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还款利息一样吗
明显不一样,个人贷款里都有不同种别的贷款和利息差,企业贷款的名目就更多了。你选择的贷款方式不同,利息都会有差异,所以,这个还是结合自己的情况,考虑好自己用什么方式,再去了解该方式的贷款利息吧。三江信贷网,帮您投资理财!
❷ 个人与企业之间无约定借款利息,现个人要起诉企业,要求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可以吗
根据高院解释,个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一般不予支持关于利息之主张。企业借款是可以要求按照贷款利息支付借款利息的 ,因为企业借款是为了获取利润,但是如果你已经在合同中放弃利息主张,那就要根据合同约定。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上述规定可知,在借款时没有和债务人小李约定利息,所以你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你可以主张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惜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惜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 。”因此,小李应当支付给你自借款到期之日至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❸ 请问公司支付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3、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3)个人替企业偿还贷款收取利息扩展阅读
公司借款的不合理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
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❹ 个人向企业借款,年底归还,没有利息,企业、个人分别要交什么税
1、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出资人的直系亲属属于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其向企业借款应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之间的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2、与企业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向企业借款是否收取利息,税收上无规定。如收取利息,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❺ 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应如何处理
一、应缴或应扣缴相关税收规定 (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里应注意两点:一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时间为其计提应付利息时;二是借款利息不同储蓄存款利息,借款利息不享受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的规定。 (2)营业税 首先,个人取得的对外借款利息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其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企业,并没有义务代扣代缴营业税。 (3)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备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三、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免于加收滞纳金的特殊规定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为滞纳金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所做的补偿,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则不存在占用的问题,而纳税人在未知的前提下也不应当加收滞纳金。 四、其他涉税问题 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除涉及到以上所列的相关税收政策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企业在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向取得利息的个人索取正规税务发票。这样,地税机关在向取得利息的个人开具发票时,自然会扣缴相关税款。企业取得了支付利息的发票,就能把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的借款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即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将借款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❻ 个人向银行贷款给公司用,利息怎么办
你还! 从公司的财物中讲钱以你个个人名义还款啊!但是前提是你要自己做好这方面的相关工作才是可以的!比如说你和公司说好:你个人贷款用于公司,贷款利息一定是你公司的钱,要签订相关协议最好!
贷款的步骤/流程/手续是你提交个人贷款需求和大概资料给银行或者贷款产品代理机构,然后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安排专人联系贷款申请者,联系后如果通过初审,然后再指导贷款申请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后再审核,最终达成贷款放款。
不同的申请人和贷款类型所需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是不一样的。常见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企业申请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贷款卡等;抵押贷款如房产、汽车等财力证明;信用贷款如收入证明、银行卡对帐单等。
❼ 在私企,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时按商贷利息计算,合法么
合法,因为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原因如下:
1.贷款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否者产生纠纷时,超出部分不受法院保护。这个就是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违规标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3.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