人女的不能超过50岁,男的不能超过60岁。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贴息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对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国家支持发展的服务业、餐饮业和商贸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贴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如有上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贷款程序、资金用途贷款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流动资金,确保贷款专款专用。
Ⅷ 关于退伍军人贷款问题
贷款没有优惠政策,退伍军人在税收上有优惠,但目前的贷款都很难,不建议贷款。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税务部门、创业联合会咨询一下具体的融资渠道,比银行贷款要相对容易些,共商已有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贷款不需要提供财产抵押或担保。
Ⅸ 退伍军人无息贷款是怎样的
退伍军人申请贷款是有以下的这些优惠政策的:
1、如果退伍军人在工商部门注册当天起,三年内都可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过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比如建筑业、娱乐业等等
2、在创业者领取税务登记证当天起,3年以内,是可以免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
3.退伍军人的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8万元的小额贷款,同时,贷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可以由政府来补贴,不过政府补贴利息最长的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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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二)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
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三)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