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每年什么时候开始受理
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一般是每年九月份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
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
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
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贰』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公告是7月——8月底,具体时间看当地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或者是交材料审核的地方会在开始时张贴或公告出来。
『叁』 生源地贷款何时开始啊
如果是第一次贷款,应该是八月十五号之后开始。。续贷的话在八月十号就截止了。。。不过不知道有木有地域的限制,最好还是去贷款中心去看一下。。。。。
『肆』 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可开始
到"地区-湖北"问,估计会有不少回答
还有,直接到你的学校所辖的银行去问,会快很多
『伍』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初次贷款在八月中旬。续贷在七月下旬或八月上旬。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柒』 中国哪一年开始有助学贷款的呢
中国从1999年开始有助学贷款。
『捌』 生源地贷款办理何时开始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一般会在秋季开学前展开,具体各地稍有差异,可咨询有关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今年办理的时间为:续贷学生7月23日—8月10日;新贷学生:8月12日—9月2日,学生每学年可申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另外,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有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
6、当年没获得其他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